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強制要求辭職

2022-10-16 05:56:51 字數 5176 閱讀 8804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的,若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除此之外,由於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該情形下,勞動者應當要求用人單位出具不予續簽的書面檔案。若不出具,則應繼續保持在崗上班。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勤學人的店鋪

可以找勞動仲裁介入處理。

3樓:漢子熊火烈焰

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去告它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可以馬上離職嗎?

4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勞動者因個人的原因不想要續簽,覺得自己需要換一個新的發展平臺,那麼就要辦理離職手續,從公司裡面合法規範的離職,那麼,勞動合同到期該怎樣辦理離職手續?第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失業保險;第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包括以下內容:交接工作;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人事傳送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等證明;憑藉離職證明、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就是說辦理離職手續,交接工作和最後工資的結清可以同步進行。

如果沒有交接工作,那麼最後的費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結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到期的,若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除此之外,由於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該情形下,勞動者應當要求用人單位出具不予續簽的書面檔案。若不出具,則應繼續保持在崗上班。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6樓:韓飛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可以馬上離職。不過,應該與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辦理工作交接時,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員工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選擇不續簽,如果單位不續簽,需進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8樓:禪心布衣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的勞動合同到期,合同自動解除,無需你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你和單位沒有就續簽勞動合同協商一致,你可以直接離開單位。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的需不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

9樓:微風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不續簽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勞動合同期滿即可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即可。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0樓:米蘭加油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快到期的時候用人單位會給你發個續簽勞動合同通知,如果你不準備續簽勞動合同到時候勞動合同到期你就可以離開了,這個是用人單位一般的做法,因為如果不及時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有風險的。

或者你可以在勞動合同到期前的一個月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說我不準備續簽勞動合同了,這樣做也是很不錯的。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才想和你續簽勞動合同你直接拒絕也是可以直接走的,因為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也就是說你和用人單位之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了,並且是用人單位沒有提前給你通知說要續簽,所以你直接走是沒問題的。

如果你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天通知說我不續簽勞動合同了,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好的,因為你這樣做用人單位沒有準備,包括沒有準備你的工作交接等問題,這樣做是不太厚道的。

建議你按照我上面說的做,可以等勞動合同快到期前的一個月給用人單位說我不打算續簽了。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不打算和你續簽勞動合同這樣的情況,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是要給你經濟補償的,或者用人單位是以降低待遇這樣的要求和你續簽勞動合同的,你拒絕續簽也是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

這個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單位只要沒有降低你的工資標準,沒有變更你的工作崗位等,你拒籤,公司可以不與你續簽,與你結工資後,你可以直接走人;因為在你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公司應該發出續簽或是終止合同書面通知書,如果你不想續簽,那時你就應該在上面寫清楚,合同到期了,直接辦離職手續走人,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通知你,你拿了工資可以直接走人;

在合同期內,滿了試用期,離職是要提前30天提交書面申請,但你現在合同到期了,之前也沒通知你,合同到期,你可以要求公司結工資走人.是公司沒提前通知你,不是你沒提前30天提交書面申請.你不續簽了,合同到期後,公司不會讓你再上班的,那樣會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對公司不利,公司不會這麼傻.

12樓:簡簡單單

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下,可以不用提前30天辭退,也是可以離開的,但是應進行工作交接手續的。

13樓:北斗七星

樓主這種說法:一般在2011.12.

2公司就會通知你是否續簽合同的,如果你續簽,就證明你可以繼續做下去,如果你不續簽,在你合同滿時(2012.1.2)公司會叫你接算工資和賠償事宜的。

不續簽合同,不存在要交辭職信。

14樓:孫法官說法

1、勞動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不用提出辭職。

2、1月1日想走,因為合同還沒有到期。你應當在12月1日即提請辭職。

15樓:王元頁

1,可以,合同至2日結束,3日開始你與單位已經不存在合同上的約束,可以隨時離職

2,如果1日想走需要提前三十天交辭職信,因為還是合同期內

你可以至合同終止時直接離職,但要求單位出具離職的證明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不管是否提前通知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需要的,工作時間超過一年的話,應當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主要還是先和公司領導協商,說你不想到新公司,願意在原單位工作。或者如果公司非常希望你去新公司,你可以開你要的條件,更高薪水 待遇 權力等。在合同關係上,可以確認的是 1.公司不能強迫你去新單位,你實在不同意,他們又還是需要你在原單位的,那麼合同還是會續簽。2.新單位需要你,你不想去,原公司也不想留用...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該怎麼處理呢

勞動合同到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