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裡的犯人的生活費怎麼付,看守所生活費如何繳

2022-03-12 04:57:29 字數 5406 閱讀 7440

1樓:小嫣老師

看守所必須要保證被羈押人員的基本生活,應當提供衣物。嫌疑人家屬非必須要為其提供生活費的。

《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三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準**,禁止剋扣、挪用。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 罪犯可以與其親屬或者監護人每月會見一至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每次前來會見罪犯的人員不超過三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會見時間,增加會見人數,或者其親屬、監護人以外的人要求會見的,應當經看守所領導批准。

第四十六條 罪犯與受委託的律師會見,由律師向看守所提出申請,看守所應當查驗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並在四十八小時內予以安排。

2樓:丹的葵奎

被羈押於看守所的嫌疑人,是不用交生活費的,如果需要給其送一些生活用品或零花錢,看守所有專門管理這項工作的人,可以負責登記傳送。

具體情況可到所羈押的看守所進行詢問。

看守所必須要保證被羈押人員的基本生活,應當提供衣物。嫌疑人家屬非必須要為其提供生活費的。

《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三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準**,禁止剋扣、挪用。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第四十五條 罪犯可以與其親屬或者監護人每月會見一至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每次前來會見罪犯的人員不超過三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會見時間,增加會見人數,或者其親屬、監護人以外的人要求會見的,應當經看守所領導批准。

第四十六條 罪犯與受委託的律師會見,由律師向看守所提出申請,看守所應當查驗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和律師執業證,並在四十八小時內予以安排。

看守所的人是拿不到家人給的生活費的,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如果有正當用途時,可以使用家人給的現金。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3樓:江舟獨酌

看守所的犯人是不要生活費的,一旦判了刑成為犯人,他的生活費全部又看守所負責。你所說的生活費應該是另外給的零花錢,如果是,看必須到看守所去辦理付款手續,因為看守所跟監獄不一樣,給監獄內的犯人錢可以通過郵局郵寄,但看守所不能,只能親自去辦理。到了看守所以後,找到所長,說明你要給誰存錢,交了錢,錢就到了他的賬上,你得到一個收條。

他就能花到錢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4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門口有專門的視窗,用於家屬送必需品和給生活費的

在他們規定的時間(一般是每週一到周

五、每天的某幾個小時段)去交就可以了,有逮捕證的或就帶著,沒有的話報出犯人名字就可以,上海長寧看守所是這樣,其他不清楚,應該都差不多。

5樓:______義偉

哎,裡面沒個人都有自己的賬戶,給誰東西和錢就打給誰就行了,到時候警察就告訴你了,有關係還行,沒關係會被瓜分的,東西也死貴,在裡面混的要是不好的話,買的東西會撈不著的,不管什麼地方都有自己的規矩

6樓:延辰賀撥

您好!請問打進犯人的錢怎麼老是不用呢

7樓:包果子剪輯

由家屬打錢到監獄發給犯人的卡上,這樣犯人才有錢在監獄裡付費買東西,望採納

看守所生活費如何繳?

8樓:陌路情感諮詢

拘留所提供基本飲食。家屬不用交費。當然,家屬可以給嫌疑人送錢改善伙食等。

建議儘早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包括會見和探視。但是有些地方要求家屬交伙食費,這個你需要自己問清楚了。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執行,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時,會扣押其隨身物品、外衣、鞋子,該人只著內衣及號服進入監舍。該人物品會有看守所開具一式三份扣押物品清單,在該人出所時持清單,領回扣押物品。在押人員如攜帶危險品未被發覺的,違反看守所監規,會被加戴械具、嚴格監控。

9樓:柏林寺

刑事拘留期間不交生活費。拘留所提供基本飲食。家屬不用交費。當然,家屬可以給嫌疑人送錢改善伙食等。

在看守所裡面可以學習、看書、看電視等,還要進行適當的體力勞動。根據《看守所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看守所應當根據人犯的實際情況,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重點開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監規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監規,如實講清問題,積極檢舉揭發監內外的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人犯教育,可以採取集體訓話、個別談話、配合辦案機關召開從寬從嚴處理犯罪分子的大會、動員人犯親友規勸、選擇人犯或者被釋放的人員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

看守所應當組織人犯收聽廣播,收看電視,閱讀書報,進行時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躍生活。根據《看守所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為了促進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強人犯體質,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偵查、起訴、審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內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

10樓:玉米稀

能找關係就找關係,不然照樣受罪

11樓:愛洗澡的蘿蔔

不需要繳費的,又不是住酒店。

12樓:

和平看守所交費如何交

看守所的生活費大概每月需要多少?

