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買房子付了首付,婚後我們一直按揭給銀行還款,可房產證上是老公的名字,請問離婚後房子怎樣分

2021-03-21 21:36:16 字數 6388 閱讀 5854

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兩年之後為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沒有其它協議的話。

這個平常別考慮,到時候再具體諮詢一下律師就是。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就有危機了? 怎麼開始討論這個問題了心態就有問題

婚後所支付的錢為共同財產 房子還是你老公的財產不過按揭的錢你是可以得到一半的

3樓:揚州老金

該房產為你老公個人所有,婚後你與老公共同償還的部分房款認定為債權,如該房產你老公首付10萬元,餘款為30萬元,該餘款為你夫妻共同償還,離婚時根據該房產的評估價值進行分割,你可獲得其中15萬元,並可獲得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首付當然算你老公的,結婚後的還款一人一半

5樓:2010一陣清風

找好的律師打官司,根據國家法律程式走,出示所有按揭還款發票收據,證明你也有給銀行支付按揭貸款. 但是中國國家法律規定夫妻財產要經過雙方同意,首先我認為還是要跟你老公商量,如果不妥在找好的律師,打贏官司.

6樓:匿名使用者

找出你和老公共同還款的證據,證明你也有供房。

7樓:匿名使用者

結了婚後就想著離婚怎麼分房子,這樣的心態要不得啊……

婚前男方以銀行按揭形式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時,可以加女方名字嗎,是否要徵得銀行同意

8樓:律師為你支招

經過銀行同意,你們可以向房管局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加上女方的名字。你們從哪個銀行申請的貸款,就需要徵得哪個銀行的同意。如果因為銀行不同意無法變更,你們之間可以簽署一個房產共有的協議,並記明房產共有的事由及無法進**產變更登記的原委。

這份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

9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講: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前男方以男方的名義購房,房屋所有權歸男方,法律不保護婚前同居行為,不管你們生活多少年,婚前的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的財產,除非你們婚前有特別約定。婚後,房產所有權依然是歸屬男方,如果要所謂的加上你的名字,哪屬於男方將房子對你的一種贈與,贈與行為只要辦理相關手續,直接去房管局做產權人變更手續即可,你需要問房管局的是,做房產所有權人變更需要哪些材料,而不是問可不可以加你的名字。

也根本不用徵求銀行的什麼意見。

10樓:漂流

這個你只能等拿到產權證之後,雙方拿著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房管所辦理增名手續了,如果現在領了結婚證那麼以後的就是夫妻共有了,前面的可以做一個財產共有公證就可以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銀行同意,但是沒一個銀行願意為你做這事

我老公在婚前首付買的住房,婚後我們一起還貸,但是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由於銀行貸款房產證抵押了, 10

12樓:13820206137薛

公證是可以的,

其實吧,也不用公證,弄的都不愉快,

就現在這情況,真要不幸離婚了,你老公也只是獨有首付的那部分,升值的部分你們是各50%的。

當然要是你老公私自賣房那就另說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公證有效。

1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不需要做公證的,由於此房有貸款,即使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但也是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不需要特別去公證,而且你能保證你提到去公證你老公會沒有其他的想法嗎?所以說沒有那個必要,麻煩不說,弄不好還要影響到夫妻感情,那就很不值了,你說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去公證當然有效啊

新的婚姻法我也沒整明白呢,但有一點婚前的房子已經不做為共有財產了,享有的好像只是貸款中共同還款部分的50%,升值不升值的和你沒關係的。

16樓:

您好,按現在的新婚姻法,您們結婚了,如果婚前沒有做這套房的公證的話,那這套房子就是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公證。夫妻雙方只要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財產都是夫妻雙方共有的。

18樓:開著警車打醬油

應該是有效的,畢竟是公證處嘛

19樓:小卜

一般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應該不用過濾擔心。具體法律沒有強制的規定怎樣的。

20樓:雪馨寶貝

應該有效,去試試嘛!

老公婚前貸款購房,戶主是他自己。婚後我們一起還房貸,現想在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可以辦理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貸款購房,婚後增加名字不是很好增加,流程如下:

先給銀行打**要求增加共有還款人;

銀行同意後帶上夫妻雙方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

銀行工作人員與夫妻一起到房管局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到**大廳辦理增加名字;

增加名字後在重新辦理抵押;

不過一般銀行很難同意增加名字;

22樓:才

1、你每次都按時還款了,不會在徵信報告中有不良記錄的。

2、目前很多網際網路商貸都與徵信聯網,可能會查到你的貸款記錄,但不影響信用。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做婚前財產公證,所有財產和債務都是共同承擔的,你不用擔心房子,是一個人一半的;你需要擔心的是某些本來沒有的債務的增加,這個比較恐怖的。

希望能幫到你!

