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子如果要退購房定金,那一般會扣多少

2022-04-09 18:00:20 字數 6187 閱讀 4778

1樓:

購買房子如果要退購房定金的話 扣多少一般要看是先訂的合同 , 正當的情況都是要按合同辦理的

2樓:華春霞律師

回答定金支付一般不超過房價的20%。具體扣多少這個需要看簽訂的協議是怎麼樣

提問我是買家,賣家在過戶當天房產被法院查封,不能過戶,我有權讓他雙倍返還押金嗎?

回答原、被告所籤《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及三份《補充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具備法定無效情形,應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合同義務。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根據《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約定,「房屋被查封或設定其他權屬轉移登記限制,導致無法辦理交易手續的,出賣人構成根本違約,買受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於合同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房屋成交總價的20%或定金罰則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受人損失(含房屋差價、維權成本等)的,出賣人還應賠償買受人損失」,現涉案房屋存在多個司法查封,導致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原告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這個是可以請求雙倍返還押金的

提問賣家說查封已解決,過15個工作日之後才能過戶,但買家不想繼續交易,是算買家違約還是賣家違約?

回答如果你們合約有約定具體交付時間,並且查封時剛好在交付日,那麼可以認定為合同無效,賣方違約

提問簽署合同日期是7月11日,合同簽訂是『後10日內』過戶,我們是22日過戶當天,被法院查封,無法過戶,當時口頭協商是等到8月5號如果撤銷查封繼續過戶,但是現在賣方說不確定哪天能撤訴,這種情況是哪方的責任呢?

回答如果還在查封,買方可以提出合同無效,並請求賠償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提問如果買家要求賠償,協商不一致是怎樣走流程?是民事訴訟嗎?買家也是可以要求賠償訴訟費嗎?

您給我發的是北京房屋買賣合同法,買賣不是在北京,在黑龍江省綏化市安達市,法律效益一樣嗎?

回答協商不一致的可以起訴的

訴訟費用是不包括賠償款的,訴訟費用和賠償款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都是一樣的,那是一個案例給你參考哦

更多15條

3樓:勾清芬

購買房子,如果要退購房定金,那1萬會扣多少?我認為誒,合同裡面都有寫的,退百分之多少?按合同裡面的違約金賠付就可以了。

4樓:醜浩思

這個每個房產公司都不一樣,一千到五千之間吧。

購買房子如果要退購房定金,那一般會扣多少違約金的

5樓:博主狩坊

定金是不退的,除非賣方有過失

如果你簽了購房合同的話

單方面退掉違約金是總價的20%

如果要退購房定金,那一般會扣多少違約金的

6樓:博主狩坊

定金是不退的,除非賣方有過失

如果你簽了購房合同的話

單方面退掉違約金是總價的20%

7樓:紫風動漫

訂金的話一般可以直接退。 定金的話就麻煩了,一般是簽訂了購房合同才給定金。一般不會退。而且如果合同上約定了違約金的,只要數額不是太離譜要根據上面約定來賠償。

8樓:張珂律師

購房定金違約金標準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法律上也規定對於違約金的上限不得超過造成實際損失的30%,具體情況應當由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過高或者過低違約金可以合法地申請更改。

法律分析購房定金違約金的具體認定標準應當根據實際而定,特別是對於不同情況下違約金的具體處理情況,應當結合造成的損失而定,雙方如果對違約金的認定有異議的,那麼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合法的訴訟請求,由法院對違約金的認定情況進行判決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我們買房交定金,不要了該扣違約金多少啊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扣除的,如果合同是萬分之二那就沒有問題的

購房定金可以退嗎,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退定金

10樓:金果

可以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已經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條 定金交付後,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對解除主合同後責任的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一百一十九條 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並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條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援。

第十一條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1樓:動物闖荒野

原則上是不能退的,但是你可以和開發商好好商量,還是有機會退定金的,畢竟買房定金少則幾千,多則上萬,一般人還真吃不消。加上房地產置業顧問套路一個比一個深,購房者一不小心就上當了。

分享一個我剛經歷的事情。

本來已經看中了一套房子,回來和女朋友商量之後也覺得可以。

這個房子因為地理位置較偏、但是價效比極高(**低、得房率高),不過存在一些配套不完善。包括學校還沒規劃確定、商家配套缺失、交通不方便;但是誰讓他價效比高呢,商量之後毫不猶豫地付了定金1萬元。

16號交的定金,交完定金後有點後悔,但誰讓他價效比高呢,買房省出的錢再買輛車他不香嗎?然後和家裡人商量要付首付了,但是因為沒有購房資格的原因,18號那天家人毅然反對,然後就說這房子就那麼鄉下,買那麼偏幹嘛,周邊配套啥都沒有,買那麼偏幹嘛。一口一個買那麼偏幹嘛!

然後買著房子的事情就被否定了。

但是畢竟交了1萬塊錢,這錢還是要想盡辦法拿回來呀。19號去到現場與置業顧問溝通,最終,就在昨天24號把錢給退回來了。

原因就在於:

二、自己沒有購房資格。房地產開發公司給你承諾能夠暗箱操作解決這個問題,不過這個矛盾開發公司不敢放大,所以也是能夠與開發公司據理力爭的威脅;

三、碰到的置業顧問確實比較負責任,這點要表示十分的感謝。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去看房的時候要把錢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裡,兜裡有錢你還怕買不到房子嗎?掏錢之前你是大爺,掏錢之後你就是孫子了。

12樓:鑽誠投資擔保****

一、出於購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簽了認購書反悔,定金不能退。

購房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購房者交款後反悔,違背了認購協議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夠退還的。

2、因個人徵信貸不了款,購房定金不退

由於個人徵信屬於購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最終未能簽訂,則購房者無權要求開發商返還自己所繳納的定金。

《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二、可以退還購房定金的情況

1、開發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

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

3、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如賣家對房屋資訊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等進行修改等。

4、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專案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

三、開發商不退定金怎麼辦

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籤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或者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

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於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對於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的專案,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當然,實踐中因為前述的合同類檔案性質、內容有區別,所以針對每份合同應採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議簽訂合同時要留心,同時如果合同已經簽署,自己又不確定通過哪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更為穩妥,可以請專業的律師予以協助。

四、分清「訂金」與「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並不具備擔保性質。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並不表示他不能要回訂金;若開發商不履行義務,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

"定金"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願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訂金,開發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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