什麼是土地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呢

2021-05-22 20:44:03 字數 3541 閱讀 7896

1樓:虛_華_滅

產權證一般是指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辦理房地產權證是最關鍵的環節。

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

擴充套件資料:

土地使用權辦理程式

初始土地登記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證明檔案。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稽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宗地面積等進行稽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2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不動產的產權認定以登記為準。我國《物權法》第4條規定: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人是該不動產的權利人。

第9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10條規定: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第14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土地管理法》第11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我國《草原法》第11條規定「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經濟組織等使用的國家所有的草原,由縣級以上人民**登記,核發使用權證,確認草原使用權」。《土地承包法》第23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第37條規定: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土地登記,是指將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以及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土地權利記載於土地登記簿公示的行為。

土地登記包括初始登記、變更登記和登出登記。初始登記是指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進行的統一登記。初始登記的主要作用在於確定土地權屬,完備地籍資料。

變更登記是指因土地權利人發生改變,或者因土地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內容發生變更而進行的登記。土地登出登記,是指因土地權利的消滅等而進行的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辦理登出登記:

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依法徵收的農民集體土地;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生效法律文書致使原土地權利消滅,當事人未辦理登出登記的。

此外,還可能產生其他登記,包括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等。

知識點什麼是不動產?

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3樓:巧米樂

就是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資料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

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儲存。其主要內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②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③備註。④變更記事。

⑤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關規定,目前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①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縣級人民**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②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③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5樓:劉永方律師

確認土地產權(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書。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有什麼區別呢?

6樓:華律網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區別: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

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統一登記。

「房產證」將逐漸換髮成「不動產證」,如果全國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對樓市進行全面摸底。  其實除了《房產證》,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以後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7樓:宥子kwkf恍癭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這有份資料可以看看,土地證是證明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

房產證是證明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

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土地證只是證明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房產證和產權證的區別房產證和產權證有什麼區別

產權證的概念 產權證具體又包括 房屋所有權證 和 土地使用權證 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 房地產權證書 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規定 國家實 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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