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級工傷職工可以用不能勝任新工作不上班嗎

2022-06-04 04:51:28 字數 4793 閱讀 3118

1樓:寶貝馬龍

可以不上班。但你的有證據確實勝任不了這項工作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樓:冷雨冷宵雲

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4樓:叢書意

可以協商!但沒離職就要上班!

工傷六級。要不要上班

5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對於職工因工緻殘的不同等級就勞動關係處理和工作崗位安排問題做出了不同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6樓:歐友菱

看上班幹什麼工作。如果工作較輕,應該上班

眼睛工傷鑑定六級單位讓上班不去行嗎

7樓:翹翹他爹

行,這種情況既然已經鑑定為工傷六級了,你可以向醫院索要疾病證明書,憑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書就可以正常休病假

工傷6級要不要上班

8樓:匿名使用者

要不要上班是看你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是否可以上班,是否有勞動能力障礙,如果沒有問題就必須去上班

工傷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怎麼辦

9樓:金果

工傷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按規定可以協商調崗,如果還是不能勝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1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工傷,可以要求公司安排其它合適的工作!如果因工傷而不能工作該職業需離職,則需向公司索取一定賠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由單位另行安排其他合適工作

工傷傷殘職工不能勝任工作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傷殘職工,即使在醫療期滿後,單位還是不能以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不勝任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你不用擔心自己不勝任工作就會被開除,但一般單位是會給你調崗的,而往往調崗後工作不盡人意。八級傷殘還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但也不要自己隨便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雖然工傷傷殘職工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是有就業補助和醫療補助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嗯。。那個公司應該會有安排的,老闆不敢隨便炒的,只不過他可能會專門針對你。

14樓:沐霖情感理療閣

對一個已經被鑑定為工傷殘疾的職工,在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只能讓他調換新的工作崗位,因為在這種前提之下,他本來就是因為工作而導致這種不能勝任,因此,在這種前提條件之下,只能通過調換工作崗位的方式,讓他在其他的工作崗位上能夠從事正常的工作與確保能夠為單位創造一定的利潤,鉅額能夠再遠單位中繼續工作,否則像這種情況下,如果辭退,那麼必定要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那麼在這種前提之下,對個人對集體而言,都是得不償失的,因此再降前提條件之下,只能想方設法讓他再從事一些比較簡單的工作,讓他做這樣彼此都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15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應該給與照顧,從事一些簡單勞動。

16樓:匿名使用者

會調職到別的崗位,按照勞動法,沒有權利開除你

17樓:匿名使用者

會給一些補助吧。

如果傷殘的太高就不能勝任什麼工作了。

但是還是要努力。

千萬不要自暴自棄。

加油吧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求助,工傷後的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怎麼辦

18樓:淡水羅卜

調工作,或者支付賠償金後解除合同。

員工工傷期滿不上班怎麼辦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想在原企業做的話,提前一個月通知企業就行了,可以解除合同。

20樓:

勞動法二十五條: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根據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1樓:匿名使用者

第八條 工傷職工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應在期滿前3日內向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工傷職工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終止。

第十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繼續**的,必須有工傷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其工傷醫療費用予以報銷,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標準不得低於病假工資。

根據以上檔案,停工留薪期滿可以停發待遇,但是單位不要輕易解除勞動合同。

22樓:

工傷職工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應在期滿前3日內向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工傷職工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終止。

第十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繼續**的,必須有工傷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其工傷醫療費用予以報銷,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標準不得低於病假工資。

根據以上檔案,停工留薪期滿可以停發待遇,但是單位不要輕易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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