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的遺產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2022-01-08 05:13:33 字數 3523 閱讀 1721

1樓:華律網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樓:周律師德衡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沒有遺囑或遺囑中沒有明確只歸一方所有,則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遺產,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3樓:華律網

婚後繼承遺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分為兩種情形:一、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繼承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遺囑繼承、且在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4樓:雀修潔武妍

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沒有指定的應該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您好,繼承的遺產除非明確規定由單方繼承的話,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因此,離婚時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還沒有分割的遺產不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只能在遺產分割後另行起訴。

7樓:金貞怡嵇奕

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而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8樓:雀高

阿耨多羅2008-11-26 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繼承的不特定遺產(沒有指定是給夫妻中的一個,或是給夫妻雙方的),是否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分割,請寫明出你所依據的法律或司法解釋。 補充:

有沒有人認為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我就想聽聽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理由。或者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的操作。

我來回答匿名

離婚時,一方可以要求將另一方繼承的尚未分割的遺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嗎?

9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困惑

王女士的父親王老先生去世時遺留房產一套給王女士和王老先生再婚妻子張氏。由於張氏一直住在該房中,所以王女士也沒有辦理房產更名手續。2023年1月,王女士與丈夫劉先生因感情不和,雙方欲協議離婚。

在協商分割財產時,劉先生提出其岳父遺留的房產也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王女士則認為房產證不在自己名下,而且自己的繼承權已過了訴訟時效,故不同意劉先生的要求。劉先生遂訴至法院要求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請問題:劉先生可否通過離婚訴訟分割該套房產?

律師答疑

本案中王女士的房產份額系在和劉先生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故在王女士離婚時,該部分房產份額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從程式上來說,由於遺產尚未分割,因此劉先生希望通過離婚訴訟分割該房產的想法是不能實現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五條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由此可知,當夫妻一方在離婚訴訟時請求分割其中一方繼承的尚未實際分割的遺產時,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因此,劉先生必須首先督促王女士與張氏分割遺產。在取得遺產的分割證明後,劉先生才能通過離婚訴訟解決王女士已繼承房產的二次分割問題。至於王女士所說的其繼承權已過了訴訟時效是站不住腳的。

繼承訴訟時效的起始時間,是從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繼承權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從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開始。在張氏並沒有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的情況下,不能認為王女士的繼承權受到了侵害,故不應從王老先生死亡之日計算王女士繼承權的訴訟時效。

法條連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五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法理薈萃

離婚訴訟解決的是離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問題,涉及其他人利益的,一般需要另行起訴解決。

10樓:酒釀囍丸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五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著作權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11樓:未來法律

首先要明確的是,著作權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只有著作財產權。

我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智慧財產權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因此婚後創作的作品所產生的收益,以及婚前創作的作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產生的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2條對「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細化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據此,得以分割的部分僅限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著作財產權的收益,比如許可、轉讓複製權、發行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等著作財產權獲得的報酬,可以依法分割;署名權、發表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著作人身權不在可分割之列。

離婚財產分割 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 婚姻法 規定,以下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

離婚共同財產怎樣分割,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你可以按40 的股份折價給她。分析說明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 使用 收益 處分的權利。二 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

保單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保單能當作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嗎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險費用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保單也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投保人有權到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手續,夫妻雙方可以分割退回的保單價值。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勞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