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刑事推薦官
可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同時,勞動者通常有權向單位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工傷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旨在為工作人員提供因工作崗位上的事故或職業病導致的傷害或死亡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工傷津貼、**費用等一定的經濟補償。
然而,工傷保險待遇歷枝握並不足以完全彌補勞動者因工傷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因此,勞動者有權向單位提出民事賠償要求,以獲得額外的損失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9條:規定了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的工作安全,防止和減少工傷事故,對於因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而造成勞動者受傷或者患病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給予經濟賠償。
基於以上法律依據,勞動者在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上,可以向單位主張民事賠償。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向單位搭滲提出賠償要求,要求對因工傷所遭受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賠償金額和方式可能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和法院的判斷而有肢慶所不同。如果您需要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建議諮詢專業的法律機構或律師,以獲取準確的法律建議和指導。
2樓:惠企百科
不可以,職業病除外。
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是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用人單位依法參加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職工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之後,不可以在按民事侵權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但是,衫脊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生產條件環境惡劣,對職工患職業病危害較大的除外。
職業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職業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
第十一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昌睜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或迅滲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工傷保險賠償後,單位還要賠償嗎
3樓:王學德
法律分析:要。按規定工傷保險賠償後,作為單位要支付。
**期間的工資,適當補助。如果按照勞動法的話,那麼企業還不能單方面辭退受傷員工。對於工傷,如果購買了工傷保險的公司不會賠償太多的錢,但是在工傷**期間,公司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補助,在工傷**期間,公司不能夠解除與勞動者的關係,如果要解除,必須支付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獲得民事賠償後還能申請工傷保險嗎
4樓:法務竹子
您好,有些工傷事故在獲得民事賠償後是可以享受工傷讓掘待遇的,但醫藥費除外;
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乙個月內單位應當去申請認定工傷,單位不申請的,自己或者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去申請認定(建議儘早去申請),**出院或者傷情穩定梁薯後去做勞動能力鑑定,看評坦渣核上傷殘幾級,再找到《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地工傷保險條例或者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對應工傷級別計算工傷待遇即可。
5樓:自省
不可以。你已經認可了民事賠償,就等於放棄了工傷認定程式。
6樓:贊贊團隊
員工因為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受勞動法調整,受到民事侵權應受民法或侵權法調整,兩者是相互獨立的法律關係,不能混為- -談。民事賠償,是當事人之間的民事糾。
紛得到了解決,而工傷的認定和工傷待遇的享受,是勞動者與用仔絕人單位之間的念段姿關係,不能因其他民事關係而抵消。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出臺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 2條規定:「依法應當 參加工傷保險統等的用人單位的勞。
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燃脊,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誚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
也就是說,發生工傷事故,屬於用人單位責任的,工傷職工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那麼,反過來說,單位也不能因為受傷職工享受了民事賠償,而免除了自身的義務。所以,民事賠償後,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但具體的賠償專案和數額法律法規並沒。
有明確的規定,實踐中多采用補差額的方式。
7樓:琳姐
遭第三人傷害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在獲得民事賠償之後,享有醫療費之外的工兆者傷保險待遇。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八條規定,職工被第三人傷害,符合認定為工傷條件的,應當進行工傷認定,在獲得第三人人身損害賠償之後,享有醫療費用之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亂猜銀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譁宴民法院應予支援。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工傷保險待遇的主要內容,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一 工傷醫療期待遇。1 醫療待遇。報有效醫療費用和必要的護理費用 2 工傷津貼。按照平均工資支付工傷津貼 3 福利待遇。與本單位其他員工享受同等福金。二 工傷致殘待遇。1 職工因工傷致殘被鑑定為一至四級,應當退出生產 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係,發給撫卹金 2 職工因工傷致殘被鑑定為五至十級,原則上由用...
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是否可以同時賠付
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只要是符合商業保險的賠償範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公司購買的商業補充險是不能作為傷殘就業補助金來衝抵的,這是企業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從工傷保險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
意外保險與工傷保險可以同時得到賠償嗎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 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者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 生活保障 經濟補償 醫療和職業 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意外傷害險是指人的身體和生命受到外來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傷害後,根據投保對雙方合同的約定和投保額,從保險公司獲取相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