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以男方名買的房子婚後能加女方名嗎

2021-03-22 08:10:50 字數 3027 閱讀 1582

1樓:華律網

經過財產擁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兩人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如果能在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戶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證。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名。如果婚前房產加上對方名字,房產就成為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他有權利分割。婚後房產證加上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的原件和影印件2、去房管局大廳排號等待,交納80元工本費,5元貼花費、25元製圖費。3、10個工作日之後去房管局大廳領取新的房產證。

4、如果有房貸的話,須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加上。去房產大廈。或者有的地方是在區的 房產大廈

3樓:匿名使用者

領證後可以再加上你的名字的,但是可能有一小部分費用

就我所知,我們的都是婚前的房產證就可以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啊,為什麼不可以?

婚前男方全款買的房子,婚後如果加上女方名字,算共有財產嗎?

4樓:華律網

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願贈與行為,房產為雙方共同擁有。依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雙方婚後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當然離婚時不一定按一家一半進行分割,還要考慮雙方結婚時間的長短、有無孩子、過錯方等綜合考慮,一般會按分給後加名一方房門總價值的20%至50%。另外還要考慮是否有婚內財產約定以及房產份額是?約定,是公共共有還是按份共有而不同。

5樓:秦延醫生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援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6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有財產。

本來婚前全額付清房款,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一旦加上女方名字,對方就一定佔有房子的份額了,也就是擁有房子的產權。

7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有財產,不過要真加上才行,別是拿話哄你,真加的時候以各種理由推脫,各個地方政策也不一樣,有的加名字免費,有的還要收費,你可以去你那的房產處問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算共有財產,在法律上是有依據的。

婚前以男方名買的房子婚後能加女方名嗎?

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 結婚後加女方名字 屬於共同所有嗎?

9樓:隱士

這一定是屬於男方所有,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房證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表面上看女方的名字在房證上,應當對房子享有一定的權利,而事實上在填寫名字時有附加條件,就是單獨所有,這樣的後果就是房子還是歸男方,女方只是掛個名而已,掩耳盜鈴。

10樓:

是屬於男方單獨所有,因為是婚前財產,即便是結婚後加上了女方名字,但沒有分割、贈予協議的話,向屬男方。

11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婚前財產婚後再加上女方的名字,可能是男方同意的,單從形式上看是夫妻共同財產,但畢竟是男方婚前財產,一旦婚姻破裂打官司也經不起推敲

12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所購房產是誰的名字就歸誰所有。後面給你加上名字了,是屬於共同所有。

真要離婚分割財產的話,你只能拿到極少一部分,就是婚內房產**的那部分拿來分割,想要房子是不可能。除非男方主動放棄。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自己的,你幹嘛要呢,又不是窮的解不開鍋,女人要有志氣,骨氣

14樓:合肥簡辦不動產服務

是的。加個房產證,工本費10元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屬於,婚前個人購買的應該屬於個人,婚後購買屬於共同所有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加上女孩的名字,肯定就屬於共同財產,而且有房本是每人50%。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加上女萬名字,就屬於共同所有。

18樓:huiguo回國

不屬於,沒出錢,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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