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簽訂後,承包者轉讓給他人承包經營,法律規定要經發包方同意

2021-04-01 04:19:58 字數 3099 閱讀 6406

1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由承包人書面申請,村長簽字批准,並加蓋村委會公章有效。因為一方對

合同的變更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則無效。祥情請查 《民法通則》 等

法律、法規。個人理解,僅作參考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村委會加蓋公章即可。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簽訂後,承包者轉讓給他人承包經營,法律規定要經發包方同意。」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簽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要注意什麼?

3樓:香坊大呲花哼

一、土地糾紛必須處理到位,嚴禁迴避矛盾。在土地承包糾紛未徹底處理前,存在土地承包糾紛的村民小組的所有農戶都不能簽訂合同,以免堵死土地承包糾紛調處的空間。

二、簽訂合同必須陽光操作,嚴禁閉門造車。凡是農戶耕地臺帳登記沒有入戶核實並經農戶簽字確認的村組,簽訂合同要一律登門入戶。

三、農戶簽字必須真實可靠,嚴禁隨意代簽。在簽訂合同過程中,要充分宣傳依法完善農村土地二輪延包政策,尊重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使農戶簽字代表農戶的真實意願。

四、合同填寫必須整潔規範,嚴禁自作主張。下列內容必須統一規範:

1、合同封面上的「合同編號」和「鑑證編號」為同一編號;

2、「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3、「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5、「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6、「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7、「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8、「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9、「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10、「鑑證機關簽章」必須在對簽訂合同進行認真審查後進行,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能簽章。

4樓:巨集彥李度

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程式要合法。一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二是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三是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召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

1、發包方、承包方 發包方的確定因農村土地所有權不同而不同。具體分三種情況: (1)依法屬於村集體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發包。

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這裡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體經濟組織,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如果村沒有集體經濟組織,則由村民委員會發包。

(2)依法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所有的土地,由村內各該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內擁有該土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這裡的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相當於原「生產隊」的層次,是村內部的一種組織形式。

(3)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農村土地,如果由村集體使用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發包方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如果由村民小組使用則由村民小組發包,發包方是村民小組。如果是由村內兩個以上村民小組使用的,則分別由村內該土地使用者(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發包。

2、土地承包的種類分兩類,一為集體土地,二為國有土地,但國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條件是,該國有土地必須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即國有土地必須同時具備該土地由農民集體使用並且該土地用於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時才允許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兩類,第一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為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 4、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5、承包方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戶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臺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著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從兩案例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中轉讓和轉包的區別和處理原則

5樓:土流網

1、轉包是在不變更原承包人與村裡承包合同的基礎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給第三方。

2、土地承包權轉讓,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讓與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與村裡經濟組織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實質就是賣了承包經營權。

3、轉包存在兩個承包合同關係,轉讓只存在一個承包合同關係。

轉包在不改變土地用途情況下不需要發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備案,不備案也不會因此無效;轉讓必須通過發包方同意,才可以實現。因轉讓承包經營權實質上是合同權利義務的轉移,義務轉移必須取得發包方同意。

農村土地所有權不能轉讓,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所有者不能買賣土地產權,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內有償出租或讓渡土地使用權;也不能隨意改變所屬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況確需徵佔自己所有耕地時,也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

至於土地轉包,《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0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第1款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

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作為特殊民事權利進行處分,但承包**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需符合一定的條件。對於轉包行為,需要雙方簽訂書面合同,並經發包方備案;對於轉讓行為,需經雙方簽訂書面合同,並經發包方同意。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這麼寫,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怎麼寫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因乙方發展生產需要,經甲 乙雙方自願協商確定,乙方全戶同意將本戶位於 的田塊租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現將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 該田塊面積共計6畝,位於 接下來寫清四至 二 乙方承租該田塊用於養蝦及其他農業用途,承租期內不更改該田塊用於其他功能用途,但乙方可以在該田塊上搭建必要...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書範本,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範本

依據 省 農場 檔案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一 合同雙方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住所 二 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 大隊 號地耕地面積 公頃承包給乙方。三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 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五 地租 按 省 農場當年度規定的 執...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條 承包期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第三十二條 承包權流轉方式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