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上是計件工資,但公司是用工時算工資,我應該怎麼寫辭職信

2021-08-26 21:04:06 字數 834 閱讀 6096

1樓:李建成律師

勞動合同上是計件工資,但公司是用工時算工資,只要足額支付工資,自己辭職提前30日書寫辭職即可,無需任何理由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蒼洱白子

你要提供證據,說明公司沒有實行合同上約定的工資,那麼公司不支付賠償的,可以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處理。

勞動合同中能否只註明計件工資的計算方法而沒

3樓:綠水青山

工資標準應是:

1、不應當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2、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按完成合格成品件數計算,每件成品某某元;銷售人員按**貨款的一定份額提成,預支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後,企業不承擔任何費用,銷售人員承擔所推銷貨物貨款**的風險。沒有保底工資。

這樣就把企業的全部風險轉嫁到職工身上,不合理。

勞動合同不到期單位是按勞動合同上的工資賠償

勞動合同不到期單位是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賠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和A公司籤勞動合同,但B公司發工資,兩公司只是合作關係,請問和哪個公司有勞動關係

和a公司籤勞動合同,但在b公司發工資,其勞動關係應是a公司。勞動者和a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說明雙方已經達成勞動合同,形成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根據合同,主張與a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而b公司發放工資,不影響和a公司的勞動關係,可以認定為人力資源外包或者勞務派遣,和b公司不是直接的勞動關係。和a公司 就...

是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什麼工資是從勞務派遣公司出的?這樣合法嗎

逆向派遣,又叫 逆向勞務派遣 這是針對勞動法中對勞務派遣進行規避的一種形象說法,而非正式的法律術語。根據全國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劉繼臣所述 逆向派遣,即與本單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後,讓這些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再與本單位指定的某一勞務派遣機構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然後由該派遣機構將這些職工再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