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途中因避車而摔傷,算不算工傷

2021-04-24 03:37:47 字數 5744 閱讀 3777

1樓:匿名使用者

1、一般來說,單車事故是不算工傷的,但是不排除你能在交管部門開內出不是你本人主要責容任的交通事故認定書。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2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copy而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明確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這一條款中明確規定了兩個前提條件: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時間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負主要責任。

你看一下你朋友所走的路線,是不是合理時間合理路段,是不是本人負主要責任(從理論上講,他自己避開車輛自行摔傷,這一個必須由交警隊出具責任認定書),只要符合這兩個條件,是可以提起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提起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 月內,傷者或是近親屬提起在一年內)。

個人觀點,供參考。

在上班途中因避讓機動車而受傷的算工傷嗎?

3樓:蓋普希金

不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回工傷:

(一)答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騎電瓶車在上班途中因避讓突然橫穿馬路的行人而摔倒,算工傷嗎?

4樓:育兒資訊網

1.上下班途中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就是看該事故是否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如果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該事故不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該職工本人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則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之規定,認定該職工的受傷為因工受傷!

2.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 憑你自己講的責任判斷,困難很大。

6樓:金陵劍

如果沒有交警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的話,一般是無法認定工傷的。

上班途中走路摔傷算不算工傷?

7樓:手機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本條例14條6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本案中職工是在上班途中摔倒受傷,因此,不符合上述規定,很難認定為工傷,但可以和公司協商,看能不能視為工傷對待。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上班路途上發生了自己是同等責任後者次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傷,條件缺一不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申請認定工傷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且認定書中受傷

9樓:王大前

不是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請新增詳細解釋

新工傷條例下,上下班途中騎車因避讓行人導致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10樓:上海笙銘律師

1、是否屬於工傷,則要看交警對這起事故的責任認定;

2、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則應當認定為工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不是法律依據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12樓:山野柴胡

道路交通事故,包括機動車事故、非機動車事故,因此本案屬於工傷。

【工傷範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工傷。其實上下班途中,無論主要責任是否在本人,只要不是故意,就應算為工傷。

14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為為了避讓行人導致受傷,應該還得看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為準。新工傷條例,有關員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有了明確規定,即「非員工主要責任」。

15樓:七週改進

根據新《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屬於工傷。。

原來條例則是專指機動車事故,按原來的來的話,騎自行車無疑是不能算的,可以說新的進一步擴大了範圍。

所以屬於工傷。。。。。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交警的責任認定,如果是非主要責任的,應該算工傷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進行工傷申請,根據目前實踐情況看,部分城市是肯定的。

於下班途中,騎電動車因避讓車輛碰傷 是否屬於工傷範圍

18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規定,在下班途中,只要屬於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就屬於工傷。

相關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9樓:網球寶貝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六)項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但是你受傷是因為躲避車輛,並不是與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

20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因此,若要根據這一條款來認定工傷,「在上下班途中」與「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你朋友是在下班途中受傷的,因此,前一條件確定無疑,關鍵在於是否受到了機動車事故傷害。因電動自行車不是機動車,單純騎電動自行車摔倒受傷是不能認定工傷的。另外,避讓車輛,哪怕是避讓機動車摔倒,不能等同於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因此,這一點也不支援認定為工傷。

除非由交警出具證明(通過事後報警),你朋友是被逃逸的機動車碰到的。

不是工傷就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可通過醫保來解決醫療費用。若單位為給你參加醫保,你可要求單位賠償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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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認定工傷的。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職工不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才可以認定工傷。而如果是職工因路面結冰較滑騎電動車摔倒的,應由職工個人承擔全部責任,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不是工傷。根據我國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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