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多年後孩子去世,女方要求分房產

2022-11-12 20:37:00 字數 5255 閱讀 2486

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書上關於夫妻財產的分割當時是如何約定的,有沒有書面的可靠材料證明,還有就是婚後她有沒有證據證明你之前有轉移,隱瞞共有財產的行為,若無,一般不得請求充分的,,關於孩子她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樓:靜的窒息

夫妻雙方離婚後,就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應該以雙方之間簽訂的離婚協議書的約定為準,如果離婚協議書中並未約定房屋的歸屬,那麼女方是有權利要求依法分割的。該分割不屬於所有權的分割,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3樓:楊文戰律師

承諾淨身出戶的事,如果沒有證據,很難確認。

但對方主張分割的要求,如果超過時效也是不受保護的,建議從這方面入手收集證據,估計對方會主張此前不知道房子辦了產權證,如果你方能收入到對方知道產權證辦下來在男方名下,已超過兩年以上,應能證明時效過了。

如果都沒直接證據,就得依情理、常識具體爭取了。

離婚4年後還能要求房產分割嗎?

4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4年後是否還能要求房產分割,要看當初離婚時,在離婚協議中是否已經雙方達成分割該住房協議,是否已經協議好住房歸誰。

如果之前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該住房的分割分配,住房又是兩人婚姻期間取得共有財產,那麼離婚後可以協議分割或者起訴分割該住房。

如果之前離婚協議中已經就該住房的分割分配達成了雙方一致意見的協議,那麼規定只有在離婚一年內可以起訴主張變更或者撤銷分割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因此,離婚協議可以反悔,但要在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但同時要符合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方能依法得到法院的支援。

5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應該不會支援了

離婚後孩子歸女方,孩子可以要父親房產嗎?

6樓:法工

夫妻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一方去世的,子女有繼承權。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繼承法》規定,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如果發生父母一方去世,子女依法享有繼承權,不因父母離異而喪失。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7樓:狼牙0神

從法律角度來說,孩子歸女方,那麼父親房產只會在他去世前作為遺產歸給孩子(當然如果有遺囑那麼以遺囑內容為先),如果不是如此那麼孩子此時無權要房產

8樓:百花生

可以要啊,還可以要撫養費呢

9樓:虓帝

可以的!在法律上是被認可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問題怎麼那麼冷血啊!難道給女方了,就再也不是你的孩子了嗎?不像是個父親問的問題

11樓:123明

應該是有一部分的 到底是多少 應該去法律援助那諮詢忘採納

離婚女方能分到房產嗎

12樓:藿香正氣

你好,在解答問題前有個問題要向你解釋清楚,就是小產權房的問題!單從法律上講,小產權房是不能被繼承並過戶的,因為居住者只有此房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但現實生活中,情況複雜,不可一概而論!此處,先假定小產權房是遺產進行分析!

如下:1、男方母親名下4套房,可視為男方父母共同財產(不考慮此房為家庭共有財產的情況),男方母親去世後,男方與父親、姐姐各分得兩套房子的1/3,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男方分得的這1/3的份額便轉化為父親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可要求予以分割!

2、女方父親07年去世,女方09年結婚,所以女方繼承的相關遺產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3、如果女方有證據證明女方盡家庭義務多而男方盡的少或不盡,如果法院判離的話,女方一般會適當的多分,至於各自分多少,法官會根據具體案情予以裁量!

4、至於女方向男方要多少錢合適得視具體家庭情況而定,雙方若選擇協議離婚,則以雙方達成的協議為準!若起訴離婚,則沒有談論女方要多少錢合適的必要性,因為法官不會以女方的要求去判!

希望以上分析可以幫到你,祝好運!

