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時間的問題?

2023-08-23 14:54:48 字數 1184 閱讀 8169

1樓:大參大悟

1,當你認為公司應該支付你工資,而公司拒絕支付的,屬於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這個時候開始計算仲裁時效。

2,你於2023年7月申請仲裁沒有超過仲裁時效。

3,拖欠提成,同理,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拖欠行為有連續性的,從最後的日子開始計算,也就是說,2023年1月開始到2023年1月之間都有拖欠行為的,從2023年1月開始計算。

4,雙倍工資不包括提成,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個概念。

6,各省高院沒有紅標頭檔案及編號印章的會談紀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律,也不是司法解釋。但根據實際情況,這些是領導的意思,在實踐中它的作用往往大於法律,因為,下面的法院要看好領導的意思,根據領導的意思判決不會錯的。這就是權與法的區別,你懂得。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爭議仲裁中的時效問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樓:舒心還坦率灬閨秀

按法律規定,勞動報酬是不受時效限制的,你的業務提成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內,雙倍工資因法律為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合法權益作出的的保障性規定,對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帶有一定的懲罰性,所以不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

4樓:匿名使用者

雙倍工資已過時效,且不屬於勞動報酬。業務工資屬於勞動報酬,不受時效限制,但兩年之前的你需要舉證。建議找律師當面諮詢。

縱橫法律網 梁斌律師。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5樓:李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祥局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襲渣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填空題(法律)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起計算。2可以

勞動爭議調復解仲裁法 第二十制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

勞動爭議時間怎麼算?勞動爭議時效如何算

按照新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是從你離職是起算的。但是以前的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是指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人民法院在審理當事人的請求超過60日的案件時,根據不同性質的勞動爭議糾紛確定不同的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特別是對勞動者追索工資等勞動報酬引發的一些糾紛,在追索時限上一般都從寬掌握。...

勞動仲裁的時效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的程式。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勞動仲裁是有中斷的情形的 一 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 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 二 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