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職能划走了,房產局要倒閉嗎

2021-04-18 19:32:20 字數 1895 閱讀 8489

1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可能啊。房產局只是把房產登記業務併入到不動產管理中心了。又不是房產局的全部業務。房產局的業務還有網籤、預售等。

不動產局成立後房管局還存在嗎

2樓:蟲心菜

存在。不動產局為國土部管理的局級機構,而非一般意義的「內設機構」。不動產局成立後,房管局還是存在的,它的職能與不動產局是截然不同的。

2023年5月7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的通知》,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承擔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

不動產登記局具體的職責:

1、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產統一登記相關法律法規、規則辦法、標準規範,

2、會同林業、海洋等部門登記發證,指導監督不動產登記工作,

3、負責各類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提出解決不動產權屬問題的政策建議,

4、組織開展土地權利制度研究,負責定期組織全國性土地調查和變更調查,

5、指導地方地籍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土地遙感監測工作,以及承辦國土資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房管局的職責: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擴充套件資料

不動產登記局成立背景:

為實施以土地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將按**部署,協調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加快組建不動產登記局,紮實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國土資源管理的一項新職能。建立實施以土地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中國產權管理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中國將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為全面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提供法規依據。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部門將建立統一登記資訊平臺,制定統一登記簿證。逐步以全國土地登記資訊動態監管查詢系統為基礎,整合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和查詢服務系統建設,推進資訊共享。抓緊制定統一的登記簿和證書等登記文書,研究編制不動產產權產籍調查規程和相關標準。

進一步加快農村地籍調查和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完善確權政策,落實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土地權益,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做好銜接,同時積極推進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引導土地股份制改革。

3樓:匿名使用者

1、不動產局為國土部管理的局級機構,而非一般意義的「內設機構」。除負擔整合登記職能外,還將擔負對外提供「合法查詢、證明」等職能。按照慣例,要公佈不動產局三定方案後,權責才清晰。

2、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關的職能,散落於十多個部門,在許多城市,實**、地分開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其上房屋則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權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門,涉及國土、住建、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

而設立不動產局,就是要整合這些職能。

房管局當然還是存在的,它的職能與不動產局是截然不同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並不好說 有可能兩者在只能上會從新劃分或整合

不動產登記局成立後,房產局今後幹什工作

5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樣的,不動產登記局,主要是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動產進行監管。簡單來說,它只是登記,起到監管作用,但有權對非法不動產進行處理。它比房產局面更廣。和房產局不衝突。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樣的,不動產等級局,主要是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動產進行監管。簡單來說,它只是登記,起到監管作用,但有權對非法不動產進行處理。它比房產局面更廣。和房產局不衝突。

不動產登記是什麼意思房產稅嗎,不動產登記後會有房產稅嗎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 海域以及房屋 林木等定著物。不動產登記和房產稅是兩個概念,不動產登記是看你名下有幾個不動產 房子 土地等 房產稅是屬於奢侈品稅,繳納原則是 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

不動產登記是什麼意思?謝謝不動產登記是什麼意思?

根據 不動產登 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通俗一點解釋就是,登記主體為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內容是不動產的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登記的事項須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這裡補充一下不動產的概念啊,不動產和動產是相對而言的,都屬於 物 ...

不動產登記內容有哪些什麼是不動產登記和登記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不動產登記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司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不動產登記的目的是通過登記,使潛在的交易當事人能清晰地識別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