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書面辭職信已經一個半月了,上面不批,我該怎麼辦

2023-07-10 08:57:25 字數 3044 閱讀 1163

1樓:濤聲海韻

交書面辭職信已經一個半月了,上面不批,當事人可以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

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2樓:匿名使用者

禮貌而已,既然禮貌做到了,直接跳槽啊。

辭職信提交了一個月,領導也不答覆,我該怎麼辦?

3樓:動漫家園快樂

辭職信提交了一個月,領導也不答覆,我該怎麼辦?在大家想要辭職離開單位的時候,經常會遇到單位領導挽留的情況。其中一種比較極端的情況,是遞交了辭職信給領導,但領導卻不肯接收,不肯簽字。

01.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力,並不需要領導意見。

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都是用「通知用人單位」表述的,而不是類似於「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之類的表述。《辭職報告》只是一種通知的形式,而不是申請獲得領導同意的文書,所以並不需要領導同意。

基於此,只要你並不違反《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的條款,以及《勞動合同》中關於保密、服務期限等特殊約定,完全可以履行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力,在遞交辭職報告後,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到達時自動離職。並且用人單位有義務為你提供辭職的各項手續,並配合你做好檔案、社保等事項的轉移。

02.確保辭職報告的法律效力。

領導不同意你的辭職報告,要防止領導從中阻止。在遞交辭職報告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它的法律效力。要做到萬無一失,時間節點是關鍵,原始依據一定要儲存好。

遞交辭職報告的時候,要有非常明確的日期。最好準備3份,1份交給人事部門,1份交給領導,1份自己留存。同時將辭職報告拍成**,通過辦公網或者網際網路的形式,分別傳送到領導郵箱和人事部門郵箱,作為備份資料。

03.離職前應做好準備。

勞動者在遞交辭職報告之後,一定要繼續盡心盡力完成自己分內的工作。在領導不同意辭職的情況下,更要比平時還要努力,儘量把工作做到盡善盡美,不要讓領導因為一點兒小小的工作失誤而影響了自己辭職的計劃。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時,一定要對自己的工作進行一個系統的梳理,做到心中有數,達到隨時可以交接的狀態,有備無患。同事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要因為領導不同意而有一些異常過激的舉動,這樣對自己只有壞處而沒有任何好處。

4樓:只吃魚頭

可以直接向領導和人事部門進行申訴,就說自己的離職報告已經交了一個月,現在可以進行離職離崗的交接工作。

5樓:小九七

辭職信已經提交一個月以上了,你就可以走了,不需要公司的同意,法律規定這樣你就可以走人了。

6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你要不就主動跟老闆提一下辭職的事情,如果他敷衍你 ,說明不想讓你辭職,

寫辭職信已經過了一個月了,公司當時沒批,後來自已不想走,但公司又叫走怎麼辦?

7樓:

寫辭職信已經過了一個月了,公司當時沒批,後來自已不想走,但公司又叫走怎麼辦?

親下午好,竭誠為你服務哦。

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進行賠償哦,不賠償的話,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報案處理。

由於第一次離職時,提前一個月告知公司,沒被公司批准,一個月後你也沒離開公司,事實上你們直間的勞動關係繼續成立。

現在公司讓你辭職,就違反勞動法了。公司已經讓你走了,再在公司上班已經沒意思了,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合理合法的補償,然後辭職重新找個工作。如果公司不給賠償,就像勞動監察大隊報案處理。

和你類似的情況,你可以學習一下,自身合法權益堅決維護<>

提交辭職信,公司不批,說一個月後辭職期到了才放人,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公司的做法本身沒有什麼問題。離職都是需要提前一個月申請的。

其次,你可以在完成工作交接的情況下和公司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縮短這個時間,畢竟你在一天公司就要付你一天錢,這也是為公司省錢嘛。

9樓:莫襖墳

想找到下家之後再辭職,可原單位要一個月後才放人,該怎麼辦?

我已經提前30天交了辭職信,領導說一月過後可以走人,但是要押我工資

你的情況說得不夠具體,要看情況 1 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 試用期3天 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2 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錢合同,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 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繳社保等 3 依...

我月前交的辭職信,他口上說可以,現在到了我要走主管不讓走要我做他規定的時間才讓我走,不然不給

一般辭職,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信給主管部門,好給公司一定的時間尋找崗位的補充,提交辭職信之後,可以繼續完成自己手頭分配的工作。有效地協商是上策,對公司第自己都是好的。適當的妥協加以智慧的言辭和技巧 工資到是麼時候於情於理必須得發給你。但是我想問問你,與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了麼?如果簽了,是什麼時候到期呢?...

我交辭職信30天后!他批我走了!不過工資還沒給!請問能投訴嗎

你可以打 問一下他打算什麼時候 給你發工資,如果 他不打算給你的話,你可以去告他 追問 他說這個月20號給我!不過我現在就要這筆錢!能馬上拿到錢嗎?怎麼去告他?回答 1 您需要去你工作的地區的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2 勞動仲裁 是免費的,法院階段是每個程式各10元,有的區減半收取。整個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