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交取暖費嗎,個人住房的公攤面積是否要交取暖費

2023-02-13 08:35:40 字數 5146 閱讀 4271

1樓:生活暢談者

要。公攤面積是要交取暖費的,因為取暖費和物業費是依據房產證上記載的面積為標準進行收費。根據相關規定,公攤面積也已經列入房屋產權登記面積當中,屬於住房面積的一部分,因此公攤面積的那部分也是要算進一起。

如果是樓層為7-11層為小高層,在沒有地下裝置用房、底層沒有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小高層公攤係數在10%-15%之間,而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係數在15%-20%之間。

2樓:原氏糕點

不合理,未供暖,就不該交

3樓:家居專業諮詢問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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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好,暖氣費是需要根據建築的面積大小來計算的,而建築面積包括了公攤面積。如果說建築的層高是在3米以上的話,沒超過0點2米還需要增加10%的取暖面積,而對於坡屋頂建築,頂板和樓面間的距離在1點2米以內的空間不計算取暖面積,高於1點2米,按要求計算。

在大多數的單元樓中,是不會在公攤面積處安裝取暖裝置,而即便是這樣,依舊是要收取公攤面積的暖氣費。如果說,對於公攤面積的暖氣費,收取一半,不過相關規定是照全面積計算。取暖費就是開發商在當時申報供暖面積的時候,是以建築面積申報的,在執行收費的時候,也就是根據建築面積來計算了。

取暖費都是按照面積收費,公攤面積需要支付供暖費用嗎?

4樓:稱都妖笑看

公攤面積應不應該繳納再次成為熱議話題。公攤面積繳取暖費,滑稽而可笑。其實生活中的很多服務收費,包括水費、電費,甚至物業費也是套用成本+利潤這個原則。

某些人的不交費間接上是要其他人分攤他那部分責任。供暖費用是公對公的行為,不存在欠費,房屋商品化意識不強,對面積淡化,只有一居室、二居室、多居室的概念。對於暖氣費如何算這個問題,實際上國內是沒有一個統一的收費標準的,因為國內各個省市或是地區的暖氣費的收費標準都會存在一定的差別。

公攤面積供暖了,熱力公司就付出成本了,這就需要大家分攤,如果公攤面積沒有宿舍供暖管道,只有套內面積供暖。

應該按實用面積計算,買房都有公攤面積,你把我買房的公攤面積加入取暖面積是不合理的。因為公攤面積開發商是沒有供暖的,他不應該取暖費。公攤面積只是售樓面積的一部分,大都在百分之二十五上下。

你據住房屋的建築面積加公攤面積等於售樓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前後晾臺加室內面積,小於建築面積。因為建築面積包括了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公攤面積,這些地方並無供暖設施,憑什麼收費呢?

造成這種現狀的關鍵原因在於,大多數地區的房屋產權證,上面僅明確載明瞭建築面積數,這個數值受法律保護,熱企在收取暖費時,只能按這個數值操作收費。取暖是按使用面積計算的。因為套內建築面積和建築面積(加上分攤面積)就是相同的戶型,分攤的面積和戶內的牆體面積是不一樣的。

本來公攤面積不合理還要收取暖費,這是顛加剝削,公攤面積中不僅有樓道、樓梯、裝置間、電梯、甚至還有地下室等等沒有取暖設施公共場所。而且各種樓型公攤面積的比例不竟相同。國家正在大力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相信以供熱計量這種更公平合理、計算更細緻的收費方式會逐步推廣開來。

5樓:怪獸別怕

公攤面積是不需要支付供暖費的,因為國家對公攤面積的供暖系統會提供資金援持

6樓:教育知識之家

公攤面積沒有供暖,但是也沒有收這一部分的取暖費。我們這裡收取取暖費的時候都是扣除掉公攤面積的。

對於按照房屋面積收取取暖費我覺得還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公攤面積扣除了,你房屋面積越大熱量消耗就多,自然收費也就多了,這個應該是沒有什麼爭議的事情。

