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判決

2022-06-09 07:51:26 字數 5429 閱讀 4264

1樓:鹿凡雙煙琅

在實踐中離婚所需時間的長短會因個案情況不同或離婚方式而異,協議離婚在證照、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許不到一小時就能搞定。

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後訴訟離婚的情況,時間就難以確定了。通常來說一個簡單普通的離婚案件法院會採取簡易程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採用普通程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

當然以上所說的審限都是在案件沒有特殊情況可以很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鑑定等這樣那樣的情況的話,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應案而定了。

如果遇到無法協議離婚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就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此起訴,而訴訟離婚的時間又要重新計算。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判決?

2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書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樓:

在實踐中離婚所需時間的長短會因個案情況不同或離婚方式而異,協議離婚在證照、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許不到一小時就能搞定。

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後訴訟離婚的情況,時間就難以確定了。通常來說一個簡單普通的離婚案件法院會採取簡易程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採用普通程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

當然以上所說的審限都是在案件沒有特殊情況可以很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鑑定等這樣那樣的情況的話,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應案而定了。

如果遇到無法協議離婚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就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此起訴,而訴訟離婚的時間又要重新計算。

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能判決

4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書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5樓:

在實踐中離婚所需時間的長短會因個案情況不同或離婚方式而異,協議離婚在證照、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也許不到一小時就能搞定。

但是如果是訴訟離婚或先談判、後訴訟離婚的情況,時間就難以確定了。通常來說一個簡單普通的離婚案件法院會採取簡易程式審理,一般從法院立案到最終作出判決的時間為3個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的離婚案件,法院一般都會採用普通程式審理,審限為六個月。

當然以上所說的審限都是在案件沒有特殊情況可以很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倘若案件進展不順利,遇到對方逃避離婚傳票無法送達或需要鑑定等這樣那樣的情況的話,具體的時間就只能應案而定了。

如果遇到無法協議離婚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又未能判離的案件,想要離婚一方的當事人就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此起訴,而訴訟離婚的時間又要重新計算。

6樓:市語芹

第一次是她起訴了,**時她又撤訴了。六個月以後我起訴離婚,當時**沒離掉,法官打**說,她再要5萬才同意簽字離婚(以前房產,財產全部分給她一半了)我沒答應。想問律師我這種情況法院什麼時候才能強判?

(我們沒有共同小孩,二婚)

7樓:永不暗淡的光

這個不一定的,最長不能超過6個月。

8樓:柴冬林律師

你好:從起訴、受理、結案大致需4個月

9樓:濟南吳欽霞律師

雙方同意的話,**調解就可以,一般一個月左右就能**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看適用普通程式還是簡易程式,普通程式6個月,簡易程式3個月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三個月,最多六個月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一般簡易程式3個月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已向人民法院起訴人家說就判決了是什麼情況呢我要等多久呢

從起訴離婚到判決離婚需要多久時間?

14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訴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5樓:墨汁諾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16樓:

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擴充套件資料:

起訴離婚的程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審理階段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起訴到收到法院傳票,需要多久起訴後多長時間能收到法院的傳票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工作單位 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 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職務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

起訴離婚對方同意需要多長時間判決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一個判決的結果。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

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協議離婚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的話,主要是看你們雙方需要協商多長時間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即可。當時辦理就能拿到 離婚證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那程式就會長很多。通過訴訟程式離婚,首先要通過立案,審理,最後才有判決。其中這期間,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