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是物權行為還是債權行為?

2025-04-30 08:30:09 字數 3738 閱讀 3674

1樓:沉默如誨風雨中

債權是一種民法上的權利,而債務則是一種民法上的義務。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從會計意義看,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正漏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等。有時也指所欠的債。兩者的區別如下:

1、債權債務是不可以單獨存在的。錢是債權人的,他借給債務人。

2、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間公升或發生效力,且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係不能對抗第三人。

3、債發生的原因吵清伍在民法通則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滅失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

4、債權債務中的物權行為客觀存在,它是法律行為的一種,只要承認債權與物權的劃分,就必然要承認債權行為之外還有物權行為。

2樓:劍衲

買賣肯定是交易的物品,商悶謹品才能稱之為買衡罩改賣,所以肯定是物咐判權行為!債權行為有個債,所以是錢有關的行為了!

3樓:林哈哈哈

首先,孝稿我們需要定義,什麼是債權,什麼是物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債權的法律特徵:(1)債權為財產上的請求權,不得通過限制債務人的人身來實施。

2)債權為相對權,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個人主張權利。(3)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債權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巧脊孝同一標的物上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並且其相互間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

4)債權為有期限權利,不得設定無期限債權。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物權的法律特徵:

1)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野猛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物權的構成體系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的介入。(2)物權是絕對權(對世權),物權的權利主體只有乙個,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義務內容是不作為,即只要不侵犯物權人行使權利就履行義務,所以物權是一種絕對權;(3)物權是財產權,物權是一種具有物質內容的、直接體現為財產利益的權利,財產利益包括對物的利用、物的歸屬和就物的價值設立的擔保,與人身權相對。(4)物權的客體是物,物權的客體是物,且主要是有體物。

以買賣合同為例來看:從出賣人負擔交付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債務的角度講,買賣合同是負擔行為;從出賣人享有獲得價金債權的角度講,買賣合同是債權行為。當然,也可以從買受人的角度分析買賣合同的負擔行為和債權行為的性質。

債權和債務是一體兩面。既然肯定了買賣合同的負擔行為和債權行為的性質,順理成章的是:買賣合同是債權合同,買受人是依債權獲得了物權。

所以,買賣合同是債權行為不是物權行為。

債權是物權嗎

4樓:悟悅養生

債權和物權在法律上是不一樣的。債權是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包括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等,而物權是對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關於債權和物權在法律上是一樣的嗎的問題,下面為您詳細解答。

一、債權和物權在法律上是一樣的嗎

1、債權和物權在法律上是不一樣的。債權是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包括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等,而物權是對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第一百一十五條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九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債務轉讓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2、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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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是物權嗎

5樓:宋明傑

法律分析:物權請求不是債權,物權請求權,又稱物上請求權,是指物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礙或者有被妨礙之虞時,物權人為恢復其物權圓滿狀態,得請求妨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它的主要型別:(一)返還原物請求權;(二)排除妨害請求權;(三)消除危險請求權;(四)恢復原狀請畝飢帆求權;其主要性迅雹質:

首先,物權請求權是獨立的請求權其次,物權請求權是物權的權能。債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的關係而產生的、請求特定人為特定行為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肢春效力。

債權轉讓是準物權行為嗎

6樓:潘普法課堂

債權轉讓的規定有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沒有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且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除非經過受讓人的同意,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併轉讓。

橘察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仔吵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圓戚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舉例說明物權與債權有什麼區別?

7樓:匿名使用者

比如:甲同意將10噸水巖談冊泥出賣給乙,乙就取得了請求甲交付該10噸水泥的債權。後來甲又將這10噸水泥出賣給丙,並交付給丙,丙就取得這已交付10噸水泥的所有權,這時候乙只能請求甲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

不能以物權一樣的絕對權效力,該權利的享有者可以向其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張恢復原狀、排除妨害等。債權是請求權。

具有相容性---人請求人。物權是支配權,具有排它性---人支配物。在不動產物權的變動過程中,作為其原因行為的債權行為可由當事人自行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故而債權行為往往先於不動產的變動登記粗巨集,二者在時間上多存在差距,商品房預售便是典型。

而在此期間內不動產權利人的其他處分足以危害債權人請求權的實現。基於發生特定物權變動為內容的債權,雖然原不動產物權人負有於將來移轉物權的義務,權利人也獲得要求對方移轉物權的請求權,但該請求權畢竟屬於債權,由於債權相互之間一般固有的平等原則,無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一旦原不動產物權人違約,將該物權移轉於第三人並辦理登記,則在同一物權之上既有債權又有物權,依據物權優於債權的法理,第三人將獲得物權。

債權人僅得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侍吵。

不得要求債務人完成原約定的物權行為。這勢必不利於債權人的保護。相反,建立了債權物權化的不動產預告登記制度及其他債權公示制度,則不動產物權人所為的處分行為,若妨害已公示登記的債權,則為無效行為,這樣可以使不動產請求權得到切實的保護,債權人能切實地實現債權,也能有效地平衡不動產變動對方當事人的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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