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法規,現在的業務招待費該怎麼做

2022-11-27 13:16:46 字數 5945 閱讀 1656

1樓:

1全部如一個企業年銷售額為2000萬,發生業務費20萬。則:

1、原來的所得稅法扣除限額:

1500×0.5%+500×0.3%=9萬,需要調增20-9=11萬元

2、新的所得稅法調增額:

首先,調增20萬的40%,即8萬元

再比較12萬元與銷售收入(2000萬)的5‰=10萬即還需要調增12-10=2萬,則一共需要調增10萬元呵呵,看了上面的例子是不是以為新的比原來的優惠,嘻嘻,再出個試試:

如一個企業年銷售額為2000萬,發生業務費10萬。則:

1、原來的所得稅法扣除限額:

1500×0.5%+500×0.3%=9萬,需要調增10-9=1萬元2、新的所得稅法調增額:

首先,調增10萬的40%,即4萬元

再比較6萬元與銷售收入(2000萬)的5‰=10萬不超,則一共需要調增4萬元

現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吧,呵呵

所以說,除非是超限額才可能比原來優惠,不然虧大了去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業務費不是和以前一樣嘛。

放到管理費用或是福利費中

3樓: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如發生1000元,如實入帳,(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但只有600元可以稅前扣除,年末時40%要做納稅調整,調整後如還是虧損就不用交稅了,如果有利潤了就得交企業所得稅。

4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發生額的60%但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0.5%,計入管理費用-招待費

5樓:匿名使用者

所得稅法規定;

企業產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用,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

比如:你2023年度收入為100萬.業務招待費1萬.那你只能按5000扣除,因為10000*60%=6000元,1000000*5‰=5000元.

新的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的扣除率是多少?

6樓:諾諾百科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扣除最高限額與實際發生數額的60%孰低原則。

例如:納稅人銷售收入2000萬元,業務招待費發生扣除最高限額2000×5‰=10萬元。分兩種情況:

(1)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發生40萬元:40×60%=24萬元;稅前可扣除10萬元

(2)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發生15萬元:15×60%=9萬元;稅前可扣除9萬元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新的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的扣除率是: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1、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百分之六十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五。

2、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注意事項:

(1)規範業務招待費的核算: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在稅務檢查中發現,則不允許稅前扣除。

(2).取得合法憑證: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業務招待費」 嚴重超標,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很多企業利用「業務招待費」當「掩體」,以跑專案、聯絡業務、招攬生意為名,把「不好入賬」的禮品、禮金、娛樂、補助、個人消費、「 虛報冒領」等違規支出列入其中,以偷逃國家稅收。

(3)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44條規定,納稅人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能證明真實性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不得在稅前扣除。

8樓:

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通常將業務招待費的支付範圍界定為餐飲、香菸、水、食品、正常的娛樂活動等產生的費用支出。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許稅前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務招待費哪個會計準則上有規定具體範圍

9樓:龍泉

1、業務招待費在會計準則上沒有做出規定具體的範圍。

2、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範圍如下:

(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會議費證明材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中,則不允許稅前扣除。

一般來講,外購禮品用於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但如果禮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託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對此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而應直接作納稅調整。業務招待費僅限於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招待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職工獎勵、企業銷售產品而產生的佣金以及支付給個人的勞務支出都不得列支招待費。

10樓: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活動中用於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主要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招待飯費、招待用煙茶、交通費等。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改變了以前的扣除比例,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

業務招待費的列支範圍

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範圍如下:(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會議費證明材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中,則不允許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一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稅法採用的是「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列支60%,是為了區分業務招待費中的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通過設計一個統一的比例,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額限制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是用來防止有些企業為不調增40%的業務招待費,採用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髮票衝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那麼,企業如何既能充分使用業務招待費的限額,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調整事項呢?我們不妨設個方程式,設某企業當期銷售(營業)收入為x,當期列支業務招待費為y,按照規定,當期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60%y,同時要滿足≤5‰x,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5‰x這個點上可以同時滿足企業的要求。對上式變形後得出8.

3‰×x=y,即如果當期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等於銷售(營業)收入的8.3‰這個臨界點時企業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有了這個資料,企業在預算業務招待時可以先估算當期的銷售(營業)收入,然後按8.

3‰的比例大致測算出合適的業務招待費預算值。

11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和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均可以計入業務招待費,稅法對此並沒有強制的硬性規定。只要你有依據可以證明所產生的費用可以實際經驗活動有關且可以出示相關發票就可以了。

不過相關會計準則規定『業務招待費』只可以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稅前扣除,其餘40%需要在彙算清繳時調增計算所得稅

且實際發生額不得超過營業收入的千分之5,也就是說如果你當年的營業收入(全年不含稅的銷售額)是1000萬,那麼你可以進業務招待費的限額就是5萬元。超出部分需要全額調增計算企業所得稅。

純手工輸入,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2樓:老金會計

目前來講,會計以及稅務相關法規都沒有

沒有哪個會計準則對

業務招待費做具體範圍的界定

關於新企業所得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規定

13樓: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管理等活動中用於接待應酬而支付的各種費用,主要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招待飯費、招待用煙茶、交通費等。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改變了以前的扣除比例,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

業務招待費的列支範圍

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不論是財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確的界定。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範圍如下:(1)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3)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4)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係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稅法規定。企業應將業務招待費與會議費嚴格區分,不得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會議費證明材料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出席人員、內容、目的、費用標準、支付憑證等。在業務招待費用核算中要按規定的科目進行歸集,如果不按規定而將屬於業務招待費性質的支出隱藏在其他科目中,則不允許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一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稅法採用的是「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列支60%,是為了區分業務招待費中的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通過設計一個統一的比例,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額限制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是用來防止有些企業為不調增40%的業務招待費,採用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髮票衝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

那麼,企業如何既能充分使用業務招待費的限額,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調整事項呢?我們不妨設個方程式,設某企業當期銷售(營業)收入為x,當期列支業務招待費為y,按照規定,當期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為60%y,同時要滿足≤5‰x,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y=5‰x這個點上可以同時滿足企業的要求。對上式變形後得出8.

3‰×x=y,即如果當期列支的業務招待費等於銷售(營業)收入的8.3‰這個臨界點時企業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有了這個資料,企業在預算業務招待時可以先估算當期的銷售(營業)收入,然後按8.

3‰的比例大致測算出合適的業務招待費預算值。

業務招待費佔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三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 營業 收入的5 千分之五 業務招待費作為企業生產 經營業務的合理費用,會計制度規定可以據實列支,稅法規定在一定的比例範圍內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

業務招待費的稅前扣除應注意的事項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 營業 收入的5 但是,新法沒有明確業務招待費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一般情況下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包括兩部分,一是日常性業務招待費支出,如餐飲費 住宿費 交通費等。二是重要客戶的業務招待費,即除前述支...

企業所得稅廣告費 業務宣傳費 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準「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

中華bai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du申報表 a類 zhi附表 一 填寫dao說明 第版1行 銷售 營業 權收入合計 金額為本表第2 13行。本行資料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其中,第2行為 營業收入合計 主營業務收入 1 銷售貨物 2 提供勞務 3 讓渡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