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6章26節那段話是什麼意思 幫忙解釋一下吧謝謝

2021-03-26 19:22:20 字數 5092 閱讀 4673

1樓:匿名使用者

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毫無益處

在二十六節主問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換自已的魂生命?』今天魂生命的享受與世界系在一起。

為著魂的享受賺得世界,就要在來世國度的享受中喪失生命。即使我們為著魂生命在今世的享受賺得全世界,而喪失魂生命在來世的享受,也毫無益處。沒有什麼值得與魂生命在國度裡的享受交換。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段話是告誡門徒的,將遇到的試探很多,其中: 16:25 第一個自然的試探是企圖挽救自己的性命,免卻不適、痛苦、寂寞或損失。

另外的攔阻是企圖讓自己致富。就前者,耶穌提醒門徒,為私慾而活總得不到滿足;不惜一切代價而捨己跟從他的,便找到生存的目的。

16:26 第二種試探──致富。耶穌的意思是說:

「假如人在事業上名成利就,擁有全世界,但卻為這瘋狂的慾望耗盡他的時間和精力,使他錯失了生命中最根本的目標;那麼,即使得到這些錢又有何益處?死後連分毫都帶不走,在永恆中卻兩袖清風。」人生在世有更重要的目標。

這目標不是賺錢。神呼召人,叫人代表主所關心的事。如果人錯失這目標,便等於錯失了一切。

**教聖經馬太福音16章26節註解

3樓:凱撒大帝凱旋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

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性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因為只有耶穌是生命的真正主人,所以此餑論性真理是可以成立的。我們當勇敢地為了永恆生命而犧牲短暫的生命。我們處心積慮追求的這個物質世界不過是匆匆過客,在上帝永恆的國度而言,不過轉瞬即逝;而那永不逝去的是——**的真道。

馬太福音23章25節到26節解釋一下

4樓:童心冰淇淋

就是說,他們這些人,傳教別人時講的非常大義凜然,對別人的要求非常高,一在普通民眾面前表現的自己很聽神的話。可其實內裡卻汙穢不堪,各樣犯法的事都來,神的話只是他們使用的一個工具。

馬太福音1章18節到26節的講道 m.dyjdj.***

5樓:蒙召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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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馬太福音第一章只有25節

耶穌**的來歷和命名(一18~25)

這幾節講的並不是耶穌的降生,而是他的來歷(童貞女懷孕)以及他的命名與舊約某一預言之間的聯絡。這幾節全集中講述約瑟的,而不是馬利亞的經歷(二13~23也是如此),就連耶穌神奇的成孕也是通過描述約瑟得知後的反映來體現。其他任何地方都不提約瑟,而只在這裡作如此集中的描寫(二1~12例外,11節里約瑟乾脆未出現),可見馬太所得耶穌兒時的資料是從約瑟線上流傳下來的(路加的述則與之截然不同,依據的顯然是馬利亞的回憶)。

這也可能是因為馬太刻意要建立一條有約瑟在內的耶穌的法定譜系,並講清這個譜系如何聯及馬利亞的兒子耶穌。

耶穌是童貞女懷孕所生,沒有約瑟的作用,這幾節把這點講得十分清楚,是第22~23節引語的基礎。對此沒有爭議,也不必詳加描述,權作一個共知的事實而寫了出來。馬太著重寫了約瑟的意外,他休妻的打算,天使對耶穌是從聖靈而來的解釋,以及舊約對童貞女懷孕生子的根據,字裡行間流露出馬太的一絲辯護之意,這恐怕是由後來猶太人的一份指控耶穌是私生子的初稿所引起的(見 brown, pp.

