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與合同到期離職的待遇有什麼不同

2021-03-08 16:03:36 字數 857 閱讀 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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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勞動者不太清楚合同到期和辭職有什麼區別,在這裡我向大家簡要介紹一下相應的情況。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員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一般人指的辭職都是指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你主動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這種情況下,無**司是否同意,只要你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合同到期是指你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終止了,只要單位不想再與你續簽合同,你可以隨時走人,並不需要履行辭職的手續。如果公司不想再續簽,那麼還需要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

當然如果公司提出以不低於之前續簽合同,而你不想再幹,那麼公司是不需要給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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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自動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勞動合同期滿了,用人單位沒有提出續簽則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

合同到期已經月了,可以立即辭職不做嗎

你不僅可以辭職不做,還可以要求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和不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卻繼續用工的,按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

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強制要求辭職

勞動合同到期的,若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除此之外,由於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

合同到期 續簽問題,關於合同到期續簽的問題。

1.不可以,公司應該給你續簽,至少續簽到孩子一週歲 出哺乳期 新勞動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 女職工在孕期 產期 哺乳期的 另外保護婦女法律還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 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 懷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