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長期租住嗎,公租房最多能住幾年,能長期住嗎

2022-02-24 04:41:08 字數 5174 閱讀 6895

1樓:鑽誠投資擔保****

公租房以5年為為一個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宅房的時候,能夠退掉公租房。或者業主租住滿5年後,能夠以成本價+銀行利購買購自住。

購買時能夠選擇一次性付款或許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房錢,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依照規則交納房錢。

公租房申請表提交後進入稽核配租流程: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複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複審: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複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複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共租賃住房資訊網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物件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

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2樓:

公共租賃房5期限,租住者購買改善住房,退公共租賃房;業主住滿5,本價+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本價指土本、建安本等綜合本,並交納部稅費),購房選擇性付款期付款性付款,再支付租金;期付款,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公共租賃房市交易,購買需要轉讓,由**購,購**原銷售**加同期銀行期存款利息,隨著房價漲漲;用虛假資訊騙取公共租賃房租住,強制要求其退

公租房最多能住幾年,能長期住嗎?

3樓:華律網

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是人們更關注的問題。原則上,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但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可以每五年續簽合同。

因此,理論上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續租條件。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

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4樓:金果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不可以長期住。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確保公共租賃住房的正常使用。

**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主要通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由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不得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確需裝修的,應當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同意。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的監督檢查。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對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情況進行巡查,發現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或者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應當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條 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稽核。經稽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

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出租、轉租、**等經紀業務。

5樓:俺又回來了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 已經第8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釋出,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第十九條 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略低於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確定本地區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報本級人民**批准後實施。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當向社會公佈,並定期調整。

第二十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批准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確定。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於當地規定標準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租賃補貼或者減免。

第二十二條 **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非稅收入管理的有關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償還公共租賃住房貸款本息及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等。

第二十三條 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的,經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之間可以互換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

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出租、轉租、**等經紀業務。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長期租住嗎?到期了怎麼辦?

6樓:鏈家

公共租賃住房不可以長期租,到期了應該續租或退租

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物件是: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稽核,目前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一、房租期限到了怎麼辦:

1.退租:公租房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後租房家庭需要退租;

2.續租:需要續租的家庭,要提前提出申請,應在合同到期的前3個月提出。提出的續租申請由房屋所屬單位與保障部門複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續簽租賃合同;

3.到期無法退出住房的:對於不符合租住條件且當時不能退出所租住房的家庭,可以在租賃合同期滿後得到2個月的過渡期。

1)過渡期內租金收取類比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

2)過渡期滿2個月,租住家庭仍不退租的,按照兩倍公租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二、哪些情況下租戶的住房會被收回:

1.將所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2.擅自改變所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3.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租住房內居住的;

4.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的;

5.獲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6.其他違反租賃合同行為。

出現上述情況,公租房的所屬單位可以與承租家庭解決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該內容僅在北京使用

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 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 2011 45號 和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 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 建保 2010 87號 等檔案精神,決定繼續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 對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共...

公租房最多能住幾年能長期住嗎,公租房最多能住幾年,能長期住嗎 農村戶口是不是年齡滿了60就不能租了

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 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是人們更關注的問題。原則上,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但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可以每五年續簽合同。因此,理論上...

昆明公租房可以轉租嗎,公租房可以轉租或出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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