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調解協議離婚,但是在一年內感到財產分割不公平,是否可以反悔

2022-01-24 04:57:52 字數 5384 閱讀 8503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2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那協議違背公平、真實等,才可以翻悔。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調解就可能對一方不公平,但如果當時有欺詐,脅迫可以撤銷。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調解協議的話,一年之內好像能因為財產問題重新起訴!我無意中聽一個律師說的。你可以根據你的情況問問律師!

5樓:失去的塵埃

你都簽字了反悔你認為行嗎!中國的法制環境相信你也清楚,很不公平。法院的錯案,荒唐案那是太多了就是由於管理監督不到位亂判導致的,說實話就是法律機關人員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和與我有利益才盡心的辦事態度的問題。

不過處在轉型中的國家都是很痛苦的希望你幸福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再審

縱橫法律網 金貴仁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不能輕易被更改的!

如果需要推翻,那要提供證據---如隱瞞了其他財產,或者偽造了某些債務之類的。總之,要有力些的證據!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一方若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起訴的一方發現之日起開始計算。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調解離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在離婚時一方若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起訴的一方發現之日起開始計算。

如果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你可以進行起訴。

我已經離婚了,離婚協議已經簽字了,但是我覺得不公平,還能反悔嗎?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還可以反悔。只要沒有登記離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義務的對離婚協議反悔。如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但是對財產分配方面不滿意,可以反悔,通過向法院起訴解決。

11樓:

簽了離婚協議後,感覺有很多地方不公平,如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反悔。因為離婚協議是在離婚之後才合法生效。

如果是離婚後對於簽署的離婚協議反悔,可以在離婚一年內提出訴訟。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因此,離婚協議可以反悔,但要在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但同時要符合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法院調解離婚的可以反悔嗎

12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不是全部可以反悔,但有些具體事項可以反悔,具體如下:

男女雙方經過調解,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反悔可以起訴嗎

13樓:華律網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的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時也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威脅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如果當事人明知或應當知道該財產的存在和實際佔有狀況,卻不提出分割要求的,應視為其預設對方對該財產的所有權,放棄分割要求。如果當事人確實不知道該財產存在,而導致當事人未提出分割請求,引起遺漏分割的,應依法支援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4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於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法院調解離婚後反悔條件是什麼?

15樓:答疑解惑

男女雙方經過調解,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6樓:匿名使用者

調解離婚不能上訴,如果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可以依法申請再審。

建議:可以以錄音,攝錄等方法儲存實際的證據,比如和小孩的普通交談,交談中不能有語言牽導等因素。作為實際證據提供給公正第三方(法院,派出所,居委會等),提出申請終止女方正常探視。

17樓:匿名使用者

按調解內容執行,身份關係已解除。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離婚調解書生效以後,也就是夫妻在離婚調解書上簽字以後,那麼一般來說,離婚調解書就不可以反悔了。在生效之前是可以反悔的。

協議離婚之後發現財產分割不公平怎麼辦

19樓:美麗的風暴

如果協議離婚後發現財產分割不公,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

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援。對於當事人的訴權,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

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原則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0樓:山東濟南何主任律師

沒分割的部分可以要求繼續分割

21樓:愛穿拖鞋

離婚後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離婚後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離婚後,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22樓:阿元

協議離婚之後,發現財產分割不公平,也不能重新分割,因為離婚協議書是合法有效的。

離婚時分割財產,沒有什麼公平,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就行。

如果起訴,如果不能證明是脅迫所籤,僅僅只是不公平,法院不會支援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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