24樓:

婚後的就算是他還貸,也是你們共有的財產,現在就是要證明婚前的那部分,去公證處那個辦法當然可以,等產證出來就可以寫上你的名字

2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們雙方達成一致,那麼帶上房產三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房管部門新增一個名字!

當然你說的公證也是可以的,我個人建議既然願意公證了,為什麼不直接在房產證上加個名字呢!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26樓:de小夕

可以啊,只要是夫妻雙方達成一致就可以去當地中介公司、房產、不動產公司或者房管局辦理過戶就行了。最好是找中介辦,雖然會花點錢但是畢竟放心些,不過你房管局要是有人就可以直接找他辦理過戶手續就行了,還能剩下很多費用呢,嘿嘿~~

27樓:陽光天天購

可當然可以,前提是他要同意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不是你有出的,結婚後財產就是共有的呀

新婚姻法後,關於婚前男方借款付首付買房,並辦理了銀行貸款,婚後下來產權證,離婚時的財產分配

29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1、婚前首付,婚後貸款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加上女方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內償還貸款不需要提供憑證

4、如婚前約定為共有,有證據證明即為夫妻共同財產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0樓:謝秋傑律師

1、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無需提供憑證,有的話最好;

3、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處理。

31樓:可欣

離婚時出具你們還款的憑證,就能得到相應的補償。房產證加了女方的名字,就算是夫妻共有財產了。

婚前男方付首付 房產證名字是男方,婚後按揭從男方銀行賬戶扣款,在這種情況下,女方佔有房子份額的多少?

32樓:狂愛冰淇淋

該處房產和女方無關。但萬一離婚後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婚後共同還貸金額的一半,還有部分房產增值部分。

33樓:金華行__光禧

男方不願意,女方就無份。

34樓:方應根方舟

除首付以外(包括日後增值),其餘均為共同財產,一人一半。

老公婚前買房,有貸款。婚後辦房產證如果要寫我的名還要銀行同意?現在是我待還貸還不能寫我名?

35樓:西安中康投資

你好,如果你老公婚前買的房子,房子已經抵押給銀行了,主借款人是你老公,房產證也是你老公的名字,現在你就是要加名,只有把銀行尾款付清後,再加名才可以。

36樓:電

可以的,夫妻雙方帶身份證,結婚證就可以辦理

37樓:☆涼

這個要你老公同意,就算不寫你名字,結婚還款都是共同財產,你老公也只有結婚前首付款,和結婚後共同財產。

結婚前首付自己買房,結婚後共同還房貸,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38樓:love蝶舞晨軒

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功由法院判決給產權登記的一方,

也就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一方,但需要給另一方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婚前買房 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一、婚前全款買房,房子歸誰

根據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會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長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三、父母出資,房子算誰的

根據婚姻法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的。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四、沒有結婚,雙方婚前共同買的房子歸誰

1、如果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且另一方也出錢了,那麼分手時,房子歸登記方並應當返還另一方錢財。這裡有個前提,即出錢一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沒有證據,很難得到保障。

2、如果房子是登記在2人名下,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雙方也沒有另外約定份額,則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3、如果寫的是2個人的名字,且約定好了分配比例,則一方需支付另外一方其支出的首付費用,房屋**增長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婚前買房是中國一大傳統,婚姻與房子的緊密聯絡是誰也無法否認的,但瞭解房子歸屬情況也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果因為婚姻破裂走上法庭,法院在處理婚姻財產分割問題時,會根據婚姻破裂的原因適度傾斜,比如一方為過錯方,則承當責任更多。另外,如果雙方達成了分割約定,法院也會尊重當事人的意見。

參考資料: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39樓:大龍小龍的

婚前男方首付買的房子,該房子均屬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產要分割,在權益上可以分為三段:一是婚前一方的首付款及婚前一方還的款;二是婚後兩人共同還款部分(各50%);三是未還款部分的剩餘本金,不屬於共同債務,(屬要房子一方的債務,)。

前兩項要分割,第三項不需要分割(誰要誰繼續還)。第一項要拿出時間是婚前的、首付時的收據或發票之類的證明及每月還款後的銀行回單,即可認定為與對方無關;第二項可按月供、還款月數計算得出。對於房子升值部分,如果要計算的話,可將前三項內容按金額確定一個比例,增值部分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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