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能隨便裁員嗎

2022-04-01 18:07:53 字數 5386 閱讀 8014

1樓:王元頁

屬於勞動合同法第40.41條規定情形的,客觀情況變化也不能裁員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面臨經營困難,無法維持目前狀況,需減員縮小規模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王元頁

不算,經營不善屬於經濟原因的重大變化,裁員屬於勞動合同法第41條《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簽過勞動合同,公司可以隨便裁員嗎?

4樓:浪冰罪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隨便裁員的,如果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第一款進行經濟性裁員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可以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是有這方面的法律的。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經濟性裁員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規定的程式性要件和實體性要件,否則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5樓:律兜諮詢3號

‍    可以和單位協商或者請求工會協助,也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

怎麼理解"勞動合同法40條(三)項:...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6樓:匿名使用者

客觀是事實存在 不為人的主觀而改變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本法第40條第三項的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勞動合同變更的一個重要事由。所謂「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主要是指:(1)訂立勞動合同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者廢止。

(2)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或者根據市場變化決定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生產經營專案等。(3)勞動者方面的原因。

如勞動者的身體健康狀況發生變化、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所在崗位與其職業技能不相適應、職業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級等,造成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繼續履行原合同規定的義務對勞動者明顯不公平。(4)客觀方面的原因。主要有:

①由於不可抗力的發生,使得原來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義。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所不能見、不可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戰爭等。②由於物價大幅上升等客觀經濟情況變化使勞動合同的履行會花費太大代價而搶劫經濟上的價值。

這是民法的情勢變更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運用。

8樓:

「客觀情況」是指履行原勞動合同所必要的客觀條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自然條件、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使原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況。

發生上述情況時,為了使勞動合同能夠得到繼續履行,必須根據變化後的客觀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對合同進行變更的協商,直到達成一致意見,如果勞動者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原勞動合同所確立的勞動關係就沒有存續的必要,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也只有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含哪些情況

9樓:

【答案】a

【答案解析】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客觀情況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或企業事故、企業調整生產任務、企業分立、合併、遷移廠址,以及勞動者個人情況發生變化要求調整工作崗位或職務等。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什麼樣的情況算重大?

10樓:薔祀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主要包括:企業遷移、資產轉移、企業改制、部門撤併、經營方向或經營戰略重大調整、企業產品結構調整等。如果個人搬遷就不屬於重大變化,企業搬遷就屬於重大變化。

擴充套件資料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解除勞動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被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的、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三十二條免予刑事處分的。勞動者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樓:陳律師

根據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26條:

這裡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情況,如企業兼併、遷移、資產轉移等,並且排除勞動法第27條所列的清況。

《勞動法》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12樓:張偉傑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可以看出,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一般是指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發生重大變化,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

因身體情況在鬧離婚,因身體情況在鬧離婚

稱早和這種人分開吧,哪怕你身體是好的,那麼可能也只是因為孩子才會在一起吧,和這種人分開也不用什麼心理負擔的,因為前提你就不是錯的,是他的方式有問題,也希望你能夠儘快得走出來,也祝願你下一次遇見一個更加愛你的人,加油吧,走出來之後都會慢慢變好的 我和你現在的處境是一樣的,只是我向老公提出了離婚,他卻人...

客觀真實的說這樣的家庭情況算不算很差

你這真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這可以說是一種小康生活了。至於你為什麼感覺不到,那就是你的心態問題了。如果你,只跟比你條件好的比。那你永遠都會感覺到自己沒有錢,條件不好。說實話,跟大多數人比,能像你這麼殷實的家庭。已經很滿足了。有好多人都比不上你們。一切煩惱都是自尋煩惱。從今往後,快樂起來吧。我給你的定...

朋友發多少紅包合適,普通朋友因該發多少紅包合適

發紅包可以參考以下幾種方法 1 對方的生日。因為是生日紅包,所以可以直接按照對方的生日數字發紅包,比如說8月30日生日的,可以根據關係的親近程度不同,發8.3元 83元或者830元紅包,這些數字都是可以的。2 帶6的紅包數字。帶6的紅包數字也可以在生日的時候發,比如6.6元 66元等,因為6在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