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財產分配問題

2023-01-09 17:40:48 字數 2521 閱讀 8336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問題是我媽想要這座30多萬的房子,因為她不想我跟弟弟沒有房子住,我爸不同意,說要把什麼都賣了。假如要讓法院來分,他們會怎麼分呢? 我媽辛苦這麼多年,能分到這房子嗎?

請專業人士給我一套詳細的說明好嗎?

是這樣,不能因一方想賣,就必須賣想留房子方可以給對方補償。法院分的話,會適當考慮雙方訴求。比如你母親要房子,那就在平均分的基礎是充抵吧。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由於離婚後,你們將和你母親生活,而且你母親作為女方,如男方無證據證明女方對離婚有重大過錯,財產分配將黑利於你母親。

從法律實務上看,房子給你母親應該沒有問題的。

2樓:曉噶

房產是結婚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如果男方實施家庭暴力有證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具體分配的原則如下: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樓:心果心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為個人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為個人所有,如果你先生證明房產系婚前其個人購買的,那屬於其個人所有.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雙方當事人認可房屋30w、土地(使用權)10w、生意20w的價值,協商不成,法院可以裁判將房屋歸屬一方,土地(使用權)及生意歸屬另一方,房屋歸屬你母親的可能性大一些,但不絕對,自由裁量權由審判員行使。

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認可夫妻共同財產的價值,法院需委託**部門評估,根據財產價值分配或拍賣後分配價款。

5樓:匿名使用者

1,新《婚姻法》頒佈後,對過去「結婚8年之後,房子就是共有財產」的規定已經被取消了。新法第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房子是結婚前你買的,房產證上寫的也是你的名字 ,就屬於你婚前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還有如果法院把你和弟弟判給媽媽,媽媽主要撫養你們,那麼房子判給媽媽就是沒什麼問題的。

6樓:酒館吉他

不知道你和你的弟弟有沒有成年.如果有沒有成年的話,你的母親又表示會繼續撫養你們的話.法院會考慮把房子給你的母親的.如果成年的話你的母親想要房子那麼就要在其他的財產上少得一些.

7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問題最好是請律師介入操作為好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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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的財產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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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和孩子撫養問題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