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工作20年了,但是沒有手續,單位不給我買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

2021-04-17 07:15:39 字數 2550 閱讀 6104

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能證明實際勞動關係單位就必須給你繳納養老保險,如果不交按程式先找勞動監察大隊,調解後不行在去勞動仲裁院,仲裁院下仲裁書後單位還不執行的話拿仲裁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樓:民生為本

到人力資源社保部門舉報他們。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工作20年了,當時簽了合同嗎?合同上有條款,有的合同答應交養老保險,有的合同沒寫,意思是不交養老保險。如果是沒有這個條款的話,那就得自己購買養老保險!!

我在事業單位工作20年,沒有交過養老保險,2023年辭職怎麼辦

4樓:蒼洱白子

你是編制人員嗎,建議你諮詢單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及社保局,檢視相關社保規定。而且是編制或者是勞務派遣工的,都有相關的社保繳納情況。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直接致電社保局諮詢

6樓:清風徐來且來之

20辭職有點不值了,你這樣以後退休沒有工資的。想清楚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我2023年以前在事業單位工作,正式編制,09年下半年辭職,當時單位都沒有交養老保險。現在我又到企業工作,請問養老保險怎麼交?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事業單工作13年交到2023年請問到退休時怎麼辦

我在一傢俬企打工二十年了,可是老闆沒有給我買養老保險,馬上幹不動了如何維權?

9樓:匿名使用者

私人老闆沒有給員工購買社保,員工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賠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社保徵收機構對未繳或欠繳用人單位的強制措施。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所以建議你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吧!

10樓:卓行天下

建議你收集下工作二十年的證據材料,主要是文字材料(有你名字、時間籤的協議;考勤記錄;企業通知等),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申訴,他們會幫助你的。

另,也可到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在他們專業指導下再來做維權行為。

11樓:

到勞動仲裁去維權就行了,按照現在的巜勞動法》規定辦理,或者補以前的勞動保險,或者與私企協商補一部分錢。走法院途徑處理也行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去具體諮詢,**會有一個根據你具體的情況,的決絕方案,不過按照法律,每個公司是必須給員工購買社保的,你要儲存好,你和公司的勞動合同,這個是證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他吧,這是你唯一可以解決的辦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幹了二十年,時間也不算短,應該算是對公司有貢獻的老員工了,老闆沒有給買養老保險,這屬於老闆的過上錯,員工有權要求老闆補償,就是老闆出於人道主義,不用員工要求,也會適當進行補助的,可和老闆協商進行解決。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你的私人企業都是。對這個工人的身體不好談的都是有汙染。啊,算是。

尤其是在偏遠地區更是那樣。但是你你這個樣子你只能你要幹不了了,那他證明你這個身體都有這個。不好的就是他。

你都得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讓他們給解決吧,然後你,你這個男人說幹了頭一年你都得跟他訂合同。他要不給加這個勞動保險,那到你這不就虧了嗎?

虧大了。你在找勞動仲裁委員會。是這個。

你的一雞雞往上找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一傢俬企打工了20年了,它應該給你買養老保險,如果沒買,你跟單位商量商量,如果仍然不給你買保險,你可以走法律程式到有關部門去告他

17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給買著養老保險,幹啥都能動

我父親在單位上班有20年,單位沒有給他交任何保險,現在他在工作單位生病了是急性腦血栓,住院的醫院費

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讓單位補交社報並報銷醫藥費。請問,我父親在事業單位幹了20多年被辭退了,就因為是臨時工,他真的不能得到經濟補償嗎?你父親和單位之間已經形成勞動合同關係,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應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不能無故解除。此外,你們可以向所在地勞動仲裁務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請求...

在單位工作20年屬於國企,合同期滿,單位終止合同,應得到什么合同法保護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

我在現在的單位工作兩年了,公司沒有為我們購買任何的保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能申請賠償嗎

可以,只要你能證明什麼時間入職的,一個月工資是多少就行。比如工作證 考勤卡 工資條或工資卡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申請雙倍的工資賠償。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2年,但沒有籤合同,那麼視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雙倍工資賠償。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