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8-02 21:20:09 字數 4406 閱讀 5825

1樓:樂觀的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父母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樓:vast的天涯

不屬於。

結婚後買的房子寫了父母的姓名就意味著是贈與父母的,那這一房子就不屬於大家的資產了,也就並不是大家的夫妻共同財產了。房子使用權為備案標準,房產證備案人便是房地產任何人,夫妻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名字,這房子就歸屬於父母合理合法有著的住宅,產權和夫妻倆不相干。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以下這些情況:

1、薪水、獎勵金,指在夫妻關聯存續期內一方或彼此的薪水、獎勵金收益及各種各樣非營利稅收優惠政策收益、補助。

2、生產製造、運營的盈利,指的是在夫妻關聯存續期內,夫妻一方或彼此從業生產製造、運營的盈利。

3、專業智慧財產權的盈利,指的是在夫妻關聯存續期內,夫妻一方或彼此有著的專業智慧財產權的盈利。

4、承繼或贈與個人所得的資產,就是指在夫妻關聯存續期內一方或彼此因遺產繼承和接納贈與個人所得的資產。針對遺產繼承的個人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獲得,而不是對資產的具體佔據。即便夫妻關係停止前仍未具體佔據,但要是承繼產生在夫妻關聯存續期內,所承繼的資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5、彼此具體獲得或是理應獲得的住房補貼、公積金。彼此具體獲得或是理應獲得的養老保險金、倒閉安裝 賠償費。

6、派發到士兵戶下的退伍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花費的夫妻關係存續期內應該一部分夫妻現有。

3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一般情況下不算

房子所有權為登記原則,房產證登記人就是房產所有人,夫妻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姓名,這房子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住房,產權和夫妻倆無關。

除非夫妻倆有出資證明,可以主張債權。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

《婚姻法》

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4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的,如果沒有其他的房屋產權合同進行另外約定的,屬於父母的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5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房子產群屬於誰,就是看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你說的情況,夫妻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姓名,這房子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住房,產權和夫妻倆無關!

夫妻倆有出資證明,可以主張債權。

6樓:沒事俺就要揍你

房子所有權為登記原則,房產證登記人就是房產所有人,夫妻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姓名,這房子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住房,產權和夫妻倆無關!

夫妻倆有出資證明,可以主張債權。房子產群屬於誰,就是看房產證登記人是誰,

你說的情況,夫妻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姓名,這房子就屬於父母合法擁有的住房,

夫妻倆有出資證明,可以主張債權。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有父母的名字而沒有你們夫妻雙方任何一個人的名字,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屬於父母的財產。

8樓:小藥釣魚

該房產屬於其父母而非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9樓:別離開

不算吧應該,不是很清楚

婚後買房子,房產證寫父母名字是屬於共同財產嗎?

10樓:小伊生活日記

一般不是的,父母名字不是屬於共同財產。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子,但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所購房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的名下,該不動產則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準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

11樓:鄭慧東律師

屬於。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便於司法認定及統一裁量尺度。

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的情況複雜多樣,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是提供一個基本裁判規則,不太可能窮盡各種情況。

如果離婚時尚未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又缺乏明確贈與一方的證據,婚後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出資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

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我父母的房子寫的我名字離婚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 1.如果只是房主的名字是你,房產權證上還有其他的產權共有人,則這個房產是屬於大家共同共有的財產。2.如果房產權證上只有你一個人的名字,則如果是在你結婚前就已經是這種情況了,則這個房產權就只屬於你一個人的個人財產。3.如果這個房產權是在你結婚後,你的父母贈與給你的,除非要有單獨的說明,否則視為贈...

家暴離婚,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姻法 解釋三第七條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

婚後買房子寫人的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都會被認定為共有財產,但是也有例外情況。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 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