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的領導比自己提前辭職該怎麼辦

2022-02-23 14:33:49 字數 3074 閱讀 2326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領帶辭職和員工本人辭職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即可,領導離職並不影響員工本人辭職。

員工在向單位遞交辭職申請之後,單位需要在三十天內安排員工離職,到期員工可以要求離職,並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否則是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天高任我飛摩羯

如果是對你有恩那就歡送吧,如果對你不好,那就正合你意了吧,也熱烈歡送……從此解脫了嘛……

3樓:ofweek人才網

沒關係的,反正跟你沒有太大關係,領導辭職了會有新的領導來頂替他

我想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4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是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申請離職,「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因此,您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只要您提前通知即可,但是請保留好提前通知的相關證據。勞動者離職,用人單位不能因此扣減勞動者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扣減工資的或向您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領導不批辭職,自離不給工資怎麼辦?

5樓:華律網

如果在試用期間辭職,提前3天遞交離職申請,可以拿到應得工資;如果是正式員工,要提前30天遞交離職申請,可以拿到應得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正式員工,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只要勞動者依法提前通知而解除勞動合同,即便單位不批准,勞動者離職也是受法律保護的,這種情況下勞動者離職前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足額支付。但是,《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也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並且通知後用人單位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而提前離職的,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則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

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的工作期間的工資將受到影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樓:是元元的豬頭驍

回答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2)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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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職場導師雪姐姐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這個情況,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如果說投訴不管用的話,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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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落魄的

去勞動局舉報1:不籤勞動合同 2不繳納五險 3 不讓正常辦理辭職手續。不過辭職手續要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才可以的

辭職的時候領導挽留了很多次,後來辭職申請領導批了,但是又猶豫了,怎麼辦?

9樓:職

你想要的條件你單位能給的話考慮一下看看也可以,但是你在崗位上努力了很久都沒有你想要的條件的話怎麼也得離開 來自職q使用者:珍惜現在

果斷走吧,再留下來也失去領導的信任了。 來自職q使用者: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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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月跟老闆講了辭職沒答應月後可以自己走人嗎,工資還有發嗎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得證明你是給老闆說了的,如果老闆不支付工資,可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理論上,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信,到期即可拿到贏得工資離職走人。這裡面的關鍵是要遞交辭職信,並且留存相關證據,能證明自己確實遞交了辭職信 只是 講了 卻沒有證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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