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職工傷保險怎麼賠,因公殉職和因工死亡工傷賠償是一樣的,但是單位賠償有區別嗎?

2022-02-03 23:56:15 字數 5889 閱讀 5345

1樓:足球**專家

您好因公殉職書工傷的範圍,所以可以進行協商,比如和企業進行具體的協商,達成一致以後就可以執行,屬於工傷範圍的就必須給予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不給您賠償的話,那麼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樓:我愛保險網

具體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

2、供養親屬撫卹金髮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

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當供養親屬喪失其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卹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8個月至60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至殘一級致四級而享受傷殘撫卹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金額標準的50%發給。

上訴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撫卹金和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

因公殉職和因工死亡工傷賠償是一樣的,但是單位賠償有區別嗎?

3樓:韓飛律師

因公殉職和因工死亡工傷賠償是一樣的,但是單位賠償有區別嗎:沒有任何區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即可。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因公殉職工傷賠償金額略高於因工死亡賠償金額!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任何區別,按照工傷賠償法 來的 不行就告他

6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樣的,現在不分工傷和公傷

公務員因公殉職如何賠償? 20

7樓:像它

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撫卹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當供養親屬喪失其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卹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8個月至60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至殘一級致四級而享受傷殘撫卹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金額標準的50%發給。

上訴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撫卹金和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

8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根據公務員法八十三條,公務員只有因公犧牲以及病故。因公殉職是一個模稜兩可的認定。現在這個年代已經沒有頂替工作了,能談的就只有是撫卹賠償了。

那麼因為家裡19年也遇到這樣同樣的問題,現在還在爭取認定結果,也一年多了!在2023年4月1日起公務員就納入工傷保險條例了,如果在4月1日之前發生的案件應該還是按照之前的檔案依據去辦理。賠償標準是上一年度人均年支配收入若果是2023年的話就是39251*20倍,還有一個就是生前一個月的基本工資*40個月。

但是這四十個月要是因公犧牲才有的。所以就看單位如何給你們認定了。

(以上是我個人這一年多看到檔案的見解,可能不是全對,你也可以自己去找一些相關的檔案瞭解一下)

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講錯了,因公犧牲撫卹金以前只有40個月工資,但從2023年起改了,按上年度全國城鎮人均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工資計發(2023年的話是24565),所以基本是49萬多加20月基本工資

最近是真知道一個非常類似的事情,某正處級單位一把手在單位上班時突發心臟病過世,後來的補償是因公犧牲撫卹金和單位給的慰問金什麼的,他家兒子也是沒好安排工作,貌似目前也沒有解決,但這點沒辦法,公務員編制這塊基本是逢進必考,沒有特例,找市長估計也要走考試的程式,但撫卹金現在是比較高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1、頂編這種事情,不是上臺面的事情,講都不要講,特別是現在。從子女考慮,也完全不用把父親的死跟子女的工作聯絡起來考慮。唯一可以做的是:

跟在任領導談一談,提出自己的想法,比如讓子女到單位來安排工作,以照顧或協調的口氣來商量,還有可能。這是私情,於規不合。2、沒有賠償,因為沒有誰對他的去世有責任。

3、有撫卹,這是對工作人員的人道主義。4、從目前情況看,應屬因公犧牲。因公犧牲的一次性撫卹,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

5、目前看,子女應該已經成年,十八歲了吧?未滿十八歲的話,可能還有特別撫卹金,每月幾百塊,直到子女18歲為止。

11樓:我做好事睡覺啊

因公犧牲撫卹金以前只有40個月工資,但從2023年起改了,按上年度全國城鎮人均收入的20倍加40個月工資計發(2023年的話是24565),所以基本是49萬多加20月基本工資

最近是真知道一個非常類似的事情,某正處級單位一把手在單位上班時突發心臟病過世,後來的補償是因公犧牲撫卹金和單位給的慰問金什麼的,他家兒子也是沒好安排工作,貌似目前也沒有解決,但這點沒辦法,公務員編制這塊基本是逢進必考,沒有特例,找市長估計也要走考試的程式,但撫卹金現在是比較高的,如果是公務員單位,全國基本都是按照國家標準,反正我們這裡是這樣,如果單位肯給部分喪撫費之類的,這種情況也是有的,但數目不會太大,畢竟現在機關待遇福利政策限制較多,通常不會隨便亂髮錢的,任何一個領導敢亂髮錢,是要承擔風險的,因公犧牲的撫卹金是按國家標準由當地財政支付,這個是符合規定,沒有特別的事蹟,能申請到因公犧牲已經不錯了

當然結合你們本地**的實際情況,可能出現不同的結果,如果當地肯另外給一筆很大的撫卹,我覺得基本就屬於違規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因公殉職包含的範圍則相對廣泛,是指國家公務人員在公職期間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發生車禍死亡。

對因公犧牲的人員家屬的撫卹,按照2023年10月1日實施的《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規定執行;而因公殉職的撫卹,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工傷死亡政策執行,具體是人事部、財政部人薪發[1994]48號《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計發問題的通知》,其中關於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規定如下: 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

另外:可獲得因公犧牲的撫卹金、喪葬費等和交通事故的賠償。具體數額可請當地律師計算。

因公殉職 應該按照國家公務員的 的工亡待遇,以及家庭具體情況而定。 另外,可以向交通事故對方責任人請求請求依法賠償,即如果訴訟得當 可以得到雙項賠償。

最好委託律師辦理!

13樓:成都中域一

你想多了哈,很鄙視這種風氣

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在賠償方面一樣嗎?他們有區別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因公殉職和因工死亡工傷賠償是一樣的,沒有任何區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即可。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15樓:青青的駒子

因公死亡只有賠償金,因公殉職一般有賠償金,還會發補償金

因公殉職因公死亡賠償標準有何不同

16樓:皮蛋粯子粥

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性質一樣,是指國家公務人員在在履行職務時犧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員、公司職員、集體單位工作人員等。因公死亡只有賠償金,因公殉職一般有賠償金,還會發補償金。

因工死亡可以理解為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包括在工作時間內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時間內的死亡都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履行公務職責遭受事故傷害造成死亡或者患職業病經醫療救治無效死亡的,也稱為因工死亡。

對因公犧牲的人員家屬的撫卹,按照2023年10月1日實施的《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的規定執行;而因公殉職的撫卹,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工傷死亡政策執行,具體是人事部、財政部人薪發[1994]48號《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計發問題的通知》,其中關於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發放規定如下: 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

另外可獲得因公犧牲的撫卹金、喪葬費等和交通事故的賠償。具體數額可請當地律師計算。因公殉職應該按照國家公務員的工亡待遇,以及家庭具體情況而定。

另外,可以向交通事故對方責任人請求請求依法賠償,即如果訴訟得當 可以得到雙項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規定:

第十三條 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準,由縣級人民**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卹金,標準是: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或者津貼低於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的,按照排職少尉軍官工資標準計算。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在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撫卹金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民政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撫卹金:

(一)獲得**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5%;

(二)獲得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增發30%;

(三)立一等功的,增發25%;

(四)立二等功的,增發15%;

(五)立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其遺屬由縣級人民**民政部門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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