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情鑑定是要傷好了才能鑑定嗎?還有鑑定得多久才能出來啊

2023-01-30 12:05:42 字數 5848 閱讀 5796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能力鑑定要在傷情穩定都進行。一般要過了停工留薪期之後,主要是對勞動者在恢復後的功能障礙進行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樓:匿名使用者

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回答相關案例給出的解釋:

傷情鑑定是要立即去申請的,由公安機關出具鑑定委託書,到指定的醫療鑑定,一般不要一天就能拿到結果。

3樓:蘭咪喵

傷好了還能鑑定的出來嗎

工傷認定書已經下來了,為什麼傷殘鑑定,要等到傷情好了,上班才可以鑑定。這樣還能鑑定出來嗎?

4樓:偶來一客

傷殘等級的鑑定,就是為了確認這個傷害對今後的工作生活的有什麼樣的影響,所以必須等到傷情穩定了或者好了才可以鑑定,否則的話沒法確認對今後的工作生活究竟有多大的影響。

5樓:匿名使用者

傷殘鑑定當然需要等到**終結後才能作。因為其鑑定目的是為了確定因受傷後,受傷部位功能喪失程度,以確定傷殘等級。因此,這種鑑定都是**終結後才啟動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做勞動能力鑑定得等到傷情痊癒或沒有**價值時才能做的,也就是說得等到醫療期結束。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等受到工傷傷害好了,上班才做傷殘鑑定。

而是傷情穩定後,還是影響勞動能力的,

可以去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勞動能力鑑定,即傷殘等級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8樓:聽喧囂

工傷認定出來了就好了,這個是最重要的。至於傷殘鑑定,是要晚些做的,不然不知道你**後是不是能完全恢復,或者有沒有其他的併發症和後遺症,你做早了不準確,而且很容易忽略受傷之後的不確定後遺症帶來的生理和生活上的後果。

傷情鑑定結果要多久能出來?如果是輕傷對方會被拘留嗎?

9樓:繁友狂心

損傷的話,一般在一個月以內,輕傷可以拘留吧,即使是輕微傷也可以拘留,但沒幾天

公安局 傷情鑑定 能鑑定出打傷還是摔傷嗎?如果可以需要怎麼個程式?多久?

10樓:**24k純吊

從技術層面看還真有點難,而且公安局不會出具這樣的鑑定的,去一些私人的鑑定機構問問吧,不過不要報太大希望

11樓:天蠍座平步青雲

傷情堅定出來之後派出所會通知你的

公安局的傷情鑑定報告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出來?

12樓:華律網

傷情鑑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輕重傷鑑定

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鑑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鑑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鑑定,受理鑑定後7天內出鑑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鑑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鑑定一般在**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鑑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鑑定書。

13樓:匿名使用者

一、傷情鑑定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如果傷情穩定、功能穩定,不再有反覆就可以出具鑑定,有的鑑定很短時間就可以出具,如軀幹和四肢創口長度構成輕傷、沒有神經損傷的;鼻骨骨折的、四肢長骨不是在關節部位骨折的等等很多很多,都可以短時間出具鑑定。而有的傷情鑑定,牽涉功能障礙情況的,在較短時間功能會嚴重障礙,可隨著時間的延長、**和鍛鍊,有的功能情況可以恢復,如果短時間出具傷情鑑定,鑑定結論是不正確的。從醫學角度上來說,一般是三個月以後基本穩定,功能情況也趨於穩定,所以有些關節功能情況的鑑定、顱腦損傷後遺症的鑑定等等也是很多很多,短時間鑑定是不能出具的,好多都是在三個月以後出具,有的可以到半年或時間更長。

二、依據《刑訴法》第一百二十條 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簽名。

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鑑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鑑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鑑定,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進行。鑑定人進行鑑定後,應當寫出鑑定結論,並且由鑑定人簽名,醫院加蓋公章。

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一般每個省、每個地市都有省**指定的醫院進行重新鑑定的。

三、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試行)》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你說的腰椎橫穿骨折,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一般來說是不會有什麼後遺症的,所以短時間是可以出具的。

四、法醫傷情鑑定結果公安機關只會告知鑑定結果,是不會把鑑定報告給家屬的,連影印也是不允許的。

五、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六、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兩種情況:一是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證據齊全後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最後經法院審判。一旦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進入訴訟程式,意味著,國家公權力的介入,意味著國家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公訴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公安局的鑑定部門的話,一般一個星期出得來了。除非你的傷情很難認定,這個是需要時間去研究的。如果法醫水平有限,他也會向上一級部門申請技術支援。

充分討論研究後才會得出結論。你既然有能力來這裡發貼,說明你的傷也沒有多嚴重。現在是法制社會,請不要含沙射影職責其中是否有暗箱操作。

你想想,如果你是法醫,是否會為一份普通的鑑定丟掉工作、搞臭名聲?同時也請你正視警察。

書面上的堅定下來以後一般不會給你看,不過會出具通知書告知你,你的傷情是什麼傷,傷到什麼程度。如果你對結論有異議,可以申請補充鑑定、重新鑑定、向上一級鑑定部門申請鑑定。

15樓:百度使用者

鑑定時間每次兩個月吧,沒過時效,鑑定出來需要你簽字的,不需要給你,記得你簽過的字,即使以後出問題也可以起訴派出所。。

16樓:通州監所

鑑定已經出來,不需要給你。

傷情鑑定結果一般多久能出來?公安部要求一般什麼時候出來? 5

17樓:周律師說

你好,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公安局傷情鑑定一般多久出結果?急

18樓:華律網

公安機關在辦理人身傷害案件中,委託專業鑑定機構對案件當事人的傷勢情況進行鑑定。公安部對於公安機關在辦理傷害案件中的鑑定有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在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19樓:劉巨集珍律師

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我一下。

傷情鑑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輕重傷鑑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鑑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鑑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鑑定,受理鑑定後7天內出鑑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鑑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鑑定一般在**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鑑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鑑定書

提問傷情鑑定

回答傷殘鑑定結果從接受到出具鑑定報告,一般不超過15天,這個是有明文規定的。

提問我是傷情鑑定,不是傷殘

回答傷殘鑑定就是傷情殘疾鑑定的

提問派出所要傷情鑑定才能抓人

回答您不是已經鑑定了嗎

是在等鑑定還是什麼呢

提問等鑑定

回答一般不超過15天

更多10條

20樓:大劉**

回答提問

你好回答

您好,傷情鑑定結果根據其具體傷情,一般應當在三到七日內作出。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派出所應當根據鑑定意見書的結論作出不同的處理:

構成輕傷以上的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一般一週內就能開始司法程式;不構成輕傷的,可以作為治安案件,可以就賠償問題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哦。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還請給個贊,這裡先謝謝您了哦,祝您生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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