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臨時工,在工作中意外受傷,請問算不算工傷

2022-02-05 10:35:16 字數 5731 閱讀 6054

1樓:杭州律師吳軍安

上班途中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即使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工作期間受到人身傷害也是屬於工傷範圍,應當由單位向當地勞動局申報參加勞動局組織的工傷鑑定,取得工傷資格認定證書,就可以享受國家關於工傷待遇,要醫院的診斷證明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吧,然後要求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

4樓:山野柴胡

工傷不區分臨時工、合同制工人。

5樓:

能得到賠償,到法院起訴吧,其他地方因為你沒有勞工合同,很難受理的。

主要的證明就是的醫藥費單據,最後法院判的時候主要依據就是醫藥單據。

6樓:法律快車

1.工傷不存在臨時工之說,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

四、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定之情形)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認定為工傷並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

如果單位不承認和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首先確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4.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臨時工在工作時摔傷,算工傷嗎?

7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那麼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的。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由單位承擔工傷待遇費用。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8樓:韓飛律師

最要的是要先申請確認勞動關係存在,按照下面的程式走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9樓:急速冷凍

是工傷,你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享受工傷待遇,但是要提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建議找個律師幫助你一下,他會幫你收集相關證據,提出申請.比較有利於維護你的權益.

10樓:西安高珩律師

雙方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受法律保護。可以先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不賠償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應在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算工傷。事實勞動關係是成立的,應當享受工傷待遇。

12樓:

勞動關係成立,就屬於工傷,這個很正常,享受工傷待遇。

13樓:法律快車

1.工傷不存在臨時工之說,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

四、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定之情形)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認定為工傷並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

如果單位不承認和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首先確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4.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我是臨時工,在上班時間工作時手受傷了,這算是工傷嗎

14樓:我是大角度

這個只要在工作了而且也是因為自己工作時間內受傷的這個可以算作工傷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工傷。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6樓:匿名使用者

是工傷。

1、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安排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但是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若有特殊原因,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每天不得超過三小時,並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牧原集團****上班,我是臨時工作期間手壞了算工傷嗎,

臨時工受傷算不算工傷

18樓:華律網

這裡有兩點需要判斷:

1、在我國法律上關於工傷沒有臨時工與正式工的區別,只要付出了勞動,就屬於勞動關係。這種勞動關係包括簽署協議的勞動關係以及事實勞動關係。所以一旦確定存在勞動關係,之後需要鑑定完工傷等級之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來進行工傷賠償。

2、傷害是否由工作造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傷的認定存在7種情況,並且每種情況都與工作相關,包括: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9樓:法律快車

1.工傷不存在臨時工之說,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

四、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定之情形)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認定為工傷並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

如果單位不承認和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係,首先確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4.

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我請了一個臨時工,他在做事時.不小心受傷了,算不算工傷,?我有責任嗎?

臨時工在上班受傷算不算工傷

20樓:何潔舒夏

1、屬於工傷。單位拒絕為你申請工傷認定,你可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後,待傷情穩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根據傷殘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因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的全部費用由單位承擔。

2、如與單位協商不成,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21樓:郝珊珊律師

回答提問

臨時工受傷算不算工傷

回答若是不瞭解工傷的一些法律法規,建議委託律師,這樣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職工工傷事故發生後,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者職業病確認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受害人或者其家屬及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勞動者本身對這些不瞭解的話,很可能會錯過上述期限,導致最後拿不到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另一方面,如果請律師,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對於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工傷保險待遇,律師會更加了解,從而防止工傷待遇請求事項的遺漏。

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算工傷。

在我國法律上關於工傷沒有臨時工與正式工的區別,只要付出了勞動,就屬於勞動關係。臨時工受傷符合以下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我國法律上關於工傷沒有臨時工與正式工的區別,只要付出了勞動,就屬於勞動關係。這種勞動關係包括簽署協議的勞動關係以及事實勞動關係。所以一旦確定存在勞動關係,之後需要鑑定完工傷等級之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來進行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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