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區別,合作經營企業與合資經營企業的區別

2022-04-09 04:53:57 字數 5078 閱讀 7444

1樓:匿名使用者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根據我國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我國**批准由外地人或港、澳、臺公司、企業、個人同我國公司、企業共同投資興辦的合營企業。

區別在於:

中外合資經濟企業是按股份公司形式設立的「股權式」合營企業。合營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股份紅。合營雙方由投資數額的大小確定股權,投資數量大,股權就大,在收益分配中所得的份額就多,擔負的風險也大。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股權性合營企業,合資各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則是一種「契約式「合營企業,雙方按協議確定投資方式、各主責任和收益分配比例。這類企業一般由我方提供場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和廠房設施等作為投資,外方合作者提供先進技術、資金和裝置作為投資。

雙方合作期滿,按規定,企業的全部資產都歸我方所有。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契約式合作企業,各方可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享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分擔風險和虧損等。中外合資企業與中外合作企業的區別國家曾經有相關法律規定,前者主要是有資本的投入,後者就主要是以無型的市場\商譽\技術等進行合作。

2樓:紫荊關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中外合資企業:

是指中國合資者與外國合資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的,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

3樓:free奔跑吧

合營企業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兩個或多個企業或個人共同投資建立的企業,該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必須由投資雙方或若干方共同決定。

合資企業一般指中外合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可以是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中國合營者目前只限於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個人和個體企業。

經審查機關批准,合營企業是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它的組織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目前合營企業還不能發行**,而採用股權形式,按合營各方的投資比例分擔盈虧。

合作經營企業與合資經營企業的區別

4樓: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區別

(1)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是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按照中國的法律,經中國**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以合資方式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它屬於股權式合營企業,由中外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在中國境內批准登記而設立的合營企業,是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作企業」),是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的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按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經中國**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依照共同簽訂的合作經營合同,規定合作各方權利和義務的經濟組織。

合作各方的合作條件或投資、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應在合同中訂明。組織形式上可設立具有獨立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也可是合作各方訂有合同的合作專案,符合法人條件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批准經營的專案或企業,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合作經營的中方合作者可提供自然資源、土地、勞動服務、勞動力或現有的可利用的房屋、裝置、設施等;外國合作者可提供技術、資金、主要裝置、材料等。合資企業與合作企業的主要區別是:合作企業不一定用貨幣計算股份,也不一定按股權比例分享收益,而是按照協議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規定具體做法。

5樓:生活小當家阿進

回答您好

合資經營與合作經營的主要區別如下: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以貨幣計算合營各方的投資 股份比例,並按股份比例分組風險和分取利潤;而中外合作 經營企業則是在合作合同中規定各方投資方式相分配方沾, 不一定用貨幣計算投資股份。 (2)個外合資經營企業根t6企業章程建立合營的經濟 管理實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嚴格的規章制度,雙方共同 經營、共同管理;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大部分專案沒襯 建立共同的經營管理機構,而是原有合作各方以各自的法人 實體合作,履行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權利、義務,實現合同 規定的目的。

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區別

6樓:凱是凱喵的凱

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區別有:

1、定義不一樣: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聯營企業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聯合經營的企業。

2、分類不一樣:合營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聯營分為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和鬆散型聯營。

3、投資者的影響不一樣:投資者對聯營企業只具有重大影響,即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只具有參與決策的權利。而合營企業的合營者對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控制權,雖然這種控制權是共同控制。

7樓:畢業星辰

1、控制方式不同:合營企業能夠直接控制被投資

單位,而聯營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

2、決策不同:合營企業各方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而聯營企業則一般情況下不能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

拓展資料:

1、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

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資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必須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必須共同組成董事會,共同委託經理、副經理,以便於對合營企業進行共同管理與經營。

合作經營企業,採用契約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作雙方不一定用貨幣計算股權,也不一定按股權比例分取收益,而是按協議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計算;不一定組建共同管理機構,只須按合同規定各自分擔經營中的責任和義務。

2、聯營企業:

聯營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聯合經營的企業。聯營企業的具體形式很多,可以根據企業的所有制性質、地區、行業不同向橫向或縱向發展。

