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派出所得不到處理該怎麼辦

2021-05-02 14:49:52 字數 1313 閱讀 3862

1樓:華律網

財產類民事糾紛公安一般不予受理,如出現因民事糾紛產生鬥毆等情節,公安局應對糾紛中的肇事方或過錯方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治安處罰:凡持械傷人或故意損壞財物者,應視情必須給予治安拘留或治安罰款的處罰;糾紛雙方均有錯且又均符合治安處罰條件的,必須視情分別給予處罰。治安處罰不影響對民事賠償的調解。

民事糾紛案件的調解處理,應制作書面「調解協議書」,交由當事人雙方簽字生效。「調解協議書」應存檔備查。對不服公安派出所調解意見的,應勸導雙方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

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1、協商。2、調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

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

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2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你這還要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程式時間內,對於行政(治安)案件的辦理時間一般在一個月內,對於案件重大、複雜的可以達到二個月,在辦案時限內都是合符程式時間的。

二、對於這類涉及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的案件,公安機關一般會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能達成意合的,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公安部125號令)

第一百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辦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辦案期限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對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逃跑等客觀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內無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繼續進行調查取證,並向被侵害人說明情況,及時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啊,民事糾紛本來就屬於自訴的。派出所也就是協調一下,又夠不上刑事立案標準,他能怎麼樣?嚇唬嚇唬雙方,真不鳥他,他還能抓人不成,那就成執法者違法了

4樓:

派出所協調解決民事糾紛,如果有一方不滿意就是協調不成功。就和派出所沒有關係了。但是派出所應該告知如果你不同意,可以去哪個機構繼續解決,如上級公安機關,法院等等!

5樓:

派出所本來就不處理民事糾紛,只是作為中間人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那就是你們自己的事情了,派出所會建議你們通過正規的司法途徑解決,也就是去法院訴訟。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可以幫到你!

民事糾紛派出所不調解直接拘留合法嗎

治安管理處copy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bai 間糾紛引起的打架du鬥毆或 zhi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dao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 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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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訴解決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 有明確的被告 三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 理由 四 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派出所已經瞭解了大概情況了,會去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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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構成治安處罰法,不構成則不拘留。治安拘留並不以受傷為必要條件,只要達到治安管理處罰的情節即可。輕微傷就是治安拘留的情節,輕傷則是刑事案件。達到治安管理處罰的情節即可。建議詳情與本律師聯絡。不能的。可以到法院起試訴嘛,警察不能萬能的。對於這種並不嚴重的情況是不給予拘留的。如果雙方打架,在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