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如何認定,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劃分?

2022-07-10 22:38:02 字數 2590 閱讀 2756

1樓:律師**諮詢免費

醫療事故責任鑑定如何劃分

2樓:法幫網

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如何認定?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

責任程度的不同,對於賠償數額的影響較大,顯不了過錯程式與承擔責任一致的原則,比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只要鑑定為事故不考慮責任程度一律承擔100%賠償的內容較為公正、合情合理。

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鑑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至7日內交由省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劃分?

3樓:法幫網

對於責任程度的判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做出了規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

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顯然,通過責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參與度和過失行為在事故中的作用,為醫患雙方協商、行政部門處理或法院判決提供了處理的依據,充分體現了不違法不承擔責任,有多大責任承擔多大責任份額的原則。

4樓:籍琲建鴻寶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醫療事故如何劃分責任程度?

5樓:律師**諮詢免費

醫療事故責任鑑定如何劃分

6樓:法幫網知道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醫療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7樓:泠映爍山新

認定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2、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3、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4、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5、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群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8樓:律師**諮詢免費

醫療事故責任鑑定如何劃分

醫療事故行為是如何認定的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2、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3、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4、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群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衛生部《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做出了規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法律醫療事故責任劃分,法律醫療事故 責任劃分

1.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4條第 8 項規定 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即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實行過錯推定和因果關係推定。2.實行因果關係推定,就意味著受害人在因果關係的要件上不必舉證證明,而由...

醫療事故責任包括哪些情形,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1 擅離職守或對急 危重病人藉故推諉拖延,貽誤診治和搶救時機 2 診治中遇到明知複雜疑難問題,不請示或不執行上級醫師指導,擅自處理 或在搶救危重病人時,上級醫師接到下級醫師報告後不及時處理 3 手術 中開錯部位 摘錯器官 遺留異物在病員體內的 麻醉方式 部位 藥品劑量錯誤,麻醉過程中不認真觀察病情變...

醫療事故的判定,醫療事故怎麼認定!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規 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 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一 醫療事故判定標準 1 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