534~542)。不過,馬太的述,一讀起來便知是給**徒的讀者寫的,因為他們要確切地知道,馬利亞和約瑟的成婚與耶穌的神奇成孕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馬太通過詳細的述證明這是預言的應驗,令他們讀了之後所感受的欣喜和滿意不在馬太以下。

有人認為童貞女生子的傳說是馬太或其前人在以賽亞書七14的基礎上編造出來的,這種看法不能成立,不僅是因為在馬太的故事裡它已被肯定是一件人所共知的事了,還因為路加一26~56和二5裡又用完全不同的形式述了同一事件。再說,引用以賽亞書七14的第22~23節,顯然是對故事的附加性解釋,不能認為故事是在它的啟發之下寫出的,因為故事本可越過這兩節,自然流暢地從第21節連線到第24節。還有人說,這一傳說是因襲了異教徒的神話故事,那裡面有神人交合的事。

這顯然是不看那些故事的述腔調與馬太的故事有多大的不同,也不考慮,那樣的故事可不可能為巴勒斯坦的猶太社會所接受;不要忽略,馬太福音無論在內容還是在形式上都是猶太色彩極濃的。

18. rsv 的邊注裡沒有耶穌二字,看來很像是原稿。(源自早期拉丁版本和利亞版本;而希臘各手抄本則使用為人熟悉的稱呼「耶穌**」,是很自然的。

)馬太在這節裡記載的正是這位彌賽亞的來歷(genesis)。馬利亞許配了約瑟之後,就從聖靈懷了孕。按照猶太律法,當時的婚配比我們今日訂婚的婚約要重要得多了。

這一具有約束力的約定,只有在男方死亡(女方成了寡婦)或男方休了妻子才得解除。在這大約一年的期間,男方已經是丈夫(19節),而女方仍住在父家。等男方通過正式的儀式將新娘迎娶過來,婚約才算完成(24節;參二十五1~13);那時雙方才可同居並進**事。

耶穌的成孕是由聖靈而來(參20節),這點路加也作了強調(一35)。在舊約裡,神的靈時常顯現,代表神活動,特別在創世和賦予生命方面(創一2;結三十七1~14及其他),所以,這件事清清楚楚是神作成的。由靈的作工來開始彌賽亞時期(賽十一2,四十二1,六十一1;珥二28及其它)也是早在期待之中的。

19. 按照舊約的律法,女子婚前如果不貞,要受被亂石打死的懲罰(申二十二13~21)。不過,在此時刻,是根據申命記二十四1,以休妻為條例(進一步請看五32的註釋,看十九3及以下諸節)。

約瑟是個義人(即遵法之人78),可以(甚或應該)以通姦罪把妻子休了,其結果必是進行公審,但是約瑟不願當眾羞辱她〔這一不常用的希臘詞也曾用於歌羅西書二15,講**要把執政的、掌權的「拿來當眾羞辱」(neb、niv)〕,故考慮當著兩個證人的面,暗暗地把她休了(mishnah, sotah 一1、5)79。

20. 作為大衛子孫的約瑟必須把馬利亞娶到家(表示完婚),以確立耶穌的大衛法統後裔的地位。同樣,給他起名(21、25節)就是正式承認他是自己的兒子,從而正式承認他是「大衛的子孫」(brown, pp.

138~139)。在夢中傳達神的指示是耶穌嬰兒時期故事的一個突出特點(另參二12、13、19、22──除一處外,全是對約瑟的指示。馬太福音裡再就只有一處夢中指示──二十七19──了,那是對彼拉多的妻子)。

有三次夢裡提到神的使者(參二13、19),這位神的使者後來只在二十八2裡出現過。那是一個虔誠的舊約時代的社會,時常會有一位「神的使者」來把神的指示傳達給他子民(創十六7以下,二十二11以下,三十一11以下等等),所以,這裡沒有一點兒當時猶太教絞盡腦汁編造的天使故事和什麼聳人聽聞的啟示。希臘字 angelos 原意就是「使者」(例如馬太福音十一10;路加福音七24,九52都是這樣),而約瑟所看見的天使也許是一個靈體,他的任務就是作為神的使者。