聯營企業一般都形成對外稱呼的各聯營公司。聯營企業按投資多少,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實現的利潤,按一定比例分配給各投資單位。

聯營企業的形成是技術進步和社會化生產發展的客觀要求,具有較大的優越性。

8樓:墨夏人

一、合營企業企業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企業,即合營企業。

(一)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共有的控制。合營企業的特點是,合營各方均受到合營合同的限制和約束。

(二)一般在合營企業設立時,合營各方在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所設立合營企業的重要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必須由合營各方均同意才能通過。

(三)約定可能體現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過在合營企業的章程中規定,也可以通過制定單獨的合同作出約定。

(四)共同控制的實質是通過合同約定建立起來的、合營各方對合營企業共有的控制。

(五)實務中,在確定是否構成共同控制時,一般可以考慮以下情況作為確定基礎。

1、任何一個合營方均不能單獨控制合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2、涉及合營企業基本經營活動的決策需要各合營方一致同意。

3、各合營方可能通過合同或協議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個合營方對合營企業的日常活動進行管理,但其必須在各合營方已經一致同意的財務和經營政策範圍內行使管理權。

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即聯營企業。

(一)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力,但並不能夠控制或者與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

(二)實務中,較為常見的重大影響體現為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中派有代表,通過在被投資單位生產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的發言權實施重大影響。

(三)投資企業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20%以上但低於50%的表決權股份時,一般認為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該種情況下不能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不形成重大影響。

三、 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會計核算

(一)對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投資均採用權益法核算。

(二)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均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

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營方式。

其主要特點是合資雙方都必須以貨幣計算股權,並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必須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必須共同組成董事會,共同委託經理、副經理,以便於對合營企業進行共同管理與經營。

合作經營企業,採用契約式合營方式。其主要特點是合作雙方不一定用貨幣計算股權,也不一定按股權比例分取收益,而是按協議規定的投資方式和分配比例來計算;不一定組建共同管理機構,只須按合同規定各自分擔經營中的責任和義務。

聯營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聯合經營的企業。聯營企業的具體形式很多,可以根據企業的所有制性質、地區、行業不同向橫向或縱向發展。

聯營企業一般都形成對外稱呼的各聯營公司。聯營企業按投資多少,享受一定的優惠待遇。實現的利潤,按一定比例分配給各投資單位。

聯營企業的形成是技術進步和社會化生產發展的客觀要求,具有較大的優越性。

9樓:志存高遠

1.合營企業是指由兩個及以上的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

2.聯營企業則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聯合經營的企業。

3.合營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聯營企業分為緊密

10樓:匿名使用者

聯營與合營

的區別?

聯營企業是指投資者對其有重大影響,但不是投資者的子公司或合營企業的企業。當某一企業或個人擁有另一企業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時,通常被認為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則該被投資企業可視為投資者的聯營企業。

合營企業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兩個或多個企業或個人共同投資建立的企業,該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必須由投資雙方或若干方共同決定。

合營企業不同於聯營企業。投資者對聯營企業只具有重大影響,即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只具有參與決策的權利,而不具有控制權;而合營者對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控制權,雖然這種控制權是共同控制。

合營企業與聯營企業的區別,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區別

一 合營企業 企業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企業,即合營企業。一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共有的控制。合營企業的特點是,合營各方均受到合營合同的限制和約束。二 一般在合營企業設立時,合營各方在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所設立合營企業的重要財務和生產經營決策制定過程中,必須...

簡述中外合作企業與中外合營企業的區別。拜託了各位謝謝

中外合作企業是經濟合同的性質,中外合營企業是在中國註冊的法人企業 1合資方式不同,合資企業屬於股權式的合資,合資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 共負盈虧 而合作企業屬於契約式,中外雙方不以投資數額 股權等作為利潤分配的依據,而是通過簽訂合同具體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2,組織形式不同...

請問有誰知道 中外合作企業與中外合資企業有什麼區別

1 中外合資企業 是指中國合資者與外國合資者依照中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的,並按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的企業。2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 是指中國合作者與外國合作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分配收益或者產品,分擔風險和虧損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