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的一道案例分析題。求詳細解釋,謝謝了

2021-04-20 19:33:31 字數 3759 閱讀 5280

1樓:匿名使用者

兒媳對張某已經構成嚴重侵害,張某享有法定撤銷權,有權請求返還贈與物。

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應當從兒媳尋釁打了王某兩個耳光那時日計算除斥期間。

求一道《經濟法》案例分析題答案,希望回答全面,條理清晰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哪是經濟法案例分析,

顯然是一道合同法案例分析,如果你非多算一部法律版的話,也就是把權《民法通則》算上吧。

協議有效。

直接適用《合同法》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還需要解釋麼?

好吧,如果你的案例原題就是這麼寫的,那預設為乙企業不知道該公司免去李某職務,由於之前四次簽訂的協議均有效,乙企業有理由信任李某有權代表公司簽訂軟體外包業務協議,那麼就構成了合同法第49條的表見**。

3樓:葉落午夜城市

有效。李某的行來為構成越自權**。雖然已經撤bai銷其職務

du,但是他與乙公司zhi簽訂的合同,因dao為乙公司有理由相信其**行為有效,所以乙公司協議有效。但是乙公司如果不想履行協議,可以撤銷。乙公司可以向被**公司要求履行協議,但李某要對被**公司因履行約定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4樓:匿名使用者

1,不能,勞動合同 要式行為,口頭的不能算2、有效,a預設。

b公司承擔,因為貨物尚未交付給c,風險尚未轉移。

對a承擔違約,c不承擔

5樓:項寄隗麗芳

甲和乙有權向追償。

個人合夥中各合夥人對外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若合夥協議中載明個合夥人的出資份額及責任承擔方式的

,有關合夥人在對外清償之後可以按照合夥協議向其他共同合夥人追償。

本案中對於剩餘的4萬元按合夥協議,甲應承擔1.6萬,乙和丙各承擔1.2萬。

而甲實際清償了2.4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8千元,乙實際清償了1.6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4千元。

6樓:孔德文雙琴

a縣與c、d、e、f四縣相鄰。a縣某加工廠與b縣某食品廠於2023年10月8日在c縣簽訂一真空

食品袋購銷合同

。其中約定:「

運輸方式

:加工廠代辦託運;履行地點:加工廠在d縣的倉庫。」「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在e縣

仲裁委員會

仲裁,也可以向c縣和e縣的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後,加工廠即在其設在e縣的分廠進行加工,並在f縣車站發貨。食品廠收貨後即投入使用。

因真空食品袋質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廠已封裝和銷售出去的袋裝食品大量腐敗變質,損失6萬多元。兩廠之間協商多次未果,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師

陳某諮詢。最後提出:「怎麼起訴都可以,但必須在我們b縣法院

打官司,你能辦到就委託你,否則我另請高明。」

現問:(1)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此糾紛應通過仲裁解決還是應通過訴訟解決?請說明理由。

(2)e縣法院是否有管轄權?為什麼?

(3)c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4)d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5)f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6)a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7)如果你是陳律師,能否滿足食品廠提出來的要求?為什麼?

[答案]

(1)本案應通過訴訟解決。因為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並不存在,該

仲裁協議

無效。(2)e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選擇e縣法院管轄不合法。

(3)c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選擇兩個法院管轄,該條款無效。

(4)d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雖然約定履行地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並不在d縣,因而d縣法院無管轄權。

(5)f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雖約定了履行地點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為f縣,因而f縣為履行地,合同糾紛中

合同履行

地法院有權管轄。

(6)a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

(7)陳律師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陳律師可建議食品廠按產品責任糾紛起訴,b縣為侵權行為地,故b縣法院有管轄權。

7樓:滑茗緒惜兒

(一)低於進價大甩賣,合法;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積壓商品,不屬於不正當競爭。

(二)不降價,每買一件羊毛衫送面值二元的體育彩票十張;(三)不降價,進行**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價值4000元的電腦一臺。(四)不降價,進行**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價值萬元的手提電腦一臺。以上均不合法。

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二)(三)屬於被禁止的「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的行為。(四)除了「質次價高外」還違反了「**式有獎銷售,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

8樓:費莫元斐斂辰

1)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2)乙公司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是違反了合同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和重新提供一級品標準的說法是有合同依據的。

(4)乙公司主張不能按時**貨物是由於組織貨源的原因造成的,不應當由自己負責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合同依據。因為不能組織貨源是正常的市場風險,應當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責任。

(5)乙公司主張違約金的數額太高了,自己不應當承擔這麼多的違約金的說法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39000元違約金相當於合同金額的3%,並不是很高。根據合同的法的規定,當事人對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違約金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調整,但是本合同爭議中的違約金金額僅佔合同金額的3%,不能適用前述合同法的規定。

一道經濟法的 案例分析題 ,求幫助 速度 謝謝謝謝 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1. 丁的專利來尚未取得專利證書,也就源是說丁的專利是否能獲得審批仍未可知,因此不宜作為技術出資,而且在丁美取得證書的時候,也無法將該專利的專利權人變更為該有限責任公司,因此,丁以尚未取得專利證書的專利出資的做法不妥當

2. 註冊資本是40萬,已有現金出資25萬,丁的專利出資應當為15萬,而不是20萬

3.即使丁的專利取得了專利證書,也應該要求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其專利進行評估作價,不能由股東自行評估作價

4. 公司章程必須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董事會確實無需審閱公司章程

5. 公司財務負責人屬於高管,不能兼任監事

6. 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這是最低的要求,公司章程可以做出更高的要求。

7.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的要求是,****的註冊資本不能低於6000萬,涉案公司註冊資本為40萬,無法發行公司債券。而且,公司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如果公司發行20萬的債券,公司的淨資產為20萬,已遠遠超過40%的要求。

盈餘公積金不是法定公積金,不是必須提取的,因此不提取盈餘公積金的做法沒有問題

一道經濟法的分析題,求答案啊

10樓:念格菲

1要2不可以

3有效答案絕對正確,望採納

跪求一道經濟法考題的答案,求詳細解答,謝謝

11樓:匿名使用者

甲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丙以在a事務所的財產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根據規定,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當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時,該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而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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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統統用的是戴維寧的升級版 一步法。把rl處換成一個電流表,一個電壓表。最後得出u req i ueq的形式。abcd都已標號,字醜,無怪。求分求最佳 ps 現在最缺的是採納數,所以以後碰到這種題目換成4個問題,即使分沒有我也會答的。大哥。這麼好的回答你居然不採納?電路分析題一道,詳細看圖 從已知條...

我有經濟法學的案例分析題,請會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了

答 1 該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中的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不正當有獎銷售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以提供獎勵 包括金錢 實物 附加服務等 為名,實際上採取欺騙或者其他不當手段損害使用者 消費者的利益,或者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2 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有以下表現形式 1...

一道民訴案例分析題,求完整答案多謝大神們

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 身 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1 產品侵權造 身傷害,可以以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為被告,因此被告為興隆百貨或者永固餐具公司。2 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起訴興隆百貨則向b區法院起訴,起訴永固餐具則向c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