13樓:這屆小知真不錯

看守所的生活費一個人一個月大概800足夠。

人犯伙食要與幹警食堂分開,單獨設灶。應當在規定的標準內,力求調劑改善。食品要清潔衛生,開水要充分供給。

伙食帳目每月結算一次。患病的人犯、外國籍人犯,可視情適當提高伙食費標準。

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帳戶,由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標準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

擴充套件資料

看守所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房。對已被判處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加戴械具。

對有事實表明可能**、暴動、脫逃、自殺的犯罪嫌疑人,經看守所所長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後報告看守所所長。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予以解除。

14樓:荔菲凌晴

可以僱個生活律師每月去看看捎信,有的看守所可以存錢在裡面買東西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守所裡如果家屬送去的錢是用來改善在押人員的生活費用的....如果沒有家屬沒有上賬的話,那隻能吃看守所裡的飯了.(那裡的飯菜很差).

20多天沒有出來了,你看等到37天過後你老公會不會出來.不過出來是要辦取保手續的..如果37天后沒有出來,可能就要逮捕了。。。

看看你老公是犯了什麼事吧,如果事不大,在外在跑跑關係辦個取保。那地方不是人呆的

16樓:

你老公如果沒有犯法如果關的話也不能超過25小時,這是法律定的。

還有我想說的就是看守所很黑的。在裡面的人經連飯都吃不上,經常還被那些打。

如果你送點好吃的,都會被看守所的人都吃了,給點錢也沒用,照打。

我有鄰居他家兒子就在看守所呆了一年,後來一年後被放出來後,就全身是病,差點死了。

犯人有的病了也不給看,很多傳雜病,

除非你有很直接的關係,如果沒有,那你只有等。花錢也是白花錢。給的人家少了,人家也不給辦,給的多了,咱又沒有。還有就是辦事要找對人,找不到人也辦不了事。

跟看病一樣,找到病根,藥到病除,

17樓:斂職

你上當了,看守所裡不要錢,看來你被騙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給牢裡的壞蛋消遺的,苦了你老公了

急急急:在看守所的人,能拿到家人給自己的生活費嗎?

19樓:

看守所的人是拿不到家人給的生活費的,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如果有正當用途時,可以使用家人給的現金。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試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其內容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公安機關未設定看守所需要設定時,應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備案;鐵道、交通、林業、民航系統相當於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未設定看守所需要設定時,應報各部(局)公安局備案。

第五十條 對人犯的財物要指定專人妥為保管,存放專用庫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財物如有損壞、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易儲存的物品,應當交由人犯家屬領回或者由辦案機關酌情處置。

20樓:在滕王閣感受冬日的蒲桃

根據法律規定,人犯不需要繳納生活費。對於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

《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三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的伙食按規定標準**,禁止剋扣、挪用。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21樓:白白豬

這就要看看是哪點的看守所了

不過在大部分的看守所都不會讓犯罪嫌疑人自己拿到錢 也許是害怕犯人以強欺弱吧

在看守所專門有人來記錄犯人的賬目 也就是錢 家人送的錢也會通知犯人 並且讓犯人在收據上簽名 但是不會給犯人 看守所會記在一個賬本上 也會給犯人一個賬單 上面記錄的都是家人送錢的賬目清單 還有一些支出的清單 在看守所是有商店的 不過和外面的商店不同 看守所的商店其實也就是一個所謂的小倉庫 我們這裡的看守所的商店是每個星期的一三五統一上報需要的生活用品 每個生活用品都有自己的** 不過和外面的差價很大 成倍成倍的往上加價 還有從看守所出來的犯人如果賬單上還有錢一般都能拿回來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到你

22樓:水煲煲茶

一名親身經歷的人告訴你知

或在裡面叫倉頭託關係帶信出去叫家人接受或帶錢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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