通過直接啟示的方法對約瑟的行動一步一步的引領,正說明神對耶穌降生和童年時代的指引與舊約的說法完全一致。這也正是馬太福音這幾章的中心思想。

21. 這一節的言辭使我們聯想到舊約裡類似的啟示(創十六11,十七19等等)。以賽亞書七14的話很快也引在下面。

名字,特別是神所賜予的名字,都有充分的含義,往往通過雙關語詞顯示出來,故不一定總要與名字的詞源意義相吻合。耶穌的名字 jesus (一個普通人名 joshua 或 jeshua 的希臘語形式:看二十七16之註釋)無論從發音(參希伯來詞 yo^s%i^~a 「他將拯救」)和可能的詞源(「yahweh 是拯救」或「求拯救,yahweh」)來看,都應解釋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他的百姓,首先指的就是猶太人(馬太特用 laos 來指選民),可是這位寫二十八19的人還是希望最終這個含義的範圍會大大擴大。從罪惡裡救出,是舊約希望的一個部分(如:賽五十三;耶三十一31~34;結三十六24~31),也是後來期待彌賽亞降臨的一個內容(所羅門詩篇十七28~29、41等等),但不是最主要的。

這裡單獨提出這句話是為告誡讀者,不要像普通人寄希望於一個民族解放者那樣來期待這位彌賽亞,為更深廣地理解福音書裡耶穌的使命準備了條件。

22~23. 有關「公式化引文」的格式,請看導論ⅳ a 「應驗論」第三段,原書第35~36頁,這裡出現的是第一個例證。路加福音一31的話可能暗示的也是以賽亞書七14,說明看到這話與耶穌降生有關的不只馬太一個;二世紀中期以前(遊斯丁時期),以賽亞書的這一節曾是**徒捍衛童貞女生子說法的重要**,對兩者之間的關聯,往往出現爭議,反對者所持論據有二:

其一是,他們認為馬太用的希臘字 parthenos 意為童貞女,而以賽亞書七14裡用的希伯來字 ~alma^ 只有「年輕女子」的意思。實際上 ~alma^ 在舊約裡只出現過七次,指少女或年輕女子,其中至少兩個是未婚的(創二十四43;出二8),其他各次也未涉及生育(甚至結婚);按常理,以賽亞書七14似乎應用 ~is%s%a^(「婦人」、「妻子」),可是卻用了 ~alma^,引人注目。恐怕是以賽亞的用詞表示他所想的是與正常結婚生育不同的生育,才導致七十士譯本用了 parthenos 這個希臘字。

這個譯文雖說不是唯一可行的,但確很恰當中肯。另一個反對的論據是:以賽亞書七14所說的兆頭,專指當時,即亞哈斯作王時的歷史環境,而不是指天日久遠的將來(彌賽亞時期)。

第14~17節的確清清楚楚的是當時的歷史情況,但若從更廣的上下文來看,先知的思想顯然已超出這基本的情況;這種現象在舊約預言中是常有的。「以馬內利」在以賽亞書八8、10的重提,將有嬰孩誕生成為救主這一主題的再現(賽九6~7,十一1以下)都說明,七14應被看作是以賽亞書這一部分為逐漸的彌賽亞主題準備道路的一節。七十士譯本的譯者們使用了醒目的 parthenos,因為他們明白,這裡說的不是一次普通的生育,希伯來文字選用了 ~alma^,又用了「以馬內利」這個象徵性的名字,都證明這些譯者選詞正確80。

以賽亞書七14的話不是應驗在耶穌的命名裡(21節),而是應驗在從第18節以下,對耶穌的來歷和命名的整個述之中(22節,這一切的事)。耶穌從來沒用以馬內利作過他的名字,但問題不在於此,關鍵是以馬內利道出了耶穌的角色,即把神的同在帶給世人。這個意義和他的真名耶穌有關,是罪使人離開了神,所以將人從罪中拯救出來,才會帶來「神與我們同在」的結果。

馬太之所以特別解釋了以馬內利的意思(他不常把名稱明白地意譯出來,這種作法只見於二十七33、46),是因為他注意到了這個名字是認識耶穌其人及其工作的線索。耶穌本人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二十八20又保證耶穌繼續和我們同在,兩節前後呼應,構成這部福音書的神學構架。

24~25. 至此婚姻正式完成,但在耶穌出世之前尚不圓滿。希臘文的表現法「直等……才……」表示這個階段結束之後,夫妻確實進行過房事,所以耶穌的弟弟們(十二46等處)才作為約瑟和馬利亞正常的孩子陸續出世。

馬利亞是「終身童女」的傳說,在聖經裡找不到任何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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