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沒有失效

2021-07-12 11:14:33 字數 972 閱讀 4825

1樓:淮安浙江人

全部有效。

202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勞動關係是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之一,依法妥善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是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的重要職責。《解釋(四)》的公佈實施,對於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規範勞動爭議案件正確處理,促進司法公正,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義。

問:涉及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已經出臺四個司法解釋了,以後打算採取什麼措施繼續做好勞動案件審判工作?以後還會繼續制定新的司法解釋嗎?

答:勞動爭議案件在一定時期內仍將是民事糾紛案件中的熱點和難點,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將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為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作出積極貢獻:

一是堅持平等保護,切實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是堅持裁審銜接,切實健全勞動爭議糾紛解決機制。

三是堅持監督指導,切實加強勞動爭議案件審判指導力度。

四是堅持調解優先,切實發揮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的作用。

今後,我們還將及時梳理勞動爭議審判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審判經驗,對於疑難複雜的問題,我們將通過出臺指導性意見或規範性檔案的形式予以統一規範,必要時依照程式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議。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解釋

一、二、三、四都在適用。2023年1月1日廢止,頒佈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3樓:商標註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並未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23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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