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打勞動仲裁,準備打勞動仲裁

2023-02-15 10:10:35 字數 5366 閱讀 7132

1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告訴您官司敗訴的十大真相

一、自作聰明

有些當事人,遇到糾紛之後,就在報紙、電視、網路上收集一些法律資訊,有的當事人還買很多法律書籍看,一時間,認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自以為是地打官司,結果是一錯再錯,本來是可以打贏的官司,結果輸的一塌糊塗。可悲的是,這些當事人到最後還不知道自己是怎樣輸的官司。而且這樣的當事人輸了官司後總是遷怒於法官。

二、永遠只說自己想說的

打官司,不是隻說自己想說的和愛說的話,而是要說法官想聽到的、對方不想聽到且無法反駁的話。只說自己想說的話,往往是在幫助對方。這些當事人把打官司當成了吵架和拉家常。

三、用生活的經驗代替法律的邏輯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兩碼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線,人就是自由的,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門規則下的各種環節與程式,這種環節與程式稍縱即逝。官司不是一個飯局,今天不能來還可以下次再聚,官司是:你今天不來,你就輸了。

曾有一起自訴案件的當事人:老師將學生打得骨折,構成輕傷,老師面臨坐牢失業的風險。事發後,老師嚇得要命,給當事人下跪,鎮教育站領匯出面說情。

作為家長的當事人自認為事實是鐵定的,這場官司是贏定了,在沒有請律師取得證據的情況下,用不紮實的材料向法院起訴。結果被告人和知情人結成聯盟,全面反水,等他醒悟過來,取證的最好時機已過,再已無法取證了,他始終想不通,法院怎麼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判他敗訴,他的案子實在是太冤了!

四、到處諮詢律師

現在有這麼一些當事人,遇到法律問題後,到處諮詢律師,而且這種諮詢往往是免費的。他們諮詢之後,以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實不然。一個成熟的真正的律師,法律的技巧永遠只會在他的內心而不是口頭。

五、把希望寄託在關係上

一個官司打的面目全非,被對方完全佔據了主動,這個時候,你找關係也沒用了。其實所謂的關係並幫不了什麼忙,最多隻是個順水人情。當你的官司被動得要輸的時候,關係也幫不了你了。

真正給你結果的是法院,現在,還有幾個法官為了真心幫你而丟掉他的飯碗?甚至是坐牢?

六、找律師是為了讓律師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

不少當事人找律師,不是為了聽律師的建議,不是為了得到法律專家的幫助,而是為了找一個律師來贊同自己的觀點,找一個專業人士來證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確。這樣的當事人,我遇到了無數個,他們要委託我,我總是說:你沒必要委託律師,因為你並不需要律師。

七、不願意花錢請律師

有人認為花錢請律師沒用,有人只願意用廉價的錢請律師。我常說,在能力許可的情況下,不願意花錢請律師請好律師,不是一個理智的做法。

八、不信仰法律

不信仰法律的人,從來打不贏官司。你要法律給你一個結論,你就要信仰他,你是真心向佛還是假意向佛沒關係,但你必須要拜佛才行。

九、盲目信仰法律

對其他任何事物的信仰都可以是單純的,唯獨對法律的信仰需要技巧。法律通過程式才能實現公平正義,但程式其實就是技巧。忽視專業技巧就是輕視程式,輕視程式就是對法律盲目信仰,盲目信仰法律就要輸官司。

十、不總結輸官司的教訓

有的當事人的官司一審敗了,如立即總結教訓是可以在二審中轉敗為勝的,但遺憾的是,這些當事人沒有能力總結教訓,而是愚蠢而固執地錯誤到底。更遺憾的是,他們永遠以為自己是對的他人是錯的,法官是糊塗的。

司法救濟是弱勢群體保護自己權益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當事人找到律師,律師不能讓他們失望,不能讓他們絕望地說:「冤死不告狀,餓死不做賊。」,律師們要儘可能地幫他們找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及處理法律事務的有效方式方法、措施和技巧,最大限度地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儘可能地避免他們陷入誤區和絕境,或因誤解、方式方法的不對,細節的疏失,證據收集、應用的不恰當,措施的不及時、不到位、不有效、不理性,而造成巨大損失,造成不可逆轉的惡果。

這也是每一位律師的使命.

