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如果是經領導批准的,出納把款子付出只是履行職務行為,是沒有責任的。
如果是出納擅自作主,那麼全部責任都出納的。
2樓:網友
出納負責銀行、現金的收支,這些收支必須合法且必須符合公司的財務審批制度,只要你盡職盡責,沒有以權謀私、自作主張、或者翫忽職守,一切按規章制度辦事,那就沒有你出納的責任。
3樓:可以加個好友
每家公司都有每家公司的報銷流程,出納如果按照相應的流程付款,只能說工作稽核不到位。賠款主要由經辦人、跟審批人為主(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出納被騙,要付多大責任,要全賠嗎
4樓:科學喵
作為出納,本身工作的性質就要求比一般人更加謹慎細緻,您在工作中未加判斷與溝通就直接把錢給匯出去了,顯然是存在重大過失的,單位可以要求您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多少,可由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5樓:戚廣利
發現被騙後,應當及時向公安局報案的做法是正確的。
雖然錢是你會走的,只要符合程式你就沒有責任,這個問題副總應當承擔主要責任,你是按照副總的要求做的,你的責任是沒有找老闆事先核實。
6樓:網友
作為出納,沒有相應審批手續,也沒向公司相關負責人核實,就貿然付款,違反了基本的會計操作流程,具有過錯,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如果嚴格要求勞動者根據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實質是將企業的經營風險全部轉移到勞動者身上,這對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來說,顯然有失公允。最後,酌定出納承擔公司10%的損失。
公司被詐騙,會計出納有什麼責任,適用什麼法
7樓:橢徘著詭
老闆如果否認就沒轍了。財務制度和流程不完善的單位就會有這樣的風險,以內後切記要有領導審容批和會計稽核後出納再付款。這件事的話,如果會計局氣,承認自己的疏忽,那個人認為錢應該由會計賠,至少應由會計賠大部分,出納賠少部分,畢竟出納是按會計的指令付款的。
而如果會計不承認,因為缺少相關證據,出納就只能把黑鍋全背了。
公司出納被騙走錢,由誰負責
8樓:龍泉
你存在一定過失。具體過失程度得具體分析。若老闆娘平時就對你下達類似指令的,你的過失較小;若老闆娘平時幾乎不用qq和你聯絡的,你的過失較大。根據你的過失大小承擔一定的損失。
及時報警處理。至於賠償,與老闆娘協商處理。
出納的責任大嗎,會計被詐騙,錢是從出納手中
9樓:_旭澤會計培訓
首先按照你們公司的財務制度,出納支付款項是否需要老闆簽字。第二,會計被詐騙,會計也是受害者。所以,你和會計在刑事上沒有任何責任,但在民事賠償上如果按照財務制度需要老闆簽字,而你在沒有看到老闆簽字的情況下直接支付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當然會計責任更大!
我是出納因受騙損失公司三萬元錢.公司要我賠二萬五千元.合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什麼情況了 挪用公司的錢那就抓走唄 如果是公司受騙與你無關 那就不賠錢 如果是你受騙導致公司受損 那也得賠。
1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情節,你是進行公司業務時被騙還是自己個人行為被騙,這個是關鍵。
12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受騙就合理 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員讓你支錢 給你開了票 可以不賠。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你個人原因被騙,而且金額相對也不少,的確你要承擔責任的。
14樓:一點通會計網校
出納因受騙損失公司三萬元錢。公司要我賠二萬五千元,應該不太合理。
因為出納付款是所有付款業務乙個環節,也就是說付款業務環節很多,如果每個環節都能層層把關,不會出納被騙現象。
出納付款三種情況:
正常情況下,經辦人員拿來發票貼好並填好費用報銷單並簽字後,由財務稽核簽字,然後依次經各層領導審批後付款。
預付款在沒有發票的情況下可以填寫付款申請單讓領導簽字後附上購貨合同付款,沒有合同和發票這種情況就要經辦人填借款單,找領導人簽字,讓經辦人自己以後拿發票來衝他的借款。這樣就算出現什麼問題也不是你的責任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又怎樣你還想幹嘛。
16樓:匿名使用者
出納有權利自己動公司的錢麼?這問題問的夠二的。
17樓:飛天王野
看是什麼情況下形成的。
這樣的行為,作為公司的出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麼?
18樓:v英國皇宮
瀆職責任。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刑法規定瀆職罪是為了保護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以及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
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釋出,釋放出從嚴懲處瀆職犯罪的訊號,致死1人以上應定罪 。
19樓:網友
應該儲存老闆指令轉款的證據,如果是口頭指令,只能錄音。
20樓:哥們老兵
在老闆讓出納轉款時,有老闆讓你轉的證據嗎?如果沒有,可以提供轉入老闆賬戶的證據!出納不承擔責任!!
公司是否可以將基本賬戶的錢轉到出納個人卡上以作備用金使用,用途應該如何填寫呢
這樣操作在原則上是違規的,屬於 私存了。期初你可以個人名義借款作為出納的備用金,與公司賬務搭上往來,期末歸還。這樣做其實是違規的,但是好多小企業都這樣操作。你在轉出的時候可以以差旅費或者是備用金的名義借出,然後再做賬這些錢的用途就可以了。不可以,你覺得公司比較信任你還是?如果你是一個公司的老總,你會...
您好,請問公司的出納工作好做嗎?很複雜嗎?相對沒有一點經驗的
仔細,認真,熟悉公司付款流程,熟悉銀行各種匯款業務,做好日記賬。我想做會計,但是沒有工作經驗,別人都要,怎麼辦?沒有經驗,光有會計證書確實很少人要你。因為會計的工作經驗是非常重要的,怎麼說呢,有了經驗可以把帳目做得很圓滑,哈哈。你可以從兩方面入手。首先退而求其次,先去應聘出納,相對來說出納的工作比較...
我剛乾出納,我們公司有內外兩套賬。我自己做了現金流水賬,月底和庫存現金核對一致
內賬是實際數,外賬有很多收入支出沒計,現金如何能一致?實際庫存現金必須和現金內賬一致,外賬不一致是沒辦法的事 我在公司做出納的,只做現金流水帳,該怎樣做最直觀呢?1,賬本加電子文件記錄 2,每次流水,填寫報銷條,按流程簽字儲存,並要求有相應憑證 如果你自己做收付憑證你可以編號但不需要字母開頭,只要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