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過程中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1-05-14 08:47:10 字數 4840 閱讀 1945

1樓:虛_華_滅

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考慮因素:

1、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應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充分考慮農產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2、參照相關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向社會公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

3、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和有關部門的意見。

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應當以保障公眾健康為目標,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做到科學、合理、公開、透明、安全、可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需要從科學性和實用性兩個方面來考慮。

擴充套件資料: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構成:

1、食品法規

制定食品法律是現代食品法規體系的基本單元。食品法規在傳統上包含關於不安全食品的界定,強制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以及對負有責任團體和人員的懲處。現代食品法規在很大程度上不僅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有法律效力,而且還要允許食品安全管理權威當局依法建立一種預防性的保障體系。

2、食品管理

有效的食品管理體系需要在國家層面上有效地協調,並出臺適宜的政策。其職責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領導機構或部門,明確這些機構或部門在以下行動中的職責:發展執行國家統一的食品管理戰略。

3、食品監管

食品法規的監管和執行需要誠實、有效的調查工作為基礎。作為調查工作的關鍵要素的調查人員應當是高素質的、訓練有素的、誠實的,他們要日復一日地與食品工業、食品**以及社會打交道。

4、實驗室建設

實驗室是食品管理體系的一個基本構成要素。實驗室的數量和位置取決於體系的目標和工作量的大小,同時應考慮裝備一個**參照實驗室,以完成一些複雜的試驗和比對試驗。

5、資訊教育交流

資訊釋出、食品安全教育、給食品產業鏈上多個環節的**人提出建議,這些工作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這些工作包括給消費者提供全面真實的資訊。

2樓:波士商學教育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依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充分考慮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參照相關的國際標準和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並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向社會公佈,廣泛聽取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等方面的意見。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經***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以及***有關部門、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的代表組成,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等進行審查。

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應當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做到科學合理、公開透明、安全可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過程中需要從科學性和實用性兩方面進行考慮。

科學性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根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是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資訊、科學資料以及有關資訊,對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的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在制定時除了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主要依據,還可以參照國際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借鑑國際上相關研究進展和結果。在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時還需要考慮標準之間的配套協調,具體包括基礎標準與產品標準之間的銜接與協調,產品標準專案指標與檢驗方法之間的配套,產品標準與生產經營規範標準之間的配套,食品產品、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標準之間的協調等。

實用性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生命力。為了提高標準的實用性,在制定標準時要充分考慮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需要和執行能力,研究我國現實國情和食品產業發展實際。食品安全是生產出來的,也是管理出來的。

食品行業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於食品安全標準的理解力和執行力決定了標準是否落地。因此在保證科學性的基礎上,廣泛聽取各相關部門意見,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提高標準工作的透明度非常重要。考慮實用性還包括在制定標準時優先考慮基礎標準,提高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的通用性和覆蓋面。

對於國際共性問題,將積極借鑑相關的國際標準和管理經驗。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3樓:匿名使用者

1、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新增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籤、標誌、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7、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8、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上述內容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4樓:食品有意思

在眾多的食品標準中,操作最「硬核」的當屬食品安全標準,因為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了「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食品安全標準是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而制定的,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兩大類。

它涵蓋了八個方面的內容:

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食品新增劑品種、使用範圍、用量的規定;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籤、標誌、說明書的要求;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從農田到餐桌,食品安全標準既是食品生產經營者必須遵循的最低要求,也是食品能夠合法生產、消費的通行證,更是**監管部門執法時的依據準繩。

5樓:陳從安頓雙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條規定,食品安全標準包括8個方面的內容,即: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食品新增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其中,人體攝入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會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必須測定一個保障人體健康允許的最大值,規定食品中各種危害物質的限量。

食品新增劑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質。食品新增劑是食品生產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礎原料,但是,濫用食品新增劑會危害人體健康,必須制定標準嚴格限定其品種、使用範圍和限量。

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的營養成分不僅關係到食品的營養,而且關係到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對主輔食的營養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標準。

食品的標籤、標識和說明書具有指導、引導消費者購買、食用食品的作用,許多內容都直接或間接關係到消費者食用時的安全,這些內容的標示應該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需要制定標準統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產經營過程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環節,其中的每一個流程都有一定的衛生要求,對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預防疾病,具有重要意義,都需要制定標準統一要求。

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主要包括營養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學要求,如酸、鹼等指標;食品的感覺要求,如味道、顏色等,這些也屬於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檢驗方法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方式或方法,檢驗規程是指對食品進行檢測的具體操作流程或程式,採用不同的檢驗方法或規程會得到不同的檢驗結果,所以要對檢測或試驗的原理、抽樣、操作、精度要求、步驟、資料計算、結果分析等檢驗方法或規程作出統一規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食品安全標準是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強制性標準,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部門應該積極主動地研究制定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已經制定的,應該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6樓:宮泰皋人

1.食品安全法(2015新版)第三章是關於 食品安全標準的整體性規定,具體的可以看食品安全法

第三章的規定。

2.第二十六條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食品、食品新增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新增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衛生、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籤、標誌、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3.第二十七條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佈,***標準化行政部門提供國家標準編號。

4.第二十九條 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制定並公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後,該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5.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格式方面要符合標準化法的規定。

7樓:連法務

食品安全標準概括起來分八個方面的內容:

(1)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食品新增劑的品種、使用範圍、用量;

(3)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籤、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5)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6)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7)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8)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哪些內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1 食品 食品新增劑 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 獸藥殘留 生物毒素 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 食品新增劑的品種 使用範圍 用量 3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 對與衛生 營養等食品安全要求有關的標籤 標誌 說明書的要求 5 食品生...

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含哪些內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的內容是什麼

根據我國 食品安全法 第26條的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回1 食品 食品新增劑 答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 獸藥殘留 生物毒素 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2 食品新增劑的品種 使用範圍 用量 3 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4...

食品安全標準的價值??急急急,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的內容是什麼

從真bai正意義上來講,食品安全標準du 給食品生產 zhi和監管的主體提供依據 dao1 對於生產主專體來講依據相關食品安屬全標準生產出符合該標準的產品即 在規定的方面 可視為安全的 2 對於監管主體來講依拒相關食品標準對食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監管部門即可認定該產品是安全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