這是我對於律師這個職業的理解:1、你實際說過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筆錄上記載你說過什麼。

2、律師不關心事實上發生了什麼,只關心證據能證明什麼。

3、不要被對方的證據嚇倒。即使是鐵水澆過的證據也有砂眼,這裡面就是轉機。

4、對案子沒有進行充分的準備,這種事對律師的聲譽損害最大。

5、給法院的訴狀、答辯狀或**詞的核心功能,是說服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所以向法院呈遞的法律檔案的評優標準就必然是說服力。

6、律師要以平和的心態接受法官的特權,因為你是在為當事人服務,當事人不希望聽到律師在庭上與法官爭執的聲音。

7、對律師來說,當事人的利益是首要的,但是無需把這一點在表面上表現出來,儘可能的把當事人置於幕後,由律師與法官形成直接的對話。

8、不論面對什麼樣令人惱火的事情,都不要用生氣的腔調說話,從來未曾有過一個案子是通過發脾氣而勝訴的。

9、面對名聲赫赫的對手,你可以祈禱,但不要卻步,只管把對方當作你的獵物。

10、當時發生了什麼、我們認為當時發生了什麼、證據證明當時發生了什麼,這是不同的三件事,法律只承認最後一件。

11、先有腹中稿,後有謹慎言。記住,律師要利用**,而不是被**利用。現在的情況似乎正好相反。

12、你們所討論的事情對律師來說只是來來往往的業務中的一個,但對當事人來說,這個案子可能就是其身家性命之依託,是天大的事情。

2樓:陳律師南京

要看具體是什麼問題了,勞動案件有國家的法律條文,各個省還有細化,不是專門的勞動律師,確實說不好

公司一直勸我自己提離職,打算申請勞動仲裁,該準備哪些東西?

3樓:使用者已被刪除鳥

離職可以,但要以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主動解除合同,要求補繳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能有證據證明之前要將你調職,你不同意,而後來雖然讓你繼續做文職,但被領導刁難的,這樣對你追償更有利。如調崗通知。

考勤不合格是真的有問題還是故意刁難,儲存好考勤記錄,能證明是故意刁難的,那要求將扣的錢補回,但其實考勤有問題可以指導改正,扣錢根本就是不對的,除非公司有明文規定或在你的合同上約定考勤不好要扣錢,不然是違法的。

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證明沒有繳納社保費用,被惡意扣錢的收據之類的,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申請,會有專業人員跟進。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的。去律伴找律師問問會比較清楚哦。

勞動仲裁**,我需要準備什麼?**後我怎麼說?

5樓:韓飛律師

勞動仲裁**前,勞動者需要帶上勞動仲裁申請書、所有的證據原件、身份證和**通知書。

如果勞動者未請律師的話,可以請相關專業人士,根據該案件的具體案情寫一份詳細的庭審過程。庭審前,依據勞動者一方的證據和用人單位可能提交的證據、用人單位的可能的答辯思路,以及勞動仲裁委審理該型別案件時的思路,寫一份詳細的庭審過程情況材料,包括所有的庭審程式,勞動者該做什麼,勞動者應該說什麼,如何回答仲裁員提問,如何舉證、質證等,總之,庭審的時候,按這樣的庭審的材料去讀、去做就基本可以了,這樣就不需要請律師為出庭(該材料可以列印出來帶著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第三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6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根據你自己申請的事項,逐條準備證據材料。沒有開過庭也沒有什麼,仲裁員會教你的。

7樓:小小弓長張

你最後怎麼解決,這件事情的。請律師了嗎

伸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什麼?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申請人提交有關申訴資料是申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盡的義務,也是進行勞動仲裁的必要條件。申請人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為加快辦理立案手續,申請人到立案室申請勞動仲裁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勞動者申請仲裁需提交以下資料:(1)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⑶有委託**人的,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許可權,同時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⑷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⑸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書等。

申請人應提交證明資料原件和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⑹提交《證據資料清單》一式兩份。有加班費請求的,應列明是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以及加班的具體時間、加班天數或小時數、加班費具體金額。

集體爭議除需提交上述資料外,仲裁申請書必須有全體勞動者的簽名表,申請人還需推薦仲裁代表人,仲裁代表人數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定,並提交仲裁代表人名單以及全體勞動者的簽名表。其中屬於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金額表。

用人單位申請仲裁需提供:(1)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⑵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加蓋公章);⑶法定代表人證明;⑷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⑸有委託**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許可權,同時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⑹提交《證據資料清單》一式兩份。

9樓:遠業說法

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些什麼呢?

請問勞動仲裁通過要**之前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50

10樓:home別太慌張

勞動仲裁**前,勞動者需要帶上勞動仲裁申請書、所有的證據原件、身份證和**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請律師的話,可以請相關專業人士,根據該案件的具體案情寫一份詳細的庭審過程。庭審前,依據勞動者一方的證據和用人單位可能提交的證據、用人單位的可能的答辯思路,以及勞動仲裁委審理該型別案件時的思路,寫一份詳細的庭審過程情況材料,包括所有的庭審程式,勞動者該做什麼,勞動者應該說什麼,如何回答仲裁員提問,如何舉證、質證等,總之,庭審的時候,按這樣的庭審的材料去讀、去做就基本可以了,這樣就不需要請律師為出庭(該材料可以列印出來帶著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

第三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第三十八條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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