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籤合同不買保險被開除應如何向公司索要賠償

2022-01-01 19:39:53 字數 5233 閱讀 4155

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違規了.

看得出用人單位極不負責任.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署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和補交社保,並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4樓:維尼大臉貓

已經到這個份上了,反映情況沒什麼意義。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通過法律程式辦理。但要注意蒐集證據,比如工資單、上下班打卡記錄、代公司辦理業務(如授權書)的各種檔案等等,總之只要能證明實際上在替公司幹活的材料都要儲存。

另一方面,注意調查公司的財產線索,一旦仲裁勝訴,為保證執行有效果,事先弄清公司的財產線索是很必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先到勞動監察隊舉報,準備材料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裁員 沒簽合同 沒買保險 要怎麼索要賠償

6樓:愣頭青天蠍

你們如果寫了這個報告那就說明是自願離職的,主動權就在公司,現在這種情況你們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去投訴。

7樓:簡簡單單

1、要求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要求用人單位補交保險的。

3、要求支付裁員的經濟補償金 。

8樓:啟法通

不需要列舉法律檔案 你直接去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那邊會根據勞動法相關條文 告訴你應該怎麼賠償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是雙倍工資 沒有社保 需要補繳社保

9樓:匿名使用者

工資條、銀行發放工資記錄、打卡記錄、工作證、工作信函等說明你的工作起止經歷。這個報告不是必須的吧

10樓:我愛保險網

1、首先搞清楚是否為裁員,根據勞動合同法41條裁員是指公司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一次達20人以上或佔職工人數10%以上。裁員須經勞動者同意,且取得勞動部門批准。這可能是公司詢問你們的原因。

2、其次是搞清楚裁員的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46條,企業破產重整裁員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技術革新、改變經營方向等其他原因裁員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首先是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從用工之次月起不超過11個月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82條);其次,應當繳納社保;最後如屬於破產重整則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46條)

4、如果報告是要求你主動辭職的話,你將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請問公司不給買保險,不籤合同,如何起訴公司呢

11樓:華律網

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影響。沒有勞動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

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沒有雙倍工資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立刻保

你不用擔心,不籤合同,等於預設無期限合同

公司辭退你就要按工作年限賠償。

你現在保留好所有的證據,包括工資單等,到時候如果有問題,也可以去仲裁。

13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4樓:瘦成一導閃電呀

一、流程

應該去當地勞動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機構一般可以從當地勞動局獲知。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公司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才能受理你的仲裁申請。仲裁也負責諮詢,會給你一個格式,讓你填寫事由、實際情況等。

二、仲裁請求

你可以申請的仲裁請求為:

1.要求公司雙倍支付你之前的工資,並立即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如果不想在這裡繼續工作了就不用讓他們跟你籤合同了)

理由:根據新勞動合同法,超過一個月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按雙倍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12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理由:根據新勞動法第38、46、47條規定,因單位沒按規定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給你補繳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

理由:根據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企業應該自員工上班之日起,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不在勞動仲裁受理範圍內,但有時與其他仲裁請求一起申請,會一起仲裁。

如果不受理,你需要去社保部門舉報公司違法行為,一樣可以要求補繳)

三、注意事項

1.寫仲裁申請時不需要你註明依據的法律條款,只要寫清楚事實和你的要求即可;

2.如果公司僅僅與你口頭約定試用期(你沒簽任何沒有書面的東西),那麼你在仲裁時不要提試用期的事,只需要告訴仲裁你們有勞動關係,公司如果提出你在試用期內,你應堅決否認(這樣對你仲裁有好處,避免多生枝節,且根據勞動法,試用期應含在勞動合同內,單獨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無效,視為勞動合同期限)

3.你應掌握並提供的證據包括:工資條(銀行轉帳的話提供賬戶記錄)、員工卡、加班申請單、考勤記錄等一切能證明你在公司工作,與公司有勞動關係的書面材料;有些材料可以根據法律要求公司在**時舉證,比如考勤表、工資表等,因為這些材料你無法掌握。

4.小心單位利用各種辦法,比如和協商解決辦法,套取手裡掌握的證據資訊。

公司沒給上保險,離職時怎麼補償

15樓:華律網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與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一年的時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關於被公司開除和解除合同的問題,關於被公司開除和解除合同的問題

你好,你的問題屬於試用期內辭職,試用期內勞資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和其他單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你只要向原單位索要一份因開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檔案,然後就可以跟其它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

公司不籤合同不交金,簽了勞動合同不交金可以嗎?

工作牌 押金條 工資條,這些東西應該能證明你與該公司的勞動關係了。押金條上面有收款日期吧?這可以證明你什麼時候與該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 工資條可以做佐證 帶上這些材料到當地的勞動仲裁諮詢 起訴,你會得到維權的。至少2個方面你肯定可以得到補償的 1 社保補繳 2 超過1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將要給你支付...

公司未與我籤合同,但是給我交了保險,我現在想要辭職,能否拿到違約金?違約金是指什麼部分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