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為構成的客觀要件是什麼,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分別是什麼?

2021-05-22 13:11:54 字數 4160 閱讀 8366

1樓:匿名使用者

①必須是出於人們自覺的作為和不作為。無意識能力的幼年人、瘋癲、白痴,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脅迫下的作為和不作為,都不能被視為法律行為。

②必須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現的舉動,單純心理上的活動不產生法律上的後果,如雖有犯罪意思而無犯罪行為的,不能視為犯罪,也不能視為法律行為。

③必須為法律規範所確認、而發生法律上效力的行為。不由法律調整、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戀愛等不是法律行為。

2樓:張勇律師

①必須是出於人們自覺的作為和不作為。②必須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現的舉動,單純心理上的活動不產生法律上的後果,如雖有犯罪意思而無犯罪行為的,不能視為犯罪,也不能視為法律行為。 ③必須為法律規範所確認、而發生法律上效力的行為。

3樓:匿名使用者

構成要件是在犯罪論中說的,也就是說一個犯罪需要哪些基本要素,而客觀要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要件,是人沒辦法左右的,比如陰晴圓缺,生老病死等等!舉個案例吧!傳播性病罪中的客觀要件就是有性病以及****的事實。

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行為的成立必須具有下列條件:   ①必須是出於人們自覺的作為和不作為。無意識能力的幼年人、瘋癲、白痴,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脅迫下的作為和不作為,都不能被視為法律行為。

  ②必須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現的舉動,單純心理上的活動不產生法律上的後果,如雖有犯罪意思而無犯罪行為的,不能視為犯罪,也不能視為法律行為。   ③必須為法律規範所確認、而發生法律上效力的行為。不由法律調整、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戀愛等不是法律行為。

參考內容:法律界**法務通vv

5樓:匿名使用者

客觀包括諸多方面 如 實施犯罪行為 犯罪結果 ,,,,,,,

6樓:匿名使用者

通俗的講就是對***事實上作出的行為、造成的危害

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分別是什麼?

7樓:特特拉姆咯哦

生效要件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只有具備法律規

定的條件才能夠發生法律效力。這些條件,也就是合同有效的條件,是判斷合同是否具備法律效力的標準。

成立要件是指構成民事法律行為所必要的要件,亦稱構成要件,包括一般與具體兩種。一般成立要件是指為構成所有的民事法律行為而需要普遍具備的條件。

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區別:

1、合同成立與生效的要件合同的成立,是指當事人經由要約、承諾,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即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合同關係,表明合同訂立過程的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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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具有以下不同:

其一,二者發生作用的時間不同。法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二者在發生作用的時間有先後之分,只有成立的法律行為才能夠生效,所以,從理論講,即使在成立與生效同時發生的法律行為場合,成立與生效也是具有時間先後順序的。在一些特殊的法律行為如附條件、附期限等法律行為中,成立與生效的時間差別是明顯的。

其二,價值取向不同。法律行為的成立是私法主體的意思表示是否符合意思表示的要素的問題,其本質是一個事實判斷,而法律行為的生效是法律對已經成立的法律行為進行的一種效力評價,是一個價值判斷。

是法律根據維護社會一般秩序及促進社會的發展需要而作出的一種價值判斷,已經成立的法律行為如果符合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該行為即為有效,反之無效或效力待定。但是,由於不同的國家對法律行為的效力的價值判斷的內容不一樣,那麼,法律行為的有效、效力待定及無效的內容也就不同。

即使相同內容的法律行為其效力也不一樣。如德國民法與我國民法在對限制行為能力人採取欺詐的方法誘使對方簽訂合同的,該合同因未成年人採取欺詐手段而主張該合同為無效。而與我國臺灣地區、法國、日本民法規定不同。

在這些國家或地區,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採取欺詐手段簽訂合同的,該行為並不因為合同的主體的一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而無效。這與這些國家或地區採取的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程度的價值取向不同。