7樓:五月

我覺得公攤面積不需要支付供暖費用,因為公攤是大家的,很難計算,而且計算起來很麻煩,所以可以通過別的支出來解決這個問題。

個人住房的公攤面積是否要交取暖費

8樓:溫和還恬靜灬小熊貓

購房人所買的商品房面積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室內面積,另一部分則是直接為居住服務的公共空間,這部分空間分攤到每套房中,由買房人共攤,稱為公攤面積。

根據2023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1、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裝置用房;2、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也不可用於分攤的有: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購買的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則按照購房合同上的最大面積值交納取暖費。

10樓:13116149631g正大時空

霸王條款,很不合理。

取暖費為什麼按照房屋面積收費?公攤面積給供暖了嗎?

11樓:職場找老王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很多事情是不能用「常識」去判斷的,作為東北人的我,幾乎每年都要跑那麼一兩次的供熱公司,對於這些公司給出的說法,耳朵都聽出老繭了,我來以他們的口吻與你說說供暖的那些事。

在我們東北,一般十月中旬開始供暖,一般到第二年的五月份開始暫停,其他地方不知道,我們這裡的供暖**是不到三十元的。供暖費用是按照建築面積繳費的,我曾經問過他們為什麼要按照建築面積供暖。聽完工作人員的回答,我認為還是有些道理的,他說建築面積也是屬於產權之內的,雖然建築面積內沒有架設供熱管道,但基於室內溫度的揮發,建築面積牆體也是會受到供熱溫度的保護,也算是供熱覆蓋區域,所以才按照建築面積來收費的。

如果在東北呆過,就會知道供熱是可以「報停」的。什麼是報停呢?就是這戶人家沒人居住,冬天不想全額繳納取暖費,就可以申請報停,只要自己的樓房不處於頂層,不處於底層,不靠山牆,那麼就可以收申請報停手續。

而所謂的報停並不是可以免除所謂費用,基於供熱管道的熱能損耗,報停的使用者也必須繳納30%左右的費用。也就是說哪怕我們對供熱進行了報停,也要收費,而這種費用就是因為「管道傳輸的熱能損耗」。實際上,這個熱能損耗其實與建築面積吸熱損耗是一個道理,雖然供熱的面積不是建築面積,但建築面積也是覆蓋了供熱區域的,所以要收費。

此外,我在山東那會兒,我們公司租賃了某集團的寫字樓,因為公共區域較大,我們公司的使用面積才70多平,但公共區域劃分卻分給了我們70多平,而且是整個樓層的公司均攤,那這就意味著我們的使用面積只有70平,但取暖費卻要繳納140平的。如果說句良心話的話,那70平的公攤面積也是**暖氣的,只不過我們的實際使用面積較少罷了。而這其實並不是供熱公司的錯,只能說是房地產開發商的錯。

他們設計的不合理,導致公攤面積、建築面積佔得太多。

而且,最重要的是,供熱公司在規定收費時,也是按照相應的檔案執行的,以商品房為例,銷售時計算的時建築面加實際面積,那麼供暖收費的依據也肯定是房產證上的建築面積,這幾乎已經成為了行業共識,大家都這麼收取,最後也就變成了不成文的規定。以東北為例,小區供熱的主管道是從樓道進入的,然後分戶到各家,假設這一單元的使用者都不使用暖氣,那麼供熱公司也是必須要對樓道進行供暖的,倒不是說供暖公司有愛心,而是怕管道出現問題,一旦管道出現問題,維修一次是很貴的,而且很容易造成住戶家的裝修被水侵,這損失可就大了。所以,為了避免供熱公司的損失過大,這才把建築面積都計算在內。

