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關於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2022-04-25 18:13:26 字數 4890 閱讀 6683

1樓: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比如單位要求提早幾個小時上班),那麼這種距離上班時間相隔3個多小時發生的車禍是不算工傷的,因為時間不合理。即使時間合理,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申請認定工傷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且認定書中受傷職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這樣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了人民法院應予支援的「上下班途中」四種認定情形: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樓:法幫網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是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山下班途中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屬於上下班途中。具體為以下條款: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樓:綠凍石

上班路上電動車與電動車相撞電動車跑了,我受傷算不算工傷

關於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有哪些條件

4樓:俟蘊殷採文

雖然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也是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但這屬於比較特殊的工傷情況,因此在實際進行認定的時候,法律中規定的認定條件與普通工傷的認定條件不一樣。那到底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條件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對於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是否認定工傷此類的案件,應當從《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宗旨——保障工傷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發,結合勞動者的「上下班的時間」「上下班的路線」「上下班的目的」,對《工傷保險條例》的條款進行全面理解。

1、關於上下班途中的時間因素。

上下班途中在時間上要求在一個合理的時間範圍內,根據職工上下班路程的遠近,使用交通工具的不同,考慮交通狀況等因素,在合理的一段時間範圍內均可以認為是上下班時間。但也要考慮遲到或者早退因素,即使職工是在工作時間受傷,可能是因為職工遲到或者早退,公司可以因職工遲到或者早退而進行處分,但不能因此否認該職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傷害,也就是此時職工仍有可能構成工傷。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要正確處理條例中規定的上下班與用人單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的關係。職工在用人單位規定上下班時間下班,在途中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當然應當認定工傷,但如果不是在用人單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下班,比如職工違反工作紀律遲到或者早退,在途中遭受機動車事故,仍應認定為工傷。這是因為在工傷保險中,國際通行的兩大原則是用人單位單方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也就是無論職工有無過錯,只要職工發生了工傷事故,工傷職工都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關於上下班途中的路線因素。

根據江蘇省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蘇勞社醫6號檔案)第十五條的規定,是在合理時間內經過合理路線,而不是必經路線或者最近路線。合理路線可以是地面路線,也可以是地下路線,甚至可以是高空路線(高架)或者過江河等。各種路線只要可以聯絡到迅捷,或者費用低、或者安全性好等理由,就可以認為是合理路線;住所地或者上班場所可以有兩處以上,有兩個不同的方向,無論選擇哪處或者哪個方向,只要是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的時間,都可以認為是合理路線;職工與他人共搭車上下班而選擇的繞道路線、因修路等原因交通改道的路線,順道買菜以及回父母或者子女家的路線,都可以認為是合理路線。

但如果下班後故意繞行或者與回家的路線方向大相徑庭,或者上下班路程通常需要1個小時,但中途購物花了3個小時,則明顯違背了連續性原則,一般不宜認定為工傷。

3、關於上下班途中的目的要素。

也就是說職工發生機動車事故時必須是以上下班為目的,而不是中途外出辦事,那樣可能因公外出受到傷害或者因履行職務受到意外事故傷害,都可能構成工傷,但不是因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事故受到傷害。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從事了其他活動,該活動是職工日常生活必需的、合理的要求,且在合理時間內未改變以「上下班」為目的的合理路線,應當認定為「上下班途中」,我們認為目的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否則即使在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但不是以上下班為目的,也不宜認定「上下班途中」。

二、上班途中遭車禍怎麼追償

同一工傷事故兼有民事賠償或商業性人身、人壽保險順序的、一般情況下應當按民事賠償或商業保險賠償、社會工傷保險補償的順序處理。除了醫療費和喪葬費不重複支付外、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應獲得法院支援。如果勞動者先按工傷事故處理、請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那麼、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或用人單位在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後、即取得了勞動者向對工傷的發生負有責任的第三者索賠的權利、可以向第三者行使追償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也規定:「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在申請進行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時候,需要注意此時法律中規定的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條件與一般工傷認定條件不太一樣,這個時候要結合勞動者在交通事故中所要承擔的事故責任,然後才能確定是否構成工傷。一般要是勞動者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話,自然是無法認定為工傷的。

延伸閱讀:

2023年最新工傷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

哪些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不服工傷鑑定,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5樓:兩隻胖兔紙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是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同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山下班途中情形進行了明確規定,例如 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屬於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即在規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內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等。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6樓:法律諮詢老彭

你好!針對你所提的問題,本人看了兩位朋友的解答,《工傷保險條例》草案之所以還只是停留在草案階段,就不能用來作為定案的法律依據,所以,結合實際,我個人回答你的問題如下:

1、對「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應認定為工傷」。在此事故中,你所受傷不是為其它電動車所傷,是為自身電動車所傷。法律無明確規定說是否一定要受他人機動車所傷才可被視為工傷,所以,只要你的電動車是符合機動車的標準,也可以算上工傷,關鍵看,你的電動車有無達到國家機動車標準。

隨著現在駕駛電動車、電瓶車的人越來越多,這個問題也變得越來越重要。對於這類電動車輛,要確定其到底屬於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關鍵要看其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的是否符合有關的國家標準。

這裡所說的有關國家標準,是指《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該標準第5.1規定了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的三項技術要求:

(1)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公里/小時;

(2)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於40公斤;

(3)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分鐘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於7公里。

只有同時符合這三項技術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才是非機動車,否則就是機動車。

2、如果是工傷,在你參加社保有效的情況下,醫療費用由社保**來出,如果未參保,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如果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中,他人也負有一定責任的話,那麼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醫療費用等。

最後,本人僅提供法律參考,雖有類似成功案件,但並不等同於說你去申請工傷認定就一定能ok,實際操作中,具有較大風險,建議,如果確實想去申請工傷認定,可以找有經驗的資深律師。

7樓:手機使用者

編輯同志:我是一家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者,有幾個案例想諮詢一下。一是如果說上下班途中都可以算作工作時間,像上班路上走路摔倒後的腿外傷以及騎自行車摔倒後的骨折是不是都應該算作工傷呢?

那專門把「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作為一項工傷條件是不是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呢?二是我單位某員工在上班時間,室外作業時被馬蜂蜇傷,請問能否認定為工傷?北京李政法李政法先生:

來函收悉。對於《工傷保險條例》中工傷的認定,應該根據其中第十四條的各項要求,嚴格對應後加以確定。您的第一個問題是上下班途中受傷的工傷認定。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的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其中包括了2個要素,一是上下班途中,即指職工在上班或下班的合理路線和合理時間的途中;二是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因此,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與上班時間的工傷認定不同,它必須同時符合上述2個要素,缺一不可。

由此分析,職工上下班途中走路摔倒或者騎自行車摔傷骨折,由於不是機動車事故造成的傷害,不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就不能認定為工傷。第二個問題是上班時被馬蜂蜇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傷算工傷嗎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傷算工傷嗎?

上班途中騎車意外摔傷不算工傷。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的通知,第八條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 致殘 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 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 經本單位負責...

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

法律常識 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嗎?您好 我是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我需要一點時間答案,稍等一下下哦。您在上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受傷,只要您並非主要或全部責任的一方,基本上都可以適用工傷保險的。具體來說,您在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內往返於居住地與工作地之間的合理路線中都會被社會保險部門認定為工傷。哪怕...

村幹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於工傷嗎

身份上肯定是沒有問題的.可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 民辦非企業單位 會 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 以下稱用人單位 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 以下稱職工 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