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駕駛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前面有人停車在撿東西,我碰撞到她她受傷了,警察出了認定書說是我全責

2021-05-22 17:41:42 字數 3858 閱讀 8054

1樓:du琴琴

出交通事故主要以誰違反交規為準,報警後以交警劃分責任為準,後面追尾全責或主要責任

停車讓電瓶車先走,她卻剎車滑倒,撞到我的車,我要負責任嗎? 5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照你所說的,你沒有和他發生碰撞,那是他自己的責任。

如果他受傷了,最好還是報警讓警察來劃分責任。

3樓:開心小哥

停車讓電瓶車先走,他卻剎車滑倒,撞到我的車上,我要負責嗎?這個看什麼情況,你是停車在**停載,是不是停在停車位上?這個肯定要想清楚了。

4樓:煙雨紅塵劉

具體應該根據交警部門在現場的勘察作出責任認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停車讓電瓶車先走,而他卻剎車颳倒撞倒了你的車,你責任是要付,畢竟是你造成的,但是責任不大

6樓:匿名使用者

訂車訂bai車單,電瓶車限制du他卻佔到了我車我要zhi負責任嗎?在這種情dao況下,電瓶車,新子刊殺專

出哇島站到了你你屬的電瓶車,在這種情況下,你要負責任的,因為他本身嗯,就是要走了,你這樣的話說了一句,他錯了,他滑倒了,你是要負責任的。

交通事故,無牌無證摩托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被電動車的人撞了,然後她受傷,責任劃分 5

7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1,朋友駕駛無牌無證的摩托車,又亂停車輛,給予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交通事故報警後,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按責任承擔賠償責任。不服,可以申請複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第二節 復  核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複核申請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複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8樓:安平法律

待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9樓:天蟾如月

你所說的都不是定責依據,無法判斷責任劃分問題。

摩托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我在她左後方機動車行駛,摩托車突然左轉彎,車頭過黃線並且橫向停在路中間?

10樓:期待公平

交通法明copy

確規定變道行駛不bai能影響相鄰車道du車輛,從你畫的交zhi通事故現場圖來分析責任,摩托車變dao道行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該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責。

如果你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可以申請複議,或起訴交警隊,這是你的權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是這樣說,copy無法準確表達。 交警以你當時事故現場的情況來判斷。如果按你所說,摩托車在你前方轉向,那麼你應該做的正確措施是踩剎車。

如果你並沒有踩剎車,或者說你踩剎車的痕跡看不到,無法證明摩托車的行動是十分特殊的,而你又沒有采取緊急制動這樣的正確措施。那麼交警判定你負全責是沒有問題的。除非你能夠證明當時摩托車是突然從你車頭前方左轉,並且你也採取了你能夠採取的一切正確的措施,比如緊急剎車,那麼這起事故是摩托車要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畫的圖和描述來說,交警裁定你全責不妥,顯失公平,那輛摩托車版的行為屬於違法行權為,非機動車道的車輛轉彎時也要讓直行車道的車輛先行,除非直行是紅燈。

現在交警給你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了嗎?如果下達認定書了,你可以在拿到認定書的三個工作日內提出複議。如果錯過3個工作日了,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銷交警的裁定,重新劃分責任,最後是以法院的判決為準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摩托車很明顯是違章,不過現在對這種電瓶車如何城市管理都不是很嚴,所以路上我都是躲著這種車,同時也放著他們突然變道。

14樓:錘鍊意志

所謂的摩托車是什麼概念,是電瓶車呢,還是裝有發動機的摩托車呢。

電瓶車只有簡單回的牌照答,沒有駕照,沒有審車程式,要求很簡單的。而汽油摩托車和汽車一樣嚴格的要求。

所以,如果是裝汽油的摩托車,你就可以要求處罰他並賠償你。

15樓:匿名使用者

摩托車負主責。因為是突然轉向且越黃線,這都是違章行為。

我騎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直行,我是綠燈,她電動車向左轉是紅燈,我沒剎住閘撞在她後蓋上。

16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這樣的事情很好解決,你說的那個電車在你前面行駛吧!他是正常直行行駛,想要轉彎猛然左轉停車了吧!影響了你的正常騎行,對吧!

你這樣的事情很好解決,你最好不要耽誤時間,明天上午趕快報警解決事情,應該說,發生事故以後當時就該報警解決,就是不報警的話,也要在事故現場上當和解,免得他以後耍賴管你要錢賠償他的車輛維修費用,這起交通事故應該是他的全責,他不知道嗎?車輛要轉彎的時候,應該注意觀察路況,在不影響其他車輛行駛的時候才可以轉彎,不可以不顧及其他車輛行駛亂變道轉彎或停車,我為什麼讓你報警啊!原因很簡單,一般的紅綠燈路口都有監控攝像機,可以監控各個路口的交通和路況等事情,你報警以後,馬上去發生事故的事故現場,讓交通事故科的交警調查取證,你如果有那輛電動車的**最好了,到時候告訴交警,交警會和他聯絡的,朋友,以後遇到這樣的小刮小蹭交通事故,最好就是現場解決事情,千萬不要耽誤了,免得被那些耍賴皮的人,事故過後對你做壞事,那樣比什麼都好,你記住了,這個社會上什麼樣的人都有,有好多事情不是你可以想象到的,明白我的意思吧!

希望採納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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