13樓:天涯

只要房屋是在婚後購買,或婚前購買銀行按揭的,離婚就有可能分到房子或分到逐月還款總和的50%。

我和前夫離婚,孩子歸男方撫養,男方已去世,法律上有什麼條款能幫助孩子完整分到房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上有什麼條款能幫助孩子完整分到房產」:沒有這樣的條款,只能與孩子的爺爺奶奶協商,讓他們放棄他們應繼承的房產份額,或者是以孩子應繼承的其他財產份額來折價補償爺爺奶奶應得房產份額的錢、然後將房子產權歸孩子,在兩位老人不放棄房產繼承的情況下,想不作任何補償就取得完整房產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2、關於財產的分配:

(1)單位給孩子的撫養費:不能只給孩子三分之一,必須全部給孩子。

(2)房產和其他財產(房子+公積金,社保金等):由孩子和爺爺奶奶共同繼承,一般是均分,但孩子屬於沒有勞動能力也無經濟**的繼承人,可以此為理由請求適當多分一些份額。依據是: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父親死亡後,孩子的撫養權就是母親的,不必再另行起訴變更撫養權。

4、「在法律角度上能不能把房子完全分到孩子名下,其它的費用可以放棄。在法庭上的勝算有多少」:勝算不大這隻能與兩位老人協商,如果老人還有其他房產,可能會判歸孩子、但讓孩子補償兩位老人三分之二的房價。

補充:1、「女方變更撫養權,是指用法律程式正式變為女方撫養」:父親死亡後,孩子自然就歸女方撫養了,不必再用什麼「正式法律程式」。

女方可以直接領回孩子,如果爺爺奶奶不給,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實現自己的監護權,但不是「變為」。

2、「房產的產權是孩子父親的,就因為協商失敗所以要起訴」:房子產權是孩子父親的,這房就是孩子父親的遺產,對於他的遺產,有繼承權的包括他的孩子、他的父母,所以:孩子的爺爺奶奶對這房也有繼承權。

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自己看一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找不到時我可以提供。

15樓:金魚滿堂

必看 必看 必看 必看

1\首先,孩子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父母一方死亡,孩子必許由另一方撫養.故,女方不能起訴變更撫養權。

2\從法律的角度講,不能將房子完全分到孩子的名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男方死亡後,有一半是女方的個人財產,另一半是男方的遺產,這部分遺產由男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也就是由男方的父母、妻子、子女平均分配。也就是說男方的父母可以分得一半中的一半,也就是全部房子的四分之一。

而女方佔有著房子的大部分分額。

3、但是,可以通過調解或者購買其他分額的方式把房子全部分給女方和孩子。

4、需要補充說明一個致關重要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女方不一定能分得房產。你看一下法條,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那就危險了。

5、最後,建議你查閱《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繼承法》。這些法律都很短,總共就沒幾條。結合你說的情況,一般沒什麼大問題。

6、其他那幾項財產相信你也不是太在意,我不作過多解釋。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變更撫養權即可以以孩子的名義分到財產。

首先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所以根據你的描述,你可以根據繼承法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人代為。作為你孩子的**人蔘與繼承,

行使。 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你要求分到房子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是你要確定房子的產權證上是男方的名字。

17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房子的產權是誰的,產權是你先生的,且又是你先生一個人的名字,或小孩子名字也在上面,那房子就是你小孩子的,如果不是那就不可能有房產了,如果房子是先生的父母的,那先生的父母過世後小孩子可以代位繼承你先生的那一份。

男方要求跟女方離婚,女方可以要求什麼補償

男方提出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生活困難的可以適當的要求多分,或者付出較多義務的可以請求補償,有重大過錯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婚姻法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

男方入贅要求離婚,孩子歸誰,男方入贅女方家,如果離婚孩子判給誰?

孩子撫養權的歸屬與男方是否入贅基本上不存在關係。如果你們協議離婚,對於小孩的撫養權可以協商。如果你們訴訟離婚,在小孩撫養權的判決書法官一般會從更有利於小孩成長的角度出發。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或對其子女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

男孩離婚女方不要孩子該怎麼,男女離婚,女方怎麼才能得到孩子?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