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中外合作企業與中外合營企業的區別。拜託了各位謝謝

2023-02-11 00:11:00 字數 5094 閱讀 1089

1樓:聲寧仕

中外合作企業是經濟合同的性質,中外合營企業是在中國註冊的法人企業

2樓:實易地

1合資方式不同,合資企業屬於股權式的合資,合資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而合作企業屬於契約式,中外雙方不以投資數額、股權等作為利潤分配的依據,而是通過簽訂合同具體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2,組織形式不同。合資企業必須是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擁有的全部財產承擔有限責任;而合作企業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並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用條件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也可以是不具備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依照中國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3,投資**方式不同。合資企業中有在依法解散時,外國合資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資本,在合資企業存續期內,外國投資者是不能回自己的資本的;而合作企業中的外國合作者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先行收回投資。 4,經營管理機構不同。

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是董事會及董事會領導下面經營管理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而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具有多樣性,可以採取董事會制,也可以採取聯合管理委員會制,還可以採用委託管理制。 5,利潤分配方式不同。

合資企業是在毛利民扣除所得稅和按規定提取的**後,將淨利潤按各方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而合作企業是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潤,可以採取淨利潤分成,產品分成或產值分成等分配方式。

合營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1、有限責任公司,也稱為****,是指法律規定的一定人數的股東所組成,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作、合營企業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股東

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其股東人數為2個以上50個以下。但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可以單獨設立國有獨資的****。

合營企業的股東則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都是外國企業、外國經濟組織、外國個人與中國企業、中國經濟組織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分配共同舉辦的企業。

2、出資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股東不按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對以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對取得法人資格的合營、合資企業中,一般要求外國合作者的投資比例不低於註冊資本的25%。

3、此外,在組織機構、企業的期限、解散等都有所不同。

****,組織機構是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合營企業中,組織機構是董事會、經營管理機構。

****,一般不約定期限;合營企業中,有的行業應當約定合營企業。

另外,解散事由不同。

中外合營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有什麼區別?

4樓:你大爺的固元膏

合資企業與合作企業之間雖有許多相似、甚至相同之處,但二者仍有著基本的差別,即合資企業是股權式組織,而合作企業是契約式組織。合資企業各方的各種投資形式包括現金、裝置、廠房、技術、土地使用權等都要以同一貨幣單位計算股權,利潤的分享和風險的承擔都以股權為依據,合營期限也比較長。而合作企業合作各方提供的現金、裝置、土地、技術、勞動力等不作為股本投入,利潤的分配完全依據各方簽訂的協議,合營期限一般比合資企業短。

從組織形式上看,合資企業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而合作企業則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根據我國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我國**批准由外地人或港、澳、臺公司、企業、個人同我國公司、企業共同投資興辦的合營企業。

區別在於:中外合資經濟企業是按股份公司形式設立的「股權式」合營企業。合營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股份紅。

合營雙方由投資數額的大小確定股權,投資數量大,股權就大,在收益分配中所得的份額就多,擔負的風險也大,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則是一種「契約式「合營企業,雙方按協議確定投資方式、各主責任和收益分配比例。這類企業一般由我方提供場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和廠房設施等作為投資,外方合作者提供先進技術、資金和裝置作為投資。雙方合作期滿,按規定,企業的全部資產都歸我方所有。

5樓:笑笑來著

中外合營企業,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它起初是廣東省結合本省情況,對舉辦合資經營企業這種利用外資方式加以靈活運用的一種變通形式,後來逐漸擴充套件到福建等省市。它在法律地位與組織形式上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基本相同,但在具體做法上有以下特點:

①開辦時中方一般只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外方則以實物或現金投資;

②不以貨幣計算與確定合營各方的投資比例和股權比例,各方義務、權利和利潤分配份額等,由各方根據不同情況和條件,協商一致後寫進合同;

③企業盈利按合同規定在合營各方之間進行分配,虧損一般由外方承擔,以其投入的現金或實物為限;

④合同期滿或提前解散時的剩餘財產,均無償歸屬於中方,而不在合營各方之間進行分配。採用這種合營方式,就中國方面來說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困難,就外國方面來說,在收回投資之前一般可分得更多的利潤,雙方都有利可圖,而且審批程式和手續也比較簡便,因此發展得較快。截至2023年,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尚未立法,除在納稅方面適用《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外,其他方面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舉辦中外合營企業是利用外資的一種重要形式。採用這種方式,投資的風險由合營各方共同承擔,中國方面不負直接還本付息責任,更重要的是由於合營各方利益緊密相關,外國合營者同樣關心企業的經營效果。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專案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合約式的經濟組織。合作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均由中外合作者共同協商,制定合作協議、合同,並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加以約定。合作雙方簽署的合同,經審批機關批准後。