12樓:御史說史

隨著天氣越來越冷,北方的供暖季也開始了。很多人在繳納供暖費的時候都有一個疑惑,那就是大部分城市供暖費是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收取的,像西寧這種按套內面積收費的城市還是少數。這就使得大家在繳納取暖費的時候產生了不滿,因為公攤面積普遍在10%-30%之間,一套100平米建面的房屋就需要承擔10㎡-30㎡的公攤面積取暖費,而公攤面積實際又是不供暖的,供暖季一平取暖費20元的話,相當於多繳納200-600元的取暖費。

如果按照套內面積核算取暖費,那麼這200-600元的取暖費就省下了,那麼為什麼取暖費要按照建築面積收取呢?是不是有點「欺負人」了?其實集中供暖的雛形實際是一項社會福利,到今天為止,集中供暖依然帶有「半社會福利」的色彩,按照建築面積收費只是為了方便計算;很早以前我國是不存在集中供暖一說的,那時候部分北方城市以單位職工為成員形成的小區也有單獨供暖的情況,但是基本上都是本單位利用生產餘熱進行供暖,算作是對本單位職工的一項福利,同時也算是生產餘熱再利用,充分利用能源。

那個時期很多單獨供熱單位的小區不向住戶收費,或者只是象徵性的收費。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各城市為了保障居民在冬季能更好的生活,開始實施統一供暖。但是統一供暖存在一個成本問題,一是前期供暖管道的聯網建設需要花費的成本較高;二是取暖費都是在供暖前一次性收取的,但是煤炭的**在三四個月的供暖季有漲價的可能性。

以上兩個原因就造成沒有企業願意接手這「燙手山芋」,於是各城市接手集中供暖的責任就落到了承擔著更多社會責任的國企手中。雖然現在各城市的供暖企業中也出現了民營企業的身影,但是直到今天,集中供暖依然帶有「半福利」的色彩。說供暖企業不賺錢是假的,畢竟無論是國企還是民營供暖企業其目的都是盈利,不可能完全犧牲自己企業的利益來給民眾無償供暖。

但是供暖企業的贏利點不會太多,而且很大一部分來自於財政補貼。值得注意的是供暖單價並不是供暖企業自行制定的,而是由當地物價局統一制定的。物價局在制定供暖單價的時候大多根據往年供暖時煤炭消耗總量、當年煤炭單價核算出一個能源消耗的總額,然後除以預期供暖總面積,再在此數值上上浮一定空間作為供暖企業的盈利空間,供暖單價由此便得出了。

由此可見,以建築面積收費僅僅是為了方便計算供暖面積而已。其實物價局也可以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取暖費單價,只不過會更麻煩一些,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以套內面積計算取暖單價一定會比按建面計算出來的單價高,實際上一套房子按照套內面積計算出來的取暖總價是與現在的計算方式持平的,並沒有什麼差別。舉個例子講,假設某市預估供暖季煤炭消耗總成本是2億,該市供暖建築面積是10000平米,那麼供暖單價是20元/平米,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總取暖費就是2000元;這時我們換一種計算方式,10000平米的供暖建面實際套內面積是8000平米,那麼供暖單價就是25元/平,那麼建面為100平,套內面積80平的房子的取暖費依然是25元*80㎡=2000元。

其實住戶既沒賺便宜也沒吃虧。

供暖並非「暴利行業」,有些供暖企業還在虧損,有些依然要依靠財政補貼我們可能會認為一戶供暖費少則1000左右,多則三四千元,看上去供暖企業做的是穩賺不賠的生意,但其實並不是這樣。除了上文我們說到有些企業在前期供暖管道聯網建設中花費了大量成本、供暖季煤炭**不穩定等兩個可能導致虧本的因素以外,其實虧本或者賺錢還有其他的不確定因素。比如寒冬消耗的煤炭會更多,且往往會被要求延長供暖期限,雖然延長供暖期限後**會給予供暖企業一些財政補貼,但是其實企業付出了更多的人工成本和維護運營成本,有時候真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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