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上級都是由老闆的親屬關係組成的公司上班,經常交接的上級是老闆的親戚,她說話很不尊重人

2021-06-01 01:07:21 字數 3126 閱讀 8533

1樓:來自大嵛山島百年難遇的皂莢

首先你要明確你上班是為了什麼。我們上班一般都是為了薪資待遇。如果薪資待遇非常高的話,什麼都可以忍受。

2樓:同帥紅

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如果受到的壓迫和委屈大於你學到的,不建議在這種環境中繼續下去。浪費的只會是自己的時間。

3樓:匿名使用者

 在一家上級都是由老闆的親屬關係組成的公司上班,經常交接的上級是老闆的親戚,說話很不尊重人,這很正常,覺得做不下去辭職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做好你自己的工作,對方不尊重你,你不要啥也不說,不然對方會覺得你好欺負,你有理,該說回去就說,大不了不幹就是。換一家,工作乾的也是舒心。還有多學點東西,有能力別人就不會也不敢這樣。

5樓:星星點不亮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中國合夥人》,結婚的時候佟大為說過一句話不要和最好的兄弟合夥開公司,也是這麼個道理,自己闖出來的天地才更好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主要要看你想不想做下去

如果你覺得能做下去,那麼就堅持到底,只要你不反感這類工作如果你忍受不了別人對你不尊重,那麼提早上交辭職信,趕快換份工作只要薪水什麼的對你來說發展沒有問題。那麼也可以繼續做下去

7樓:寒冰

個人覺得她說很不尊重人,沒必要幹下去了,最起碼的尊重還是要有,傷自尊的工作做久了心裡會很壓抑的。

8樓:合銳陣

這種家族管理的公司,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在一些人事上。當然,如果你足夠優秀的話,也會受到看重!

9樓:e剪好戲

你已經知道答案了。其實也不用問網友們了,因為你說了兩點,這個公司不尊重人,和你在這個公司沒有學到東西。在這兩樣東西之下,已經給你明確答案了。你是想得到怎樣的回答呢?

其實職場中,需要果斷做出選擇和決定不要過多猶豫。

10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為了掙錢,為了錢才上班。所以要抓住重點,錢。別的是次要矛盾,對吧

11樓:小龍女仙女

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感受你在這家公司開心嗎

還有你覺得升職有望嗎

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12樓:

員工辭職根本不需要領導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員工履行的是通知義務,意思就是員工想辭職的話,只要依法通知單位就可以了,並不存在批准的問題,辭職自由是員工的法定權利。

所以在三十七條規定在正式用工期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辭職到期員工可以離職,單位不給員工結算工資的即屬於違法行為,這樣一切的法律責任將由單位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提出辭職,並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從收到辭職申請起三個月內,予以辦理辭職手續,發給辭職證明書,並且按國家關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規定,進行人事檔案移交、接轉手續,一般事業單位人員的辭職是沒有實質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

但是以下四類人員辭職必須經過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否則是不能辭職的:

(一)國家和省、市(地區)重點科研專案的主要負責人和業務骨幹,辭職後對工作可能造成損失的;

(二)在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

(三)從事特殊行業、特殊工種的;

(四)從事****工作,或曾從事****工作,且在規定的保密期內的。

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人員辭職爭議適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爭議雙方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所在地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3樓:賴萊哀元緯

手頭保留提交辭職報告的證據,提交後30天后就可以走了,領導不批也與你無光。如果公司以領導沒批准剋扣你的工資,直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4樓:貫湛恩戈源

勞動合同只是保護你們之間的權益,轉正員工,只要提前一個月提出,就可以辭職了,比如你今天提出辭職,老闆再不講理,下個月的今天也要放你走的,而且工資是結算到你走的那天,不許扣,最差打算:勞動部門投訴

15樓:夢雨青藍

呵呵,公司人事入職的時候都會說,三天連續曠工,算主動離職。但是會按曠工給你算。

但是,你要離職,就做好離職的打算。

公司這是在故意拖你啊。

建議你把自己的工資,績效都弄清楚了,工作交接清楚。給自己找好退路了,就可以了。

這樣的公司,員工離職還拖沓的,可以看清這樣的公司的了。

16樓:嶶信26078227美

你這種情況,還是大老闆想留人啊,辭職估計領導也作不了主了,你要真想辭職,辦法還是很多的。當然讓老闆不好託詞的最好辦法還是生病了辭職的話。相對其它的辭職方法要更快捷。

17樓:嶽愷歌象強

找他的上一級反映,辭職單交了一個月後就可離職,只按自己填寫的日期,而不是領導批的日期,否則員工豈不永遠走不了。到期了不讓走可找勞動局投訴,公司等著被罰就行了。也可到時啥事都不做,打卡後就坐著等下班,工廠不可能用錢養一個閒人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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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他給你的數額是不是和應該給的相差不多,這不是得不得罪了的是,如果公司 沒有保障,你和你親戚都沒有必要在那做了,還有如果相差好幾萬,相信普通員工一年不吃不喝也賺不來,你自己看著辦,我也不清楚你的傷情,該賠償多少錢,你可以到我單位諮詢,我單位就在吳中汽車站附近。另外不是說籤協議就不行,關鍵是是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