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律知識,勞動法有哪些法律知識?

2022-02-20 05:56:32 字數 4805 閱讀 8227

1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促進就業

第三章 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資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八章 職業培訓

第九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章 勞動爭議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 附則

中國四川成都勞動法律知識

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大概是哪些?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宣傳 1、什麼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之間訂立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2、《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制定《勞動合同法》的目的,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3、建立勞動關係以什麼為標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者就享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4、勞動合同以什麼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5、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何時起訂立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6、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7、什麼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8、什麼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9、什麼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10、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11、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訂立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12、在什麼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13、在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14、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法定必備條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應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http://lb.

nanning.gov.cn/n725531/n733287/n740537/3568402.

html

3樓:惟愛傾城柳色心

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什麼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同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之間訂立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麼?

制定《勞動合同法》的目的,是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3、建立勞動關係以什麼為標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就享有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

4、勞動合同以什麼形式訂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5、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何時起訂立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6、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7、什麼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8、什麼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9、什麼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10、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11、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訂立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訂立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在什麼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3、在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14、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法定必備條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應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4樓:手機使用者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和二,工傷認定辦法,工傷保險條例

法律題(勞動法),關於勞動法的題目

1 甲公司與王某何時建立了勞動關係,為什麼?勞動關係從2006年11月2日建立,因為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2 公司能否解除與王某的勞動合同,為什麼?不能。因為根據 勞動法 的規定 此問也最好不做。當時應適用勞動法,但現在只能適用勞動合同法了 的規定 不能勝任工作,應先調整工作...

懂勞動法的幫忙進來看看!法律勞動法

首先關於試用期 bai固定期限勞du動合同能夠zhi約定試用期的最低dao起點是一專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屬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其二,關於培訓費 還有扣培訓費的事兒?你一分錢都不用交,用人單位根本就不準收培訓費。最後,解決...

我國有幾部勞動法,我國的勞動法律有哪幾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主席令第二十八號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是第一部勞動法.我國 勞動法 第五章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的確定實行 工會 企業三方代表民主協商的原則,主要根據本地區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