受國家法律保護,雙方均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合作經營企業一般可分為兩類:

1、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

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設立具有獨立財產權,法律上有獨立的人格,能以自己名義行使民事權和訴權的合作經營實體。這類企業為有效地實現合作開發的專案,經過合作方協商,訂立企業章程,建立獨立的企業組織,成立董事會作為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並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中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合作條件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在國際上,這種合作經營的方式是屬於合夥經營的範疇;合夥人以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承擔責任,為有限合夥。

在我國,考慮到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責任形式,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可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

2、非法人的合作經營企業

與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相反,不已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本身沒有獨立的財產所有權,只有管理權和使用 權。合作經營企業一旦發生法律訴訟,合作經營各方以各自的身份承擔法律責 任。不具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合作各方,無論出資或是提供其他物料、工業產權作為合作條件;均為合作各方分別所有,經過雙方商定也可以共有(其中包括部分分別所有、部分共有)。

該類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按國家法律規定歸合作雙方共有。企業的管理可以雙方共同成立聯合管理機構,也可以委託的形式,委託合作經營的一方負責、這類性質的合作經營,國際上通常為無限合夥,合作經營各方以無限責任的形式承擔民事責任。

簡述合夥企業、合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三者的區別

6樓:

1、外資企業是由外國企業,外國經濟組織,外國個人自己投資,自己經營,自己獲得利潤,自己承擔風險;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卻是外國企業,外國經濟組織,外國個人與中國企業、中國經濟組織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分配、共同舉辦的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股權式中外合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契約式中外合營企業,它們的投資方式,分配方式,**投資方式、清算方式、合作方式、風險方式不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中外合營者對企業都有投資,並以同一貨幣計算投資、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進行清算,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合營期間不得提取折舊費還本付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盈虧是按合同規定分配的,其投資的**往往是以提取裝置折舊費方式進行的,如果採取加速折舊還本,需在合同約定合作期滿後,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外合營者對企業都有投資,但可以將各自的投資不作價,以提供條件與對方合作經營,不計算投資比例,不按投資比例分配,承擔風險和進行清算。分配,責任,風險,清算方式均由中外投資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商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7樓:匿名使用者

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股權式中外合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契約式中外合營企業,它們的投資方式,分配方式,**投資方式、清算方式、合作方式、風險方式不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中外合營者對企業都有投資,並以同一貨幣計算投資、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進行清算,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合營期間不得提取折舊費還本付息。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外合營者對企業都有投資,但可以將各自的投資不作價,以提供條件與對方合作經營,不計算投資比例,不按投資比例分配,承擔風險和進行清算。分配,責任,風險,清算方式均由中外投資者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商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有何區別

8樓:阿離

1、企業形式不同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營者與外國合營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以確立和完成一個專案而簽訂契約進行合作生產經營的企業,是一種可以有股權,也可以無股權的合約式的經濟組織。

2、組織形式不同。

合資企業必須是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以其擁有的全部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合作企業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並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用條件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也可以是不具備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依照中國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3、組成原則不同

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不同的組成原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外合作者的投資、收益分配、風險債務的分擔,以及企業終止時剩餘財產的分配等,

企業,均由合作雙方在合作合同中約定,一般不與各方的出資比例直接相聯絡,不採取股權的方式計算合作企業各方合作者的投資、收益分配及風險債務的分擔。合作者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均與出資無關。

請問有誰知道 中外合作企業與中外合資企業有什麼區別

1 中外合資企業 是指中國合資者與外國合資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的,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2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

合營企業與聯營企業的區別,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區別

一 合營企業 企業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企業,即合營企業。一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共有的控制。合營企業的特點是,合營各方均受到合營合同的限制和約束。二 一般在合營企業設立時,合營各方在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所設立合營企業的重要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必須...

合營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區別,合作經營企業與合資經營企業的區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根據我國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我國 批准由外地人或港 澳 臺公司 企業 個人同我國公司 企業共同投資興辦的合營企業。區別在於 中外合資經濟企業是按股份公司形式設立的 股權式 合營企業。合營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股份紅。合營雙方由投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