其三,在私法自治中具有的功能不同。法律行為的成立,乃是為私法自治的形成基礎意思表示進行內容補充,或者說,為私法自治得以進行的意思表示提供一個完整內容補充的途徑。如果缺少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那麼,法律行為的內容就沒有補正的途徑。

一個有內容不完全的意思表示要麼無效,要麼效力待定的結局。

在實踐中,就會造成大量無效法律行為的存在。而法律行為的生效從私法自治的功能的角度是法律對法律行為的效力進行補充,使私法自治的秩序得以順利進行。

其四,從合同解釋方法上看,法律行為的成立是一個事實判斷,既然是一個事實,事實的不存在當事人可以補正,法院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滿足當事人交易的正常進行的需要,可以在尊重當事人的意志的前提條件下可以補正。

但由於法律行為的生效是國家法律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效力的一種評價,法院就不能依職權補正,當事人只有在法律既有的規定的範圍內,作出是否撤消與追認的意思表示。

8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分為形式有效要件和實質有效要件。

1、法律行為的形式有效要件。一般而言,書面形式優於口頭形式,特殊書面形式(公證形式、登記形式)優於一般書面形式。

2、法律行為的實質有效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解釋:法律一般以年齡、精神和智力狀況作為判斷公民行為能力的依據: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10一18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③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1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一18週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人。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成立,不一定就生效,原則上合同或者行為,成立的時候,就斷定是有效的了,但是成立有效的合同或者行為,會基於2個法律事實而不生效。那就是有關機關的審批,或者附條件和期限的民事行為。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想知道民事法律行為

的生效條件嗎?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4)內容要確定和履行可能;

(5)形式要符合法定要求。

成立要件有(1)要有當事人、客體與內容;(2)要有意思表示;(3)要有設權性。

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10樓:文庫精華時代

關於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

要件存在很多爭議,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幾點:

1.當事人確定。(有的民民事行為的當事人只有一名)2.意思表示明確。(有的民事行為只須一個意思表示,比如拋棄動產;有的民事行為必須有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比如買賣合同)

3.標的確定。標的是行為的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要將標的與標的物區分開來,標的的外延比標的物的外延廣闊,即標的物是標的的物化。比如汽車,房屋等;而標的可以之權利或者義務等)。

11樓:霧裡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什麼是法律行為的形式要件?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下列形式:  一是口頭形式。即行為人用口頭語言進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當面交談和**洽談等直接對話方式,也包括託人帶口信等。

凡是法律不要求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的法律行為,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進行。口頭形式簡便易行,直接迅速,但又因沒有文字根據而缺乏客觀記載,不便於調查取證。因此,這種形式一般適用於數額不大或者可及時清結的民事法律行為,而不宜適用於數額較大,內容複雜,非即時可清結的民事法律行為。

  二是書面形式。即行為人用文字進行意思表示的形式。這種形式根據確鑿,客觀外形明顯,易於查證,對於穩定經濟關係,防止爭議和解決糾紛都有積極作用。

因此,標的數額較大,不能即時清結的民事法律行為應採用書面形式。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行為是你想要把自己內心得真實意思發生法律效力得意思表示。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合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是指法律關係構成或成立的要件,主要是:法律主體(人或單位)、法律客體(法律社會關係)、當事人的主觀意志和法律事物的客觀情況(時間、空間)

何謂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主體條件,意思表示真實,形式合法,內容合法。你給的3是內容合法,還缺一個形式合法,主要是針對要式行為。比如要求登記的已經登記,要求書面的經過書面。民事法bai 律行為是指公民 du或法人以設立zhi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和dao民事義務內為目的的具有法律約容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即...

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特別要件是什麼

核心提示 這是指法律對某些法律行為的特別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行為專皆有的要件。屬1 在有因行為,原因欠缺法律行為不成立,原因就成了特別要件 2 在實踐性民事法律行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立。法律行為的成立,表意人必 民事法律行為的實質要件是什麼?根據 民法通則 第55條...

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主體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 根據 民 bai法總則 第一百du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zhi件的民事法dao律行為 有內效 一 行為人具容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實 三 不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強制性李拆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