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辜勵工人23天外繼續上班,並給與獎勵正確嗎

2022-04-04 02:53:23 字數 1745 閱讀 5059

1樓:捷曉蘭

工人20天外繼續上班,並給了於獎勵,這種情況下乙改成合理的。你們付出了勞動,他也給了獎勵。

2樓:皆有可能

如果我們獎勵錯誤的事情,錯誤的事情就會經常發生。這個問題雖然看 起來很簡單,但在具體實施激勵時卻常常被經理人所忽略。一個流傳很廣的 故事說:

漁夫在船上看見一條蛇口中叼著一隻青蛙,青蛙正痛苦地掙扎。漁 夫非常同情青蛙的處境,就把青蛙從蛇口中救出來放了生。但漁夫又覺得對 不起飢餓的蛇,於是他將自己隨身攜帶的心愛的威士忌酒讓蛇喝了幾口,蛇 愉快地遊走了。

漁夫正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高興時,突然聽到船頭有拍打的聲 音,漁夫探頭一看,大吃一驚,他發現那條蛇正抬頭眼巴巴地望著自己,嘴 裡還叼著兩隻青蛙。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漁夫的激勵起到了作用,但這和漁夫的初衷是背 道而馳的,本想救青蛙一命的漁夫,卻不想由於不當的激勵,使更多的青蛙 遭了殃。

獎勵得當,種瓜得瓜,獎勵不當,種瓜得豆。經營者實施激勵最犯 忌的,莫過於他獎勵的初衷與獎勵的結果存在很大差距,甚至南轅北轍。

3樓:毓天祿

這個現象應該是正確的,因為工人在規定的時間外乾的活,老闆又給了獎勵,沒有經濟之間的問題,雙方都有利是正確的

4樓:陽明先生也曾年輕過

這個應該是正確的,我個人認為啊,因為他對於啊,那個員工來講的話是種好處

5樓:我本熱情

那既然是鼓勵又不是強制,你可以選擇不參加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加班且支付加班工資不違反勞動合同法,沒有錯的。

7樓:zxw風雨過後

每月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只要不是強迫的,並給予加班費,就不違反勞動法。

華豐煤礦發不下工資

8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

煤礦設幾個副總工程師?

9樓:匿名使用者

副總工的設定可以安排專業:採煤、掘進、機電、通風、安全、運輸,一般不設運輸與安全,多的可以再設定一個地質測量副總工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開拓工區2012b6!

11樓:匿名使用者

鄭煤集團直管礦井副總工程師是什麼級別? 副處級別。 正科級 享受副處級待遇

煤礦井下工人退休規定,煤礦井下工人算特殊工種嗎

煤礦井下工人算特殊工種。1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 高空 高溫 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範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2 各單位申報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符合以下條件 1 申報工種需符合原勞動部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特殊工種名錄 2 職工人事檔案中需有明確的...

煤礦塌方死了的工人是弱智有賠償嗎

你好,這個更嚴重一些,因為本身僱傭弱勢群體就有問題,這種需要賠償更多一些,下礦的話都是要求要買高額的保險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有賠償,首先礦方與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其次沒有盡到告知從業者職業危害因素和作業場所安全隱患等義務,違法。再次沒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違法。還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煤礦工人如何預防塵肺病,煤礦職工得了塵肺病怎麼陪嘗

我們知道煤礦工人從事的工種主要有掘進 採煤 運輸 包括地面和井下 機修 管理 地面和井下 等工種 主要危害因素是,噪聲 煤塵 矽塵 振動和井下有毒有害氣體,預防措施是針對存在的危害因素確定,分為前期預防 勞動過程中的預防 職業病和職業損害病人的後期保障等,1 企業應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作業環境,有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