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基本工資是1000的可以去告公司嗎

2022-07-02 02:26:52 字數 4867 閱讀 6760

1樓:李亞東律師

勞動合同的基本工資是1000的可以去告公司。如果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合同是以前簽訂的話,最低工資1000元已經不具備效力的,也是要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執行的。

如果用人單位在計算加班費等仍按1000元的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加班費的。

法律分析

有關法律規定,員工的基本工資不得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即勞動者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它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較之工資額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

具體來說,在企業中,基本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職位、能力、價值核定的薪資,這是員工工作穩定性的基礎,是員工安全感的保證。同一職位,可以根據其能力進行工資分不同等級。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

確定基本工資的主要條件是:社會和企業的經濟水平,企業的勞動條件狀況,生產、工作崗位勞動的繁重程度和複雜程度等。在同等的情況下,職工基本工資的多少,一般反映他們之間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和擔負職責的差異。

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職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資的最低數額,應當保證職工本人及其平均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樓:簡簡單單

1、如果你的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如果你的合同是以前簽訂的話,最低工資1000元已經不具備效力的,也是要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執行的。

3、如果用人單位在計算加班費等仍按1000元的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加班費的。

3樓:小麼小白兔

醫社保繳交基數是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公積金繳交基數是不低於本市上一年度平均社平工資。如果低於上述兩種就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勞動部門或者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4樓:粵語就是廣州話

三層三崗,三層是指高階管理層,中級管理層,基礎層,三崗是指崗位架構,崗位工資架構,崗位銷售提成與獎金。

在一個公司甚至是整個社會,基本工資每個人一樣,而崗位不同,那麼崗位工資就不同,銷售提成都不一樣,。

到手工資低於當年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可以向公司反映補足夠或者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5樓:

1、標題問題結合下面敘述,基本工資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違法2、違法

3、深圳請律師算是免費的,找當地律師**你吧4、僅供參考

合同上的基本工資為一千六百五,發工資卻是一千五可以告嘛

6樓:橘子不如橙子

要確認是否有其他扣款,發的工資可能會有社保、公積金個人扣款,請假扣款等等,

如果工資條上寫明基本工資是1500,這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請離職並要求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樓:邊城木子汐

你得看為啥只發了1500,萬一是扣的社保的話就沒問題的

勞動合同寫著如果員工辭職需要賠償公司1000元並無償工作一個月這個內容合法嗎 10

8樓:找法網

勞動合同上面的內容是違法我國法律規定的。

勞動者離職如果是在試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之後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正常離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9樓:風雨答人

這個內容不合法,

除服務期、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簽訂的是每天8小時,但每天工作都超過了8小時,急辭扣了1000塊錢,公司還能起訴嗎?

10樓:天津市劉律師

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與員工有爭議,可向勞動局申請仲裁。

申請仲裁時效是在一年內提出。

仲裁時要提供相應證據,是不是能勝訴要看相應法律規定。

11樓:瀾馨

這個按照勞動合同辭職規定和勞動法的規定,如果有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請勞動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八小時是正常上班,工作日超過了8小時的部分要1.5倍工資,休息日2倍工資,法定節假日3倍工資,看有沒有按勞動法來算,若沒有的話是公司違約在先,你急離職在後,要公司把你的加班費算給你,不行直接去起訴

13樓:謝爾頓毛毛

勞動法規定,八小時工作制。

但是,現實中絕大部分企業,都沒辦法落實到位。

就算公職人員也難免加班。

不過,長期的加班單位應該給予一定的加班費。

一般崗位都要有相應的補償。

除非是銷售人員,由於工資制度不一樣。

關於離職扣1000,這個你要看看你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對應的條款。

如果有,那麼,這1000塊拿不回來。

如果沒有,可以打勞動監察大隊的**,申訴,要求公司補償加班費和扣除的一千塊。

勞動局協調不給,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權益,反正不在那幹了。

勞動合同寫崗位工資1000元,基本工資300元,績效工資200元,是否合法

14樓:

1、這個要看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如果只有300元(應目前沒有省市這麼低的最低工資標準了),那是合法的,否則,就不合法了.

2、離職是指你申請辭職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當地的最低工資是多少,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是違法。合同中應有期限,這是必備條款。如沒有,是單位的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崗位工資是包含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還是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三者獨立的??如果在離職時給你結算的工資低於你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不合法的。

應該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至於績效工資,是報酬中變動部分,是隨著員工工作績效的變化而變化的,是基本工資之外的增加部分。

勞動合同寫明工資1000元,工資條上「基本工資」卻是600元。正常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工資支付低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違法。

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應當是正常工作狀態下的工資報酬,也就是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狀態下的工資報酬。如當事人所述,福利不屬於工資成分,加班費屬於延長工作時間報酬,夜班津貼雖然屬於工資,不能作為計算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補償的範圍,競業限制補償本應屬於解除合同後勞動者競業限制的補償,也不能作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

當事人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18樓:

首先沒有休息日這一條違法,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每個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44個小時。其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明確註明工資及福利,這一點你們公司也沒有做到。

19樓:生和死的區別

月工資並不等於基本工資 這點lz需要認清楚

如果本月無加班 則180元沒有 大致這樣

但是合同 你手頭應該得有一份才正常

20樓:山東快書案

資條:基本工資600,福利60,週日補帖120,加班180,點心30,晚上加班15(上晚班),競業補償240

21樓:魚片肉丸粥

肯定不是,你這種情況,基本工資是按照你所在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來定的,600肯定不對,建議去勞動部門諮詢,免費的,而且還準確、權威,考慮考慮把。打倒黑心老闆!

在勞動合同期內病假是否享受基本工資

關於病假問題,涉及到兩方面 醫療期和病假期間工資資待遇。1 關於醫療期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有明確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

勞動合同上的基本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合法嗎

一般不可以,但特殊情況下可以。再者工資不僅指基本工資,還包括獎金和一些津補貼等其他形式的由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 中班 夜班 高溫 低溫 井下 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

勞動合同中的工資問題,勞動合同中工資問題

實際工資 他做賬不可能使用工資條而不用補貼單,那樣財務不明是會被查帳的合同是有效的,實際賠付會按照實際給付工資算,勞動法規定裡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和補貼 津貼等。所以你不用擔心單位會少給你工資,但是你最好留下自己領取工資的證據,將來發生勞動糾紛也好方便解決。你可以參考一下我國的 勞動法 中關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