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已經月了,可以立即辭職不做嗎

2022-03-15 04:12:45 字數 4260 閱讀 6779

1樓:勤勞的老克

你不僅可以辭職不做,還可以要求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和不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卻繼續用工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可以辭職,並要求不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四個月工資的賠償。

附:經濟補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肉山

1.有沒有原來合同在手;

2.到期沒有重新籤合同,預設也無效;

3.去結工資,他沒有說不結的?

4.若不結有辦法:一.拿原來合同到本公司的所在地勞動所投訴;

二.他耍無賴,你也可以啊。在他那裡不走/拿他東西/讓他急打110更好/欺 負 你,你打110.(餿主意)

我合同到期後不幹了可以不打辭職報告嗎

3樓:穩步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不願意繼續工作的,可以不續簽勞動合同,不需要打辭職書。

4樓:掘金知產

不行的,至少要提前告知一個月的

合同到期後可馬上離職問題

5樓:橘子不如橙子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勞動關係解除,勞動者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用人單位應依法開具離職證明,並辦理離職相關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6樓:上海陳公權律師

上海陳公權律為你解答:

1、勞動合同到期,如果你不與單位續簽,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自然終止,沒有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到期,如果單位不與你續簽,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自然終止,有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終止後,你可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

望採納。

7樓:無名__不小卒

這個問題太複雜,跟你工作性質以及合同內容有關

合同到期幾個月了,現在辭職是不是可以不用提前一個月

8樓:水6元

不是的。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時不想在用人單位繼續工作,就應當主動中止工作,要求與用人單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一次性結算工資走人。如果勞動者繼續上班幾個月後再提出辭職,就應該依法履行提前30日告知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4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① 勞動合同期滿的;

②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③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④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⑤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自己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後還多做了兩個月就不做了是否可以不用等

9樓:巖姐說

勞動合同到期後繼續做了兩個月,可以不用等續簽合同就離職。

10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一月預設續簽勞動合同,所以,離職的話還是需要提前一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的。

合同到期後,又工作了1.5年,現在能立馬辭職走人嗎?

11樓:暮雨瀟瀟

合同到期後,又工作了1.5年,但是這1.5年沒有續簽新合同,所以可以隨時解除,無需辭職。

雖然這1.5年是沒有續簽新合同,但是雙方形成了新的勞動關係,就是事實勞動關係,就算用人單位給你買了社保,也免除不了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違法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具體做法建議你諮詢當地律師。

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作出辭職申請,是否可以在申請後立即離職?

12樓:戚廣利

1、合同到期,沒有再正式簽訂合同,並且你也繼續工作,可以視為已經續簽合同了;

2、如果離職應當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3、如果你和公司協商後,公司同意你離職都不是問題;

4、就是公司同意你離職,還要工作移交,也不可能立即離職的。

1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你的勞動合同於2023年11月23號到期,到期後合同沒有續簽,且公司也沒有通知讓你離職,仍然繼續工作應視為建立了新的勞動關係。現在你想走了,可以隨時離開,而無需提交任何形式的書面申請。公司無權要求你一個月後再離開,但從避免無非紛爭的角度考慮,建議儘可能提前幾天通知,並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由於公司沒有與你續簽勞動合同,還需向你支付2023年12月23日至解除事實勞動關係期間的二倍的工資。同時有權要求公司支付因未續簽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的經濟補償。

1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員工離職要麼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提出離職申請。合同到期如果公司沒有提出續簽也沒有作出說明 視為合同自動續期,可以按照規定得到相應的補償。工作滿一年獲得一個月的補償,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案一年計算,以後連續計算,最高補償不超過十二個月。

參考內容:

15樓:東經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所在的單位沒有與你續簽合同,你可以到期後辦理離職手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

16樓:手機使用者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合同便自然終止了,因此你2023年11月23日勞動合同到期後未再續簽就表示你與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已經自然終止了。若你與單位無其它特別約定的話,你想走則無需向單位出示任何手續。

2、合同到期後你繼續上班這段時間,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工資、依具體情況可能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各種保險。

17樓:法學專家李敬民

公司給你空白合同,其實就是讓你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和工作時間空白時對的,你可以和企業有關部門協商如何填寫,如果協商不成,就不再續簽。公司需要給你每年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合同到期的經濟補償。如果你沒有享受每年至少5天的帶薪假期,你可以一併主張。

包括統籌,加班工資等等問題都可以一併解決。

公司應該將你的檔案轉移到你指定的地方,同時為你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

18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給的空白合同實際上就是跟你訂立勞動合同的意思 公司沒有過錯 法院會認定你不願意繼續訂立勞動合同 而不是公司的責任

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強制要求辭職

勞動合同到期的,若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除此之外,由於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主要還是先和公司領導協商,說你不想到新公司,願意在原單位工作。或者如果公司非常希望你去新公司,你可以開你要的條件,更高薪水 待遇 權力等。在合同關係上,可以確認的是 1.公司不能強迫你去新單位,你實在不同意,他們又還是需要你在原單位的,那麼合同還是會續簽。2.新單位需要你,你不想去,原公司也不想留用...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不管是否提前通知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需要的,工作時間超過一年的話